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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典/民法/第十五條

來自維基教科書,自由的教科書,屬於全人類

首次頒布於 19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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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 被宣告禁治產者,無行為能力。
(曾經作為 政府翻譯 主持)

頒布修正案於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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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條
  • 開始監護的人,無行為能力。
(來自 政府翻譯)

維基教科書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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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禁治產者"已修改為"開始監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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