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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研究/新约注释/加拉太书/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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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4 章

加拉太书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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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和日期:加拉太书是圣经新约书卷之一。它是一封“书信”。

根据信件的题辞,加拉太书的作者是保罗。他是早期基督教领袖,我们从使徒行传后半部分关于他事工的记载中了解到他。一些激进的 19 世纪学者质疑他所有以他名字命名的新约书信的作者身份。但今天几乎所有学者都将加拉太书列入几乎可以肯定是由扫罗写的书信,扫罗是法利赛人,曾经迫害基督徒,后来成为基督教传教士。

关于保罗给加拉太人的信写于何时,学者们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虽然加拉太书在新约中是第四封书信,紧随四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之后,但这个顺序并不反映它们实际的写作顺序。通过将加拉太书与保罗的其他书信进行比较,一些学者认为它可能是较早的书信之一,但我们无法确定它写于何时。

起源和地址:同样,虽然以弗所作为起源地受到质疑,但重要的是要注意,有很多猜测,而且没有一个地方不是可能性而已(弗里德曼 872)。然而,这封信是写给加拉太的教会的,尽管关于这些教会位于何处有一些不同的假设。 “北加拉太” 和 “南加拉太” 假说被用来描述加拉太的领土或省份。然而,由于使徒行传中描述保罗首次传教旅行的信息与加拉太书的信息不符,因此这些教会更有可能位于安纳托利亚中部。这是一个凯尔特部落定居的地区。

文学分析:加拉太书中的写作被认为是“辩护性”的信件类型。据弗里德曼称,“这封信的框架包括一个题辞,其中提到了共同发送者和发送者,以及收信人和一个包含扩展的问候语和颂赞的结语。在原文中手写的信件附言……以祝福结束。信件的正文是一个包含辩护演说典型特征的组成单元”(873)。

加拉太书 4 章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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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章节中,保罗已经向加拉太的教会发表了讲话。他提到他对他们背弃福音感到惊讶,他所教导的是来自耶稣基督的,并提醒他们他的过去以及他取得了多大的进步。他从迫害上帝的教会到接受上帝的恩典,他经历了巨大的转变。他谈到他与彼得的冲突,彼得在与犹太人相处后,对异教徒的所作所为十分糟糕。他表达了自己是如何为了律法而死,以及现在如何完全活在基督里的。他谈到义人靠着信心生活,而不是靠着律法。然后他指出,只要律法能引领我们到上帝最初的应许,律法本身并不全是坏的。应该遵守的律法是通过信心引领我们来到基督。现在,由于有了信心,律法不再是我们所受的监管。

加拉太书 4 章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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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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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凡信基督的都是神的儿女。27 如果你在基督里受了洗,那么你就披戴了基督。28 当谈到属于基督的身体的人时,不存在社会、种族或伦理上的区别。29 信基督的人是亚伯拉罕的合法继承人。1 一个孩子,尽管他们可能是一个继承人,但就像一个奴隶。2 这个孩子必须听从并服从他们的监护人,并在他们获得遗产之前服从他们。3 同样,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也处于控制之下,是旧教义的奴隶。4 然而,当时机成熟时,上帝差遣了耶稣。5 他差遣他来拯救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使我们能够获得自己的遗产,我们作为孩子应有的权利。6 因为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所以他将圣灵赐给了我们,圣灵呼召上帝为父。7 因此,我们不再是奴隶,而是上帝的合法儿女,作为上帝的合法儿女,我们是他的继承人。

保罗对加拉太人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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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在你认识神之前,你是那些不是神,而且也从未是神的人的奴隶。9 现在你认识神了,或者至少你被神认识了,你怎么可能回到你那些最初并不好的旧方法中去呢?你想再次被他们困住吗?10 你正在实践所有对你的旧方法很重要的时间和季节,这表明你仍然关心你过去做的事情。11 我担心我浪费了在你们身上的时间,因为即使现在你们也回到了你们那些悲惨的旧方法中。12 我恳求你们尝试着做我所做的事情。试着从我的角度看事情,就像我从你们的角度看事情一样。你们一直对我很好。13 你知道,即使我生病了,我仍然第一次向你们传道。14 即使我生病了,你仍然以最好的意愿接受了我。你会以同样的方式接受上帝自己。15 为什么会改变?以前,你会为了对我好而放弃一切?16 现在,你是否因为我只是想告诉你真相而生我的气?17 其他人决心让你站在他们一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他们只是想阻止你从我们的角度看事情,这样你就会加入他们的队伍,而不会来到我们的队伍。18 如果你为了好的事情而坚定,那很好。但要让它成为你永远做的事情,而不仅仅是在我与你在一起的时候。19 我为你而承受的痛苦几乎难以忍受,我把你视为我的孩子,你们还有很多成长要做。20 我希望我能和你在一起,改变或更好地表达我的感受,但你让我非常震惊!

夏甲和撒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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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那么你说你想按律法和它的所有条例生活,但你真的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22 让我们来看看亚伯拉罕。他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是他与一个奴隶所生,另一个是他与妻子所生。 23 他与奴隶女人所生的儿子是通过实现神对他自己的应许而孕育的,而他从妻子那里得到的儿子则是由于神的应许而诞生的。 24 我用这两个女人作为例子。那个奴隶女人,夏甲,代表西奈山,她的孩子们生来就是奴隶。 25 我的意思是,耶路撒冷现在就像阿拉伯的西奈山一样,因为她和她的孩子们生活在律法的奴役之下。 26 但是,事情不必如此。还有一个自由的耶路撒冷,她的母亲是撒拉。 27 记住先知以赛亚写了什么:“你们没有孩子的,要欢喜。你们从未生过孩子,要雀跃。因为你将比这个与丈夫在一起的女人有更多孩子。” 28 朋友们,正如以撒是神应许的孩子,我们也是! 29 你难道没有看到正在发生的事情吗?正如以实玛利给以撒制造了困难,那些试图强迫我们遵守律法的人现在也正在这样做。 30 但是看看圣经,提醒我们摆脱奴隶女人和她孩子,他们不属于自由女人和她儿子的桌子。 31 所以朋友们,记住我们不是奴隶女人的孩子,而是自由女人的孩子!

加拉太书 3:26--4:31 (N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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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书 4: (NIV)

神的儿女

26你们都是神的儿女,因信基督耶稣而得的,27因为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人,都披戴了基督。28在基督耶稣里,没有犹太人与希腊人,没有奴隶与自由人,没有男与女,因为你们都成为一了。29你们若属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1我的意思是,只要继承人是孩子,他就与奴隶无异,虽然他拥有全部产业。2他在父亲所定的时候以前,要受管教和监护人的管理。3因此,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就在世界的基本原则下受奴役。4但当时候满足了,神就差遣他的儿子,生于女人,生在律法之下,5要赎回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6因为你们是儿女,神就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的心里,这灵呼叫说:“阿爸,父!”7所以你们不再是奴隶,乃是儿子;既是儿子,神就藉着基督使我们成为后嗣。

保罗对加拉太人的关心

8从前,你们不知道神的时候,是拜那些本性上不是神的偶像的奴隶。9但如今你们认识神,确切地说,是被神认识,你们怎么会转回那些软弱可怜的原则呢?你们难道想要再被他们奴役吗?10你们是守着日子、月份、节期、年份!11我为你们担忧,恐怕我的劳苦为你们徒然了。12弟兄们,我求你们,效法我,正如我效法基督一样。你们待我并无亏欠。13你们知道,我初次传福音给你们,是因着身体的软弱。14我身体的试炼,你们没有藐视,没有厌弃,反而接待我如同神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一样。15你们的喜乐在哪里呢?我见证,如果你们能行,你们就把自己的眼珠子挖出来给我。16我现在因为将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17那些人热心要赢得你们,但不是为了好的目的。他们想要把你们从我们那里隔离,好让你们热心归向他们。18只要目的是好的,热心总是好的,不但我与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其他时候也应该如此。19我亲爱的孩子们,为了你们,我又一次忍受了生产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们里面形成,20我多么希望我现在能和你们在一起,改变我的语气,因为我为你们感到困惑!

夏甲和撒拉

21告诉我,你们想在律法之下的人,难道不知道律法说什么吗?22经上记着说,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与奴隶女人所生的,一个是与自由女人所生的。23他与奴隶女人所生的儿子是按着肉体生的;他与自由女人所生的儿子是照着应许生的。24这些事可以比喻说,女人代表两个约:一个是出于西奈山,生出作奴隶的儿女,这就是夏甲。25夏甲象征阿拉伯的西奈山,也象征现在的耶路撒冷,因为她和她的儿女都是作奴隶的。26但上面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她是我们的母亲。27因为经上记着说:“不生育的妇人,你要欢喜!没有生产的妇人,你要欢呼!因为无夫之妇的儿女,比有夫之妇的儿女更多。”

28弟兄们,你们像以撒一样,是照着应许生的。29当时,按着肉体生的,逼迫照着圣灵生的。现在也是这样。30但经上怎么说呢?“把奴隶女人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奴隶女人的儿子绝不能与自由女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31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奴隶女人的儿女,而是自由女人的儿女。


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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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 第 26-29 节:受洗归入基督
      • 通过受洗,信徒与基督合一,无论他们的社会地位、种族或性别如何
  • 第四章
    • 第 1-7 节:藉着基督,我们作为神的儿女得以承受产业
      • 孩子与奴隶无异
      • 强调耶稣的人性
      • 对比人类状况下的奴役与基督带给神的儿女们的自由
    • 第 8-11 节:加拉太人重回奴役
      • 保罗说,加拉太人的行为使他们回到了类似于他们基督教前的奴役状态
    • 第 12-20 节:保罗谈论他与加拉太人的密切关系
      • 他对加拉太人的方向感到不安
    • 第 21-31 节:夏甲和撒拉的比喻
      • 这两个女人代表两个约
      • 夏甲,一个生了亚伯拉罕孩子的奴隶女人,指的是那些专注于遵守律法的人
      • 撒拉,一个也生了亚伯拉罕孩子的自由女人,指的是那些通过接受基督而成为神后裔的人

逐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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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儿女:加拉太书 3: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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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你们都是神的儿女,因信基督耶稣而得的,

这里“儿子”一词被翻译为“儿女”。保罗指出,所有人都称得上是神的儿女,暗示着耶稣的死亡和复活意味着所有人都可以通过对基督的信仰得救,而不仅仅是那些遵守律法的犹太人。经文告诉我们,所有人类都处在相同的状况下,即我们都是罪的束缚的奴隶,而基督已经救赎了所有信靠他的人,不仅仅是某个特定的种族或民族(Longenecker 151-54)。

27因为你们所有受洗归入基督的人,都披戴了基督。

保罗在这里的陈述是指并强调对基督的信仰。这是保罗神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对基督的信仰和与基督的关系是保罗关于救赎的所有论述的基石(1)。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洗礼意味着成为信徒群体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个人对跟随基督的承诺。在保罗试图重新定义神的人民是谁(从遵守律法的人到跟随基督的人)的时候,他强调信徒之间的共同体和家庭关系(Longenecker 154-56)。

28在基督耶稣里,没有犹太人与希腊人,没有奴隶与自由人,没有男与女,因为你们都成为一了。

在第 28 节中,保罗再次提到了我们的生存状况,以及基督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的种族、性别、民族、社会地位等等都不重要了。

29如果你属于基督,那么你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并根据应许成为继承人。

在加拉太书本章节的前面(3:16),保罗说基督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在这里他说,如果我们属于基督,那么我们既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是根据应许的继承人。这对不在律法之下的外邦基督徒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将他们“直接与亚伯拉罕和上帝的盟约应许联系起来”(海斯)。成为继承人再次是指成为上帝的儿女,但请注意,保罗没有说我们都是上帝的儿女,只有那些属于基督的人才是。

1我的意思是,继承人只要还是个孩子,就和奴隶没什么两样,即使他拥有全部财产。2他要在父亲指定的日期之前,受监护人或管理人的管辖。

孩子就像奴隶,只有一点不同——他们成年后,会继承财产,财产将属于他们。然而,在这之前,孩子与奴隶“没什么两样”。他们必须服从监护人或管理人对他们的命令。在这里,保罗说律法就像“监护人或管理人”,而“父亲指定的日期”是指上帝差遣基督的时候。保罗用来指代孩子的词是nepios,意思是未成年人。通过使用这个词,保罗可能只是在指代孩子的法律上的无行为能力,但它也可能用来指代属灵上的不成熟(朗格尼克;海斯)。

3所以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就服在世界的基本原则之下,好像奴隶一样。

“世界的基本原则”这个短语源于希腊语ta stoicheia tou kosmou,指的是一系列事物或一系列的组成部分。这个短语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含义,包括基本元素(水、火、土、气)、基本且初级的教义和原则、天体,如恒星,以及精神,如魔鬼和天使(海斯)。在保罗的情况下,他很可能是指旧的教义,或者是指构成万物的基本事物。(海斯)

4及至时候满足,上帝就差遣他的儿子,由女人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5要赎回律法以下的人,使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

当时机成熟时,父亲将他的遗产交给他的孩子,而这个孩子不再是奴隶。同样,上帝差遣耶稣来到我们中间,以人类的身份生活,服从律法,最终被钉十字架并复活。通过他的死亡和复活,以及对他的信仰,我们获得了我们的遗产,不再是奴隶,而是上帝的儿子和继承人。

6因为你们是儿子,上帝就差遣他儿子的灵进入我们心中,这灵呼叫说:“阿爸,父!”7所以,你们不再是奴隶,乃是儿子;既是儿子,上帝就借着耶稣基督使你们成为继承人。

没有耶稣,我们仍然会是奴隶,但由于上帝爱我们,把他的恩典赐给我们,他差遣耶稣,使我们能够从奴隶中解放出来(如果你对基督有信心)。因为我们是上帝的儿女,我们也是他的继承人,我们接受他给予我们的遗产。

保罗对加拉太人的关切:加拉太书 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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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就作了那些本来不是神的,那些人的奴隶。

保罗明确地表明,奴役这些人的人不仅不是上帝,而且实际上根本就不是神(朗格尼克 179)。异教徒过去崇拜他们认为是神的对象,但保罗要确保至少不要给予他们他给予上帝的权威。尽管在他另一封信中提到过这些对象可能与恶魔有关,但这里没有说明;只是说奴役他们的人不是神(凯克 287)。

9如今你们既然认识上帝,更确切地说,是上帝认识你们,你们怎能再归回那软弱无力的初级小学,又要作它们的奴隶呢?

在这节经文提出的问题中,保罗纠正了他自己的说法,将注意力引向上帝“认识”他们。他采取行动与他们建立关系(朗格尼克 180)。通过回归旧的道路,他们正在进行“逆转的转变”(凯克 287)。保罗没有直接说出来,而是把这一点指出来。保罗还评论了他们软弱,这可能是指偶像的软弱,也可能是指律法的软弱。这可能是为了指出上帝已经战胜了这样软弱的东西(凯克 287)。

10你们谨守日子、月份、季节、年份。

通过这样说,保罗再次确认他们确实回归了旧的道路,并且他们已经遵守了某些律法,也许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朗格尼克 182)。这可能是保罗在说明他们被奴役的具体行为,也可能是指律法会像以前的行为那样奴役他们(凯克 288)。

11我为你们担忧,恐怕我为你们所花费的心血白费了。

在解释了原因之后,保罗现在表达了他对加拉太人的担忧;他担心自己的工作白费了。这种担忧表明,保罗已经看到了加拉太人回归旧路的行动,并且担心他们可能会通过他的教导完全回归(凯克 288)。此外,过去时和现在时的混合使用表明,尽管行动已经开始,但最终结果还没有发生(朗格尼克 183)。这有助于为这篇文章的下一部分设置背景。如果最终结果还没有确定,保罗就能给加拉太人一个机会。这篇文章的这一部分在动态上发生了变化,赋予了它“希腊化”的写作形式(朗格尼克 188)。这在加拉太地区并不罕见(弗里德曼 870)。这甚至可能是一个他们会信奉的宗教的选择,尽管这篇文章中没有提到(乔治 310)。保罗一直以来都很直白,现在他变得更加私人化。

12弟兄们,我求你们,你们要像我一样,因为我也是像你们一样。你们并没有得罪我。

这节经文突出了个人恳求,保罗使用了“弟兄们”这个词。他的恳求表达了必要的感情,以便理解他对加拉太人认识到他们必须做的事情的重要性有多么热情(朗格尼克 189)。保罗要求加拉太人像他一样,并没有自命不凡,因为在他所处的环境中,老师成为他人的榜样,供他人模仿,这是理所当然的。他还表明,他也必须背离律法,才能遵循正确的事情,所以他就像他们一样(凯克 293)。

13你们知道,我初次传福音给你们的时候,是因着身体的软弱。14我的试炼是你们知道的,我身体的软弱没有叫你们轻看我,也没有厌弃我,反倒接待我如同上帝的使者,如同基督耶稣。

保罗第一次意外来到加拉太地区的原因是什么,对此有一些疑问;但这就是他必须去那里的原因。这使他能够在那里传福音,但也可能带来问题。加拉太人可能会拒绝保罗,尤其是在他生病的情况下,这会给他们带来额外的麻烦(凯克 294)。保罗提请注意这种仁慈,尽管他知道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考验,但他们仍然欣然接受了他,有些人认为这与耶稣的受难和苦难相提并论(凯克 294)。

15你们的喜乐在哪里呢?我敢为你们作见证,若能行,你们就剜出自己的眼睛给我。16如今我因为把真理告诉你们,就成了你们的仇敌吗?

保罗再次能够通过表达他现在被视为敌人来指出这种“逆转的转变”的概念;这种变化正在发生。他并不是说他们正在那样对待他,而是说他们在这样谈论他。他想明白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凯克 294)。他甚至表达了,他只是在说真话。他表达了他们曾经拥有的牢固关系现在已经消失了。这里可能存在一个与以弗所书第 4 章中强调的以爱说真话作为对抗谬误教导的良药的比较,保罗后来提到这可能是发生在加拉太人身上的事情(乔治 326)。

17那些人热心为你们,却没有善意,他们不过是想要叫你们与我们分离,叫你们热心归他们。18热心总是好的,你们热心,只要是出于善意,并且不只在我与你们同在的时候是这样。

保罗在这节经文中开始谈论那些对加拉太人有影响力的人,或者至少试图有影响力的人。听起来有点像“我们和他们”的争论,你选择哪一边。保罗给加拉太人的印象是,这些人关注他们的唯一原因是为了把他们从保罗身边拉开。然后,其他人就可以更强烈地吸引加拉太人的兴趣(朗格尼克 194)。保罗甚至没有提到这些人是谁,只是说他们没有善意。没有这种解释,很明显,加拉太人知道保罗指的是谁(凯克 295)。此外,保罗建议,表现出这种兴趣是可以的,但只限于好的事情。不只是在他在那里的时候,而是当他不在这里,而其他人试图追求他们的时候。

19我亲爱的儿女,为你们我再次受产难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里面,

在这一点上,保罗通过他对加拉太人的关心表现出了极大的感情和爱。保罗将自己比作母亲,对待他的孩子们,这不仅表明了他对他们的关怀,还表明他们仍然需要成长(朗格尼克 195)。保罗的比较表明,看着他们回头所带来的痛苦,保罗可能在考虑是否需要从头开始与加拉太人一起工作,或者加拉太人需要重生(凯克 296)。

20我现在恨不得与你们同在,改变我的语气,因为我为你们疑惑。

这表明保罗渴望与加拉太人在一起,但现在却无法做到。他觉得从远处什么也做不了,无论是改变他的语气还是改变他们的想法(凯克 296)。此外,这表明保罗即使在沮丧中仍然寻求与他们建立关系。我们看到了第 11 节的重复,以及保罗对加拉太人的真正担忧(乔治,331)。

夏甲和撒拉:加拉太书 4: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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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你们这些想在律法之下的人,难道不知道律法说什么吗?

保罗在本段开始改变他的语气(Matera 168)。保罗在这里挑战加拉太教会认真思考在律法之下意味着什么。当提到“那些想要在律法之下的人”时,保罗指的是那些倾向于在律法之下生活,甚至开始遵守犹太习俗的犹太基督徒,但他们还没有走完所有步骤,遵守所有律法的习俗。保罗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真正听到了律法所说的一切(Hays 300)。保罗以这种方式表达他的恳求,是为了鼓励加拉太教会认真思考他们想要做的事情的后果(Rapa 616)。

22经上记着说,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一个是婢女生的,一个是自由妇人生的。

这里,保罗最后一次提到亚伯拉罕。他并没有从创世纪中读这段故事,也没有引用它,而是简要地回顾了亚伯拉罕的故事(Hays 300)。保罗这样做的原因是,许多律法主义者的论点一定是基于亚伯拉罕,以及犹太人是从亚伯拉罕的后裔,并相信上帝的“祝福”是他们的,因为他们是从亚伯拉罕的后裔。保罗提出这种论点的目的不是否认犹太人是从亚伯拉罕的后裔,而是提醒他们亚伯拉罕有两个儿子,并提出一个问题,他们会是哪一个儿子(Gaebelein 482)。

这里应该注意到,亚伯拉罕不止有两个儿子,但这里争论的应该是以撒和以实玛利。保罗写信的对象会知道婢女是夏甲,自由妇人是撒拉。重要的是要知道保罗没有使用撒拉的名字,而是称她为自由妇人。这与创世纪的记载不同,创世纪记载中,夏甲被称为“婢女”,而撒拉没有被称为“自由妇人”。保罗故意这样做,是为了在奴隶和自由之间建立一个二元对立(Hays 300-301)。

23婢女生的儿子是按着肉体生的;自由妇人生的儿子是凭着应许生的。

保罗这里开始考察婢女生的儿子和自由妇人生的儿子的意义。保罗指出,以实玛利,是婢女夏甲生的,是按着自然规律生的,因为撒拉不相信上帝会信守他对孩子的应许,就让亚伯拉罕与夏甲生了孩子。然后保罗将其与以撒进行了比较,以撒是凭着应许生的,因为撒拉已经超过了生育年龄(Hays 301)。保罗在这里强调的不是神迹般的受孕,而是虽然亚伯拉罕和撒拉同床,但孩子的受孕是上帝应许的实现(Longenecker 208)。

24这些事都是比喻,因为那两个妇人代表两个约:一个是出于西奈山的,生的是作奴隶的儿女,这就是夏甲。

保罗用当时的受众可以理解的寓言语言,谈到这两个妇人代表了两个不同的约。保罗在这里谈论的两个约,一个是西奈山上所立的律法之约,它使人成为奴隶;另一个是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应许之约。

保罗在这里的意思是,律法主义者就像婢女生的儿子,因为他们是由人孕育的。然而,自由妇人生的儿子代表那些将信心建立在律法之外,而是建立在基督之上的,因为他们这样做,他们便因信基督得救,而不是靠着自己的行为(Hays 301-302)。保罗使用“生儿女”这个词,是指那些在律法之下生活的人,是将基督徒改造成在律法之下生活的人,而那些依靠基督的应许生活的人,则是孕育出依靠恩典生活的人(Hays 302)。

25那在阿拉伯的西奈山,就是现在的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作奴隶的,因为夏甲代表西奈山。

第25节对评论者来说一直很困难,因为它提出了一个问题,即为什么保罗将“夏甲”与西奈山相比较。对保罗来说,这个联系指的是摩西在西奈山上领受律法。正如夏甲是一个奴隶,同样,那些在律法之下生活的人也会生出成为律法奴隶的人(Hays 302-303)。

然后,与耶路撒冷的比较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是,耶路撒冷在某种程度上是那些想要遵守律法的犹太基督徒的基地,因此,他们引起了保罗的烦恼,并在途中制造了麻烦。保罗的意思是,正如婢女生的孩子生下来就是奴隶,同样,那些犹太基督徒生下来就是奴隶,因为他们在律法之下(Matera 169-170)。保罗在这里第二个比喻是耶路撒冷,它仍然在很大程度上象征着以色列。然而,他在这里想说明的是,耶路撒冷对犹太人来说不是一个自由的地方,而是实际上是罗马的奴隶(Hays 303)。

26但那从天上来的耶路撒冷是自由的,她是我们的母亲。

保罗在前面的经文中使用过“约”这个词,并且特别将夏甲或“婢女”与他提到的两个约之一联系起来。保罗在这里没有回到“约”这个词来描述自由妇人,而是换了一种说法,提出了一个来自天上的耶路撒冷的概念。对犹太人来说,这种来自天上的末世耶路撒冷,是他们熟悉的一个概念(Martyn 440)。这个耶路撒冷,可以在圣经中找到,代表着上帝在人类历史中一直进行的救赎计划的最终点(Longenecker 213)。

保罗在这里说,这个来自天上的耶路撒冷“是我们的母亲”。有趣的是,虽然保罗在这里建立了这种联系,但在创世纪的文本中,撒拉从未被冠以“母亲”的称号(Martyn 440)。保罗在这里使用的象征意义代表着双重含义。

第一个是撒拉,她是应许的母亲,自由之民的母亲。保罗对加拉太教会说,我们像撒拉的儿女一样,因着基督,成为自由之民(Rapa 617)。

第二,保罗援引来自“天上”的耶路撒冷,说圣城耶路撒冷,“末世锡安”是“象征着上帝自己子民的母亲”(Longenecker 215)。

夏甲,婢女 撒拉,自由妇人
以实玛利,按着自然规律生的 以撒,超自然规律生的
西奈山
现在的耶路撒冷 来自天上的耶路撒冷
犹太教 基督教


(Gaebelein 483)

27因为经上说:“你这不生育的,欢呼吧!你这没有生产的,高兴吧!因为那无夫的,她的儿女必比有夫的更多。”

保罗这里引用了以赛亚书54:1,并将他的论点与先知的文本进行比较。保罗引用的这节经文,写于巴比伦人攻占耶路撒冷,并对耶路撒冷横行霸道的时候。巴比伦人会嘲笑以色列的上帝。他们会嘲笑以色列,他们是上帝的子民,实际上被上帝抛弃了,因为他们背叛了上帝,结果就被上帝抛弃了(Martyn 442-443)。

对先知以赛亚来说,这并非不可能。上帝允许以色列体验他们罪恶的毁灭,这一想法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Martyn 442-443)。然而,在保罗引用的这段经文中,先知说,因为上帝的约定的爱,他并没有抛弃以色列,上帝会将以色列从被掳之地带出来,恢复耶路撒冷(Gaebelein 484)。

保罗在这里将以赛亚书中不生育的妇人与撒拉联系起来,撒拉在生下以撒之前实际上是不生育的。因此,正如以色列在被掳期间是不生育的,上帝后来恢复了她,同样,不生育的撒拉后来也不再不生育,因为上帝给了她一个孩子(Hays 304)。这里进一步的含义是,这个新的耶路撒冷,代表着基督徒,他们将比现在的耶路撒冷,代表着律法主义者,拥有更多的孩子(Matera 171)。

28弟兄们,你们如同以撒,都是凭着应许生的。

保罗接受了律法主义者主要论点,即他们因着他们的犹太血统而成为应许的子民,并将它翻了个身,说外邦信徒以及犹太信徒都是应许的子民。这里的意思是,他们不是靠着遵循律法来赢得救恩,而是靠着对基督的信心而蒙恩得救(Matera 171)。

29当时,按着肉体生的儿子,逼迫凭着圣灵生的儿子,现在也是这样。

在这节经文中,保罗回顾了创世纪第二十一章,那里说以实玛利“戏弄”以撒。然而,一些翻译将“戏弄”这个词理解为一种消极的方式,说以实玛利在某种程度上嘲笑以撒,或者让以撒的生活很艰难。这就是保罗在经文中所使用的翻译(Matera 171)。他的意思是,正如以实玛利“逼迫”以撒,同样,律法主义者也伤害加拉太教会,试图让他们在律法之下生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段中,这是第一次将以撒与凭着圣灵生的基督徒联系起来(Hays 305)。对这段经文来说,同样重要的是,保罗在这里并没有将所有犹太基督徒都归入同一类,而是专门指那些律法主义者,他们试图通过让加拉太教会在律法之下生活来挑起事端(Matera 171)。

30-31但经上怎么说呢?“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绝不能和自由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所以,弟兄们,我们不是使女的儿女,乃是自由妇人的儿女。

在这节经文中,我们看到保罗已经完全将论证转向了反对犹太化者。他利用了犹太化者认为自己拥有的论据,并通过将他们与夏甲和以实玛利联系起来,反驳了他们。另一方面,保罗则认为外邦基督徒应该被认定为自由妇人的儿女。保罗的论证技巧使他能够向那些想要在律法之下生活的人证明,这样做并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我们被呼召要得自由。在结束论证的这一部分时,保罗引用了律法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即应该摆脱那些提出这种论证的人(Matera 171-172)。

保罗在这里回到亚伯拉罕的叙事,并引用了撒拉的话。当保罗写道“把使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使女的儿子绝不能和自由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时,他引用了撒拉对夏甲和以实玛利所说的话,并将它用来反驳犹太化者。他的观点是,"产业"属于自由妇人的儿女,而不是使女的儿女(Hays 306)。需要注意的是,保罗在这一部分没有提到以撒,而是称他为“自由妇人的儿子”,以此来强调自由(Matera 171)。这带来的影响是,那些不在律法之下的人实际上是在恩典之下,因为他们对基督有信心。遵守律法并不能让人与上帝建立正确的关系,而是基督的自由恩典邀请我们进入这种关系(Rapa 618-619)。

第31节中的“所以”一词对于这一部分很重要,因为它概括了保罗的整个论点(Gaebelein 485)。

词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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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今天的属灵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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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保罗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中的论证是针对一个特定的地点和人群的,但他的论点仍然对今天的教会具有现实意义。保罗对加拉太人的论证是,由于基督所做的一切,他们不再需要生活在律法之下。保罗认为,生活在律法之下等于生活在奴役之中。他接着说,通过圣灵而活,意味着过上一种从律法中解脱出来、自由的生活,保罗认为,基督教共同体应该寻求过上这种生活。

在今天的教会中,我们经常面临着与保罗时代类似的许多问题。就像那些认为最好生活在律法之下的人一样,教会内部关于过基督教生活究竟意味着什么的争论很大。今天,许多教会成员认为,为了成为“基督徒”,一个人必须过一种遵循规则的生活。如果一个人在某种程度上“足够好”,那么他们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赢得自己的基督教信仰。这种思维方式被“不抽烟、不喝酒、不嚼槟榔,也不和抽烟喝酒嚼槟榔的女孩交往!”这句话所普及。

这种思维方式在救恩方面的问题有两个。第一个问题是,它将救恩和与上帝建立关系的重点放在个人身上,而不是上帝身上。它说,我们有责任找到内心的力量,以便能够以正确的方式生活。然而,当谈到我们在基督里的救恩时,我们发现基督的救恩是恩典的礼物。它不是可以赚取或操纵的东西,而是只有通过信心才能接受。

第二个问题源于第一个问题,当我们试图生活在律法之下,或者用现代的话来说,当我们把遵循规则作为我们的偶像时,我们实际上是把自己奴役于我们试图遵循的规则。我们的注意力从基督转移到了规则上,作为副产品,我们的注意力从跟随基督转移到仅仅害怕失败。正如保罗以继承遗产的孩子的例子一样。这个孩子将无法兑现这笔遗产,因为这个孩子还处于无法接收和处理应得的东西的发展阶段。

当我们把注意力放在律法主义而不是恩典上时,我们今天也是这样。上帝已经给了我们一份礼物,但是如果我们拒绝接受这份礼物,而是追求这份礼物的幻觉,那么我们在灵性上还处于无法通过圣灵进入真正生命的发展阶段。

今天教会的应用是,我们应该过上一种不受律法主义信仰的规则和条例束缚的基督教信仰,这种信仰会扼杀我们所蒙受的恩典。我们基督教旅程的核心应该是对上帝真实而有机的恩典的追求,这种恩典是通过耶稣基督的生、死和复活而自由地赐予的。在这里,我们被圣灵赋予能力,真正找到生命。这种生命不是通过关注遵循规则作为某种方式来完成我们的任务和完成我们的目标,而是通过追求基督,不受规则的束缚,并沉浸在他的爱和恩典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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