跳转到内容

美国革命/独立宣言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的书籍,开放的世界

随着大不列颠及其北美殖民地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美国人在每个殖民地建立了影子政府,大陆会议和通信委员会将这些影子政府联系起来。1775 年 4 月爆发战斗后,这些影子政府接管了每个殖民地,并驱逐了所有王室官员。对彻底独立的呼声迅速增长,以回应英国的行动;托马斯·潘恩在 1776 年 1 月出版的小册子《常识》阐明了选择。

宣言的签署

1776 年 6 月 7 日,弗吉尼亚州的理查德·亨利·李提出了“李决议”,其中写道(部分):“‘决议:这些联合殖民地是,并且理应成为自由和独立的州,他们已免除对英国王室的所有效忠,他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已经,并且理应完全断绝。’”第二次大陆会议组建了一个委员会,由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州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弗吉尼亚州的托马斯·杰斐逊、纽约州的罗伯特·R·利文斯顿和康涅狄格州的罗杰·谢尔曼组成(“五人委员会”),以起草一份合适的宣言来构建这项决议。委员会决定由杰斐逊起草,他将其展示给富兰克林和亚当斯。在决定由杰斐逊起草之前,亚当斯和富兰克林都拒绝了这一提议,理由是,如果他们写了它,人们会带着有偏见的观点阅读它。富兰克林本人至少进行了 48 次修改,包括将口号“生命、自由和财产”改为“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然后,杰斐逊制作了另一份副本,其中包含这些更改,委员会于 1776 年 6 月 28 日将这份副本提交给了大陆会议。

7 月 2 日,国会通过批准李决议投票支持独立,12 个代表团投票赞成,纽约代表团弃权。(纽约直到 7 月 9 日才对李决议进行投票。)

整个宣言在大陆会议的全体会议上进行了修改。国会于 7 月 4 日在费城独立厅举行会议,完成了对杰斐逊草案声明的修订,批准了该声明,并将其送交印刷商。在签署时,据称本杰明·富兰克林对汉考克的一句话作出了回应,说他们必须团结一致:“是的,我们必须团结一致,否则我们肯定会各自被吊死,”这句话玩弄了字词,表明未能团结一致并取得成功将导致被分别审判和处决,叛国罪。

托马斯·杰斐逊,宣言的作者

消息传来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7 月 4 日,国会通过宣言后,一份由国会主席约翰·汉考克和秘书查尔斯·汤姆森签署的手写草案被送到几个街区外的约翰·邓拉普印刷店。在晚上,制作了 150 到 200 份副本,现在被称为“邓拉普传单”。该文件的第一次公开朗读是由约翰·尼克松在 7 月 8 日的独立厅院子里进行的。7 月 6 日,一份被送给了乔治·华盛顿,他于 7 月 9 日在纽约将其读给了他的军队。一份副本于 8 月 10 日到达伦敦。目前已知的 25 份邓拉普传单是最古老的幸存文件副本。原始手写副本没有保存下来。

7 月 19 日,国会下令制作一份“誊本”(由专家笔迹员用精美的手写体抄写在羊皮纸上),供代表们签署。这份誊本由国会秘书的助手蒂莫西·马特拉克制作。大多数代表于 1776 年 8 月 2 日按他们殖民地从北到南的地理顺序签署了这份文件,尽管有些代表没有出席,必须在以后签署。签署较晚的人是埃尔布里奇·杰里、奥利弗·沃尔科特、路易斯·莫里斯、托马斯·麦基恩和马修·桑顿(由于空间不足,他无法将自己的签名与其他新罕布什尔代表威廉·惠普尔和约西亚·巴特利特一起放在签名区域的右上角,不得不将签名放在右下角)。随着新的代表加入国会,他们也被允许签署。最终共有 56 名代表签署。

三名代表从未签署。罗伯特·R·利文斯顿是最初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出席了 7 月 2 日的投票,但在 8 月 2 日签署之前返回了纽约。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大陆会议成员约翰·迪金森拒绝签署。他反对与大不列颠分离,并努力改变独立宣言的措辞,为和解留出可能性。托马斯·林奇投票支持宣言,但由于生病而无法签署。

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