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理 4.2:
设 为有限群,设 为字符。则
- .
特别地,.
证明:
由于 是有限的,每个 都有有限阶 。此外,设 使得 ;则 ,因此 。因此,我们可以进行约分,得到
- .
引理 4.3:
令 为有限群,令 为特征。则函数 也是一个特征。
证明:
- 由于 是一个域,因此没有零因子,所以有 ,
引理 4.4:
令 为有限群,令 为一个特征。则函数 也是一个特征。
证明: 这是显然的,因为根据之前的引理,我们有 。
之前的三个引理(或者只是第一个引理,加上一些来自初等群论的引理)证明了以下定义的合理性。
定义 4.5
令 为有限群。则群
称为 的特征群。
我们需要群论中的以下结果
证明:
由于 是 的陪集的不交并, 是不交并 ,因为 且 。因此, 的基数等于 。
此外,如果 ,那么 ,因此 是一个子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