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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息学/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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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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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解释了生物系统中遗传信息的流动。它最早由弗朗西斯·克里克于 1956 年提出,并在 1970 年发表在《自然》杂志上的一篇论文中重新阐述。

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涉及按顺序转移详细的残基信息。它指出,这种信息无法从蛋白质逆向转移到蛋白质或核酸。

分子生物学中心法则也被描述为“DNA 制造 RNA,RNA 制造蛋白质”。然而,正如弗朗西斯·克里克 (1970) 回忆的那样,该法则也承认信息从 RNA 到 DNA 的逆向流动,但从蛋白质到 DNA 或 RNA 的流动则不存在。该法则是一个理解双聚合物之间序列信息的传递的框架,双聚合物按顺序携带信息。这类生物聚合物主要有 3 类:DNA 和 RNA(都是核酸)以及蛋白质。这 3 类之间存在 3×3 = 9 种可能的直接信息传递。该法则将这些信息传递分为 3 组:3 种一般性传递(被认为在大多数细胞中正常发生)、3 种特殊性传递(已知发生,但仅在某些病毒的情况下或实验室中发生的特定条件下发生),以及 3 种未知传递(被认为从未发生)。一般性传递描述了生物信息流动的正常过程:DNA 可以复制到 DNA(DNA 复制)、DNA 信息可以复制到 mRNA(转录),以及可以使用 mRNA 中的信息作为模板合成蛋白质(翻译)。

转录 (DNA→R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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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RNA→蛋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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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DNA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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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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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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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蛋白质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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