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研究/新约注释/约翰福音/第 9 章
约翰福音第 9 章将通过一个瞎子故事来揭示更多关于耶稣的信息。医治瞎子被呈现为精神启蒙的比喻。由于世界真光的到来,许多以前在黑暗中的人得到了启蒙。第 1 到 12 节详细描述了这个人的奇迹般的医治。
当耶稣和他的门徒一起旅行时,他们遇到一个天生失明的人。耶稣的门徒问,这个人的失明是上帝对这个人或他父母的罪的惩罚吗?然而,耶稣解释说,这个人的失明有一个更高的目的;为了在他的一生中展示上帝的荣耀。这时,耶稣宣布自己是世界的光,并用泥土和唾液医治了那个人。现在能看见的人,对自己的医治感到惊讶,开始告诉认出他的人关于耶稣。然而,正如约翰福音的前几章所述,耶稣在奇迹之后无处可寻,这再次表明,他的工作可能不那么是为了他自己的形象,而更多地是为了见证、讨论和理解的后续影响。尽管这个人已经痊愈了,但犹太人仍然不信服地骚扰他。尽管耶稣将这个人的失明归因于上帝的荣耀,而不是罪恶,但法利赛人仍然将这个人贴上罪人的标签。我们知道当我们看到 3-5 节时,这对上帝来说是荣耀的。起初,门徒感到困惑,问上帝是谁犯了罪:他的父母还是瞎子,使他成为这样。然后,在接下来的经文中,耶稣提供了更多信息,说两者都不是。这个人失明的原因是为了“使上帝的作为在他身上显明”(NAS v.3)(参考约翰福音 11:4、10:38、11:40)。耶稣即将到来的死亡、复活和升天是约翰福音的主要主题之一。此外,在第 4 节中,耶稣说:“我们必须趁着白日做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没有人能做工。” (NAS)(参考约翰福音 7:33)这也是约翰福音中将白天和黑夜或光明和黑暗进行比较的一个流行主题的另一个参考。当耶稣居住在这个世界时,他是光明,当他离开时,这个世界将充满罪恶的黑暗。(约翰福音序言)然后在第 5 节,我们有更多关于这一点的证据,耶稣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 (NAS)
医治一个瞎子是第三章主题的延续,上帝是爱人类的上帝。门徒认为,这个人的失明是由于他父母犯的罪造成的。耶稣告诉他们,这个人不是因为惩罚才失明,而是作为上帝荣耀和爱的榜样。然后耶稣开始做了一些泥土,让那个人恢复了视力。
法利赛人一心想要证明这个人是错的,他们把他的父母叫到现场,也审问了他们。尽管他们承认这个人是他们的儿子,但他们犹豫不决地进一步介入,因为害怕被赶出圣殿。这个家庭显然很穷,因为他们的儿子必须在圣殿外乞讨才能生存。如果这个人和他的家人被赶出圣殿,他就不能在圣殿外乞讨;事实上,人们可能会因为这件事而避开他。这个家庭非常努力地置身事外,说他们的儿子已经成年,可以为自己说话。然而,这个计划并没有奏效,因为这个儿子还是被赶出了圣殿。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法利赛人明显地目睹了奇迹之后,却无视了他们似乎无法理解的东西,说他们“甚至不知道他从哪里来”(第 29 节)。这与 6:41-42 的经文相矛盾,经文清楚地表明,领导人“知道他的父亲和母亲”(因为那些领导人来自靠近耶稣家乡的地区)。在第 7 章 27 节中,人们再次说:“但我们知道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犹太人”言辞中的这种矛盾很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第 9 章的全部内容展示了曾经失明的人如何在肉体和精神上都能看见。然后,法利赛人就是那些失明、处在黑暗中的人的例子。因此,“犹太人”先前所说的话与他们的言辞相矛盾,很可能是作者试图将法利赛人描绘成那些精神上失明、抓住任何论点来反对光明的人。责任可能归咎于法利赛人,这些宗教领袖声称他们能看见,但实际上是精神上的失明——他们如此自欺欺人,以至于对光明视而不见。如果他们承认自己的精神失明,并允许耶稣消除它,那么他们就会得到祝福,并且可以得到启蒙。
耶稣谈论了精神失明的原则。虽然他只是以一种似是而非的隐晦方式解释了这个原则,但它似乎意味着,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信徒,你不会声称自己拥有所有的答案,或者完全理解。你会尽管不知道也继续跟随。声称自己知道所有的事情就像一个瞎子声称自己理解颜色。一个人无法完全表达他们无法看到的东西。他告诉法利赛人,既然他们声称自己能看见,实际上他们仍然有罪,而且根本没有看见。
然而,经文继续说:“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这与 9:29 中的法利赛人完全吻合。然而,实际上,尽管他反复声称自己来自“父”,但这些领袖中没有一个人知道耶稣最初来自哪里。
本章以被医治的人被赶出去,耶稣回到他身边而结束。耶稣问他是否相信人子,那个人说没有,但问他是谁,以便他可以相信。然后耶稣向那个人显明了自己,说在审判日,瞎子,在这种情况下是精神上的瞎子,将得不到拯救,但那些能看见的人将得救。正如那些接受耶稣的人最终将得救一样。那些说他们能看见,却在欺骗自己的人,最终将仍然受到他们罪恶的折磨。
当瞎子被质问时,他的回答变成了谚语:“我从前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见了。”(第 25 节)。对这个人的解释相当讽刺。“他还没有对耶稣做出神学判断,但他确切地知道他以前的情况以及情况如何发生了决定性的改变。”(史密斯 197)。当这个人继续受到质问时,审问者开始无视这件事是否真的发生了。那个人已经描述了发生的事情,当他继续讽刺地回答时,法利赛人(可能是审问者)辱骂了他。“他们的言辞有力,发人深省,无疑反映了如今会堂和约翰福音的基督徒之间的情况。”(史密斯 197)。
耶稣被描绘成吐在地上做泥来医治瞎子,这很不寻常。约翰加入了这个细节,尽管这似乎表明耶稣没有这种秘密药剂就无法医治瞎子。有趣的是,在这个故事的前身马可福音第 8 章中,据说耶稣用同样的泥土方法治疗,但他不得不尝试治疗两次,因为第一次没有完全奏效。在第一次尝试之后,那个人说:“我看见人,但他们像树一样行走。”(马可福音 8:24)。约翰省略了这一部分,似乎是因为它强调耶稣第一次(即使用泥土)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医治那个人。然而,约翰保留了泥土本身。这可能是因为他在为犹太人写作,而泥土的加入可能被认为是三次违反安息日:耶稣捏泥,这是禁止的;然后用它做成可能的建筑材料,这是禁止的;然后治愈了那个人的视力,这也是禁止的。
在这章中,耶稣事工的第六个征兆被揭示,那就是医治一个瞎子。“他的失明是因为他自己的罪,还是他父母的罪?”门徒问道。耶稣回答说,这个案子是为了通过圣灵的能力来荣耀上帝。问题不在于导致这个人失明的原因,而在于它在上帝的工作中所起的作用。作用是圣灵和神的话语的力量,使基督被认识为父神所差派的人,使他恢复视力。这是人心中的神圣教导。基督,作为一个男人,触摸我们。我们绝对是瞎子,我们什么也看不见。上帝的灵在行动,基督就在我们眼前;然后我们就能清晰地看到(J. 达比,1996)。
根据史密斯的说法,第 9 章总结了约翰关于启示和罪的观点。他说,耶稣的到来揭示了人们是谁,以及我们实际上都处在黑暗中。我们需要赐予光明和视力的人,而那些承认自己需要的人会接受耶稣作为启示者和光明与视力的赐予者。那些坚持自己已经能看见的人,实际上并不能看见,而且他们因罪而远离上帝。
第九章中的“犹太人”和约翰福音整体 约翰福音是一本经常被用来攻击犹太人并宣称他们不如基督徒的书。因此,质疑约翰福音本身是否反犹太教很重要。这个争论有很多不同的方面。一方面,福音书总体上对犹太人描绘了一个相当强烈的讽刺形象,尤其是在这一章中。犹太人可以被视为天真、无知,甚至“愚蠢”。在第 18 节和第 19 节中,犹太人想要证据证明被治好的人确实天生失明。他们把这个人的父母叫来。犹太人因为这样做被认为不讲道理,而父母的反应源于他们害怕犹太人的“怒火”,基本上是害怕他们会对那些相信耶稣是“弥赛亚”的人做什么。如果这段历史中的犹太人真正理解了耶稣所说的话和盲人事件,并根据他们认为是真实的做了有意识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不跟随耶稣,会怎么样?另一方面,约翰福音中“犹太人”和那些跟随耶稣的人之间可能带有轻蔑意味的语言在耶稣的时代以及约翰的叙述者写作的时代并不罕见。很有可能叙述者认为他是在公正地描述实际发生的事情。无论约翰的叙述者是否意图让这篇文字具有反犹太教的意味,甚至被解读为反犹太教,对于这本特定福音的读者来说,重要的是要意识到,如果它被用来以报复的方式攻击犹太人或其他非基督徒,它会对社会构成潜在的危险。
正如上面提出的问题所暗示的那样,约翰一直被指责在他的福音书中灌输了后来被认为是反犹太教的语言。虽然在现代语境下阅读这些段落时,我们理解它们是反犹太教的,主要是因为我们理解约翰使用“犹太人”这个绰号的方式。然而,这很有可能是一个错误。正如我们一直所说,阅读古代文本时,务必不要将现代理解与古代文本作者或受众的理解混淆。虽然我们对约翰写作的环境或他写作的动机知之甚少,但一个明显的可能性是,约翰在写他的福音书时有特定的目的,针对特定的受众,在这种情况下,“犹太人”这个词将具有与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完全不同的含义。人们一直在想约翰是否在讽刺地使用这个词,也许在翻译这个词时使用引号是合适的。考虑到福音书中绝大多数角色实际上都是犹太人,无论是英雄还是反派,认为约翰可能是在嘲讽那些将早期基督教群体中的犹太成员逐出犹太会堂的人,因为他们不够“犹太”,这并不完全是无稽之谈。无论如何,我们对他意图或这个词对他追随者的意义知之甚少,不足以得出结论说他是或不是“反犹太教的”。
约翰福音第九章的伦理 基督在第九章中治好了一个天生失明的人。这是他的奇迹之一,而这个人本人也完全认同基督是一个先知的观点。但是基督关于治愈的话语呢?他说:“这人生来就瞎了,并不是因为他本人或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祂身上显出神的作为。”(第 3 节)这提出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如果这个人和他父母都没有犯罪,或者说,没有犯下足以招致严厉惩罚的罪孽,为什么这个人必须忍受如此深重的无助?换句话说,基督本人宣称的是什么样的道德观?公义的人受到奖赏,作恶的人受到惩罚,还是苦难更平等地甚至随机地分配?当然,考虑一下这个人只是为了让基督治愈他而忍受了多年的失明,这确实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