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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研究/新约注释/约翰福音/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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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第五章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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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点

  • 与四福音书中描述瘫痪者被治愈的叙述进行比较。
  • 上帝在安息日工作这一概念。
  • 耶稣话语中平等与从属之间的关系。
  • 詹姆斯·麦格拉思的论点(在他的《新约神学》文章和《约翰的辩护式基督论》一书中[1])认为,在5:18中,分词应该按以下方式理解:“他将上帝视为自己的父,同时把自己等同于上帝”,因此,声称子身份与表现为平等之间存在着张力,而不是前者意味着后者。
  • 从作者的角度来看,“把自己等同于上帝”是对耶稣的正确还是错误评估?

耶稣与犹太人之间的争论 在第五章中,犹太人指责耶稣违反摩西律法。耶稣立即治好了一个瘫痪了38年的男人。他告诉那个男人拿起他的床走。因为希伯来宗教中有一条关于安息日工作的律法,所以这个男人背着他的床被指控违反了律法。这是耶稣事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因为它标志着耶稣第一次直接激怒了“犹太人”。耶稣声称他所做的正是上帝告诉他并向他展示去做的事情,但由于宗教上的盲目,指责他的犹太人没有认出、认可或理解上帝是如何通过耶稣的奇迹显现的。耶稣并没有通过命令一个男人在安息日工作来把自己置于犹太人律法之上,他是在向他们展示他们拥有错误的律法。为了进一步加剧当时的争议,被治愈的人似乎比关心律法更关心给予他违反律法的许可的人(耶稣)。在第13节中,叙述者告诉读者耶稣“溜进人群”,这再次表明他保持事工的低调,并且为了人民。耶稣后来告诉被治愈的人“不要再犯罪”,他没有教导人类继承了罪的本性,或者他们不能停止犯罪。当他说“更糟糕的事情可能会发生在你身上”时,耶稣是在预警那个人对罪的惩罚。后来他说,凡犯罪的都是罪的奴隶,奴隶不能住在父的家里。

在本章开头,耶稣行了奇迹。他治好了一个病人,他试图前往治疗之水,但周围的人没有帮助他。耶稣告诉他拿起自己的垫子走开,那个人立即痊愈。然而,在路上,那个人被拦住了,并因在安息日背着垫子而受到责备。然而,他告诉那些阻止他的人,是治好他的人告诉他背着垫子的。在古代世界,违反安息日是一项严重的罪行,而这一事件有助于激怒了上层人士对耶稣的怒火。

耶稣所谈论的罪更有可能是象征性的,因此随之而来的惩罚不会针对这个人,也不代表实际的疾病。“不幸是惩罚”是普遍的观点,这种观点在现代社会还没有消失(史密斯 133)。由于人类罪恶而导致的疾病可以与人之间邪恶和“疾病”相提并论。

这段经文是约翰福音中第一次出现有人因相信耶稣而得医治的例子。当这个人仅仅因为耶稣问他是否想得医治而得到医治时,这与四福音书中的人们因相信耶稣而得到医治的情况相同。这段经文的重要部分是耶稣与宗教领袖之间的冲突。耶稣治好了一个人,但按照犹太领袖的标准来说是“错误的”,因为医治发生在安息日。这个故事是关于某人对信仰视而不见的说明。领袖们太关心毫无意义的律法,以至于他们没有看到通过信仰在做善事。难道这不是约翰所写的意思吗?律法是由摩西颁布的,但恩典和真理是由耶稣带来的。

犹太人似乎对耶稣宣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非常生气。然而,他在本章中所做的工作非常适合父子关系。在第17节中,耶稣说:“我的父还在工作,我也在工作。”这与儿子通常学习家族生意,并成为父亲的学徒这一事实是一致的。父亲也以派遣长子为他们办事而闻名,当他们自己无法做到时。从某种意义上说,耶稣是在扮演上帝,他的父亲的学徒。耶稣在第19节中进一步解释了这一点,当时他开始使用“正如父,子也…”这句话。耶稣唯一一次说子做了一些父亲没有做的事情是在第22节,当时他谈到审判。

与所有关于耶稣行医治奇迹的叙述都发生在耶路撒冷之外的四福音书不同,约翰关于耶稣行医治奇迹的叙述发生在耶路撒冷之内。此外,“毕士大”是耶路撒冷一个非常真实且确切的位置。它可能被用作残疾人和瘫痪者的疗养场所。这个人显然生病了或瘫痪了,来到这个地方寻求治疗(或者至少是减轻痛苦)。

耶稣对犹太人的信息 在耶稣被指责因一、在安息日工作,二、把自己等同于上帝而被犹太人想要杀死之后,他向他们发表了从第19节开始到本章结尾的非常长的一段信息。基本上,耶稣告诉那些面对并看到他的犹太人,他像父亲一样做事,父亲通过他工作,使其他人可以相信。他进一步说:“时候要到,死人要听见神的儿子声音,听见的就要活了。”(约翰福音 5:25)(这是指审判日,那时他会使死人复活)。这意味着,那些相信的人将能够在耶稣第二次降临的时候继续活下去,再次活过来。审判即将到来,但耶稣没有审判权,因为他只按照差遣他的人的旨意审判。然后,他进一步解释说,地球上还有另一个人为他作见证(施洗约翰),他们对他的态度很好,并且乐意“大大喜乐他的光”(约翰福音 5:35)。现在是耶稣来见证上帝了。此外,这是犹太人得救的方法,就是相信那些通过约翰,然后是耶稣来见证上帝的人。他们只需要相信耶稣和他所说的话,他们就可以得救。

关于约翰福音第五章中子身份的说明 耶稣宣称他的子身份(第18节),完全被误解了。后来他告诉犹太人,他们的父亲是魔鬼,他们说,不,上帝是我们的父亲。所以他们都宣称子身份。他们想要杀他,因为他宣称自己是弥赛亚,因为他们实际上已经接受了魔鬼为他们的父亲,同时却声称上帝是他们的父亲。

第5:18节 关于这节经文应该如何翻译存在一些争议。新修订标准版将这节经文翻译为:“因此,犹太人更加想要杀害他,因为他不仅违反了安息日,而且还称上帝为自己的父,从而把自己等同于上帝。”然而,一位名叫詹姆斯·麦格拉思的学者认为,这一行结尾应该类似于“…他不仅违反了安息日,而且还称上帝为自己的父,也把自己等同于上帝。”

The charge that he was making himself equal to God is moot since the Jews who wanted to kill him made the same claim that God was their father. The fact is he said "The father is greater than I." 
McGrath believes this is the case because in Biblical times, it wasn't assumed that a son calling a man his father made the son equal to his father.  In fac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 father and son in these times was definitely not of equals, but involved the son's obedience, and a hierarchal relationship, making the father "above" the son.  Therefore, McGrath's translation makes more sense historically, considering Jesus calling God his Father because he truly believed he was wouldn't necessarily automatically mean, during the times these events occurred, that Jesus believes he is equal to his Father, God.  Either way, verse 5:18 in John, that shows the Jews' dismay with Jesus' claims, is an ideal segue into Jesus' long monologue regarding what he proclaims his relationship to be with God.  

耶稣“等同”于上帝? 在第五章末尾,一直存在着一个主要的问题:耶稣真的“等同”于上帝吗?这个问题应该被问及,因为初看第19-32节会让人觉得矛盾,因为耶稣既非常顺服父,但也承担了父亲的一些职责。首先,我们必须看看“等同”的定义。这个词应该被研究,以便我们更好地理解耶稣是否真的等同于上帝。有一些经文表明他们并不等同。例如,我们可以检查一些经文。第19节,第22节“因为父不审判任何人,却把一切审判交给了子…”第27节“他给了他行审判的权柄,因为他的人子。”第30节“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任何事,我听见什么,就照着什么审判;我的审判是公义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的意思。”(新美国标准版)。我所说的不是我的话,而是父的话。我自己不能做任何事。奇迹是由父亲通过我而成就的。

也有一些经文似乎暗示着平等。例如,第 21 节,“因为父叫死人复活,赐给他们生命,子也照样赐生命给谁,就给谁。” 第 26 节,“因为父有生命在自身里,也照样赐给子有生命在自身里。”(NAS)。如果父给了他权柄,他就不可能与父平等,否则他将拥有自己的权柄。神不能把东西给神。要真正理解耶稣和神是否“平等”,就必须深入研究本章的语境。这段经文的主要语境是福音本身。从序言的角度解读约翰福音 5 章是一个错误。如果你相信前几节经文,作者将耶稣描绘成“道”,说,“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翰福音 1:1),你就会误解所有内容,把耶稣当成神。但是,如果你仔细阅读序言,它说道与神同在。它没有说耶稣与父同在。你不能在经文中加词。如果道是智慧的天使,神的建造者,他住在耶稣里,那么耶稣就是神的使者,拥有神的权柄,但并不等于神。神的儿子,而不是神子。圣经中从未出现“神子”这个词。事实上,它说神不是人,也不是人子。然而,如果你读到最后一句话,说“道(耶稣)就是神”,你就必须强迫所有内容符合你预先设定的观念,并解释像耶稣受试探犯罪这样的事情。神不会受试探。耶稣不知道他回来的日子。耶稣死了。神不会死。你最终会说耶稣既完全是神,又是完全的人,当然这听起来自相矛盾,也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正统观点。约翰的作者没有给我们这样的矛盾。如果你说耶稣这个人确实拥有与神性分离的个人和人性的观点和意志,并且偶尔他必须压制自己的意志,让神的意志得以实现。你就创造了一个精神分裂的混合人,他有时是神,有时是人,并在十字架上感到被他的神性抛弃。这就像说我穷,因为我的右口袋里没有钱,但我的左口袋里有一百万美元。

话虽如此,你如何调和约翰福音 10:30“我和父原为一。”;约翰福音 14:9“看见我的,就是看见父。”;约翰福音 20:28-29“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耶稣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吗?有福的是没有看见却信的。’”;以及耶稣在第 5 章中给出的回应,很清楚地表明他做的一切都是父做的,从使死人复活到审判,甚至接受神所接受的赞美和荣耀(Smith 第 135 页)。在所有这些经文中,约翰将耶稣与神放在同一个层面上,当他受到挑战或质疑他与神的关系时,耶稣从未否认他们的平等,而是提供了一些解释,这些解释要么是对他主张的肯定,要么最糟糕的是模棱两可。人们可能无法证明新约整体上将耶稣描绘成与神平等,但似乎很清楚,一些经文似乎表明了这一点。

答案很简单,在 5 世纪将圣经翻译成拉丁文的耶柔米和在耶稣诞生后 1800 年出现的英语翻译家,在他们开始翻译文本之前就已经确信耶稣是神,并且存在三位一体。他们强加于他们的作品。如果你看看多马在希伯来语中的忏悔,他会称耶稣为我的 adoni 和 elohim。摩西是 adoni 和 elohim。以色列的审判官是 adoni 和 elohim。它的意思是我的主人和神的指定代理人。耶稣祈祷门徒能够与他一样与父合一,所以我可以说我和父是一体的。这并不意味着我在宣称自己就是神。如果我们有时间,我可以带你浏览新约,向你展示所有将耶稣神化的错误翻译。相反,我呼吁哥林多前书 8:6 只有神,是父。耶稣告诉抹大拉的马利亚,我到我的神和你的神那里去,我的父和你的父那里去。如果他是神,他就不可能有神。


与对观福音的比较 约翰福音中的医治故事和对观福音中的医治故事之间存在一些主要相似之处。马可福音 2 章和约翰福音 5 章都对耶稣的权柄存在争议。此外,马可福音 3 章和约翰福音 5 章都未能遵守安息日。除了这些一般的相似之处之外,约翰福音 5:8 和马可福音 2:9 和 11 几乎完全相同。约翰福音 5:8 说,“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 马可福音 2:9 和 11 说,“哪一个容易呢?是说‘你的罪赦了’?还是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我对你说,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 虽然约翰福音 5 章和马可福音 2 章非常接近,但故事之间也有一些显著的差异。首先,约翰福音 5 章发生在耶路撒冷。在对观福音中,没有在耶路撒冷发生的医治故事。其次,在约翰福音 5 章中,耶稣知道这个人病了多久(38 年……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间)。在对观福音中,没有证据表明耶稣知道这些事情。除了这两个区别之外,耶稣主动接近这个人而不是反过来,这很像约翰的风格。这在对观福音中并没有真正发生。总之,虽然表面上看来,约翰福音中的医治故事可能是对马可福音 2 章的改写,但学者们认为差异太大了。

约翰记载了耶稣事工的第三个神迹,发生在耶路撒冷的另一个节期。在伯大尼池旁,有一个瘫痪了三十八年的人。耶稣问他是否想得医治。这个人回答说他从未成功过;总是有人比他先到水边。耶稣立刻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吧”(第 8 节)。这一事件引起了统治者的争议,因为这件事是在安息日发生的。首先,因为这个人正在搬运他的褥子,他们指责这个人违反了安息日的律法;其次,犹太人质疑耶稣在安息日所做的事。耶稣回答说,“我的父现在还在工作,我也在工作”(第 17 节)。安息日应该是用来敬拜、休息和行善的圣日。此外,因为耶稣称神为他的父,他们指责他犯了亵渎罪,把自己与神相提并论。耶稣回答说,“子凭自己不能做什么,唯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耶稣绝不是宣称自己与神平等,而是表明自己从父那里学习,并行父的工。他承认父比他伟大,从未宣称平等。他说,“我自己不能做什么,父在我里面做这些事”。犹太人想要杀害他,因为黑暗恨恶光明,并试图熄灭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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