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刑事判决/附录/清单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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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清单包含通常在准备判决时考虑的问题。此清单基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律师协会网站上找到的清单 [1].
- 准备和审查事实摘要
- 准备被告记录的副本
- 考虑 PSR (第 721 条)
- 获得受害者影响陈述 (第 722(4) 条)
- 考虑赔偿,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能需要传唤证人 (第 738 条)
- 准备和审查关于判决的案例
- 准备适用于判决的条件清单 (在 CSO 或缓刑上)
- 获取推荐信和支持信
- 年龄
- 居住地点历史
- 家庭关系 (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教育
- 教育水平
- 高等教育
- 获得的证书/执照
就业
- 就业历史
- 就业前景
- 被告当时的 mental 状态 (醉酒/个人困难)
- 与受害者的接触程度 (例如,身体接触/距离)
- 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
- 暴力程度 (意图/实际/威胁/潜在)
- 试图减少暴力
- 使用武器
- 挑衅程度
- 被告是否处于信任地位
- 犯罪行为是孤立的还是企业的一部分
- 被告的角色 (主要人物;追随者;煽动者;预期结果)
- 动机
- 对罪犯的影响 (失去执照/工作/关系)
- 被告是否与警方合作
- 记录是否包含大量犯罪行为,并表明有必要将其从公众中移除
- 记录是否包含严重犯罪行为,并表明有必要将其从公众中移除
- 被告是否是一个危险的、精神不稳定的,需要从公众中移除的人
- 社区中是否存在类似犯罪行为的程度
- 被告的收入是否来自非法活动,使其成为谋生手段
- 是否存在持续的犯罪活动模式 (注意社区中没有犯罪活动的时期)
- 考虑犯罪行为的动机 (例如,前奏) 以及是否可能再次发生
- 被告是否悔恨并愿意向法庭报告
- 考虑可治疗/可控制的身体/精神残疾
- 考虑吸毒史 (治疗项目、日期和结果)
来源
- 获得发布文档的同意 (医疗、学校等)
- 获取作为人品证人的补充来源的联系信息
- 获取缓刑官姓名并获得联系他们的许可 (联系缓刑官并获取意见)
文件
- 量刑前报告
- 获取推荐信 (雇主或人品证人)
- 来自缓刑官或矫正官关于进展情况的信件
- 赔偿金额
- 受害者道歉信
- 医疗/精神病报告
处置
- 支付罚款的能力 (如果可以,需要多长时间)
- 完成社区服务的可能性 (如果不能,为什么?)
- 遵守边界条件的可能性 (远离区域或人员)
- 申请 DNA 命令的可能性 (考虑不申请的理由)
- 申请武器禁令的可能性 (考虑不申请的理由)
程序
- 审查各方的建议
- 提醒被告有向法官陈述的机会
- 通知被告受害者罚款附加费
- 撤回
- 转向
- 和平令
- 无条件释放
- 有条件释放
- 缓刑
- 罚款
- 有期徒刑
- 间歇性监禁
- 省级监狱
- 联邦监狱
- 驾车禁令
- 赔偿
- DNA 命令
- SOIRA 命令
- 武器禁令
- 维护和平,品行良好;
- 在法庭要求时出庭;并且
- 在更改姓名或地址之前提前通知法庭或缓刑官,并及时通知法庭或缓刑官任何工作或职业变更。
- 向缓刑官报告
- 在 2 个工作日内,或在法庭指示的情况下,并且
- 此后,在缓刑官要求时;
- 除非获得书面许可离开该司法管辖区,否则留在法庭的司法管辖区内;
- 避免
- 饮酒或其他令人陶醉的物质,或
- 吸毒,除非根据医疗处方;
- 避免拥有、持有或携带武器;
- 为抚养或照顾受抚养人提供支持;
- 在不超过 18 个月内完成最多 240 小时的社区服务;
- 如果罪犯同意,积极参与省份批准的治疗项目;
- 参加治疗机构,接受与罪犯饮酒或吸毒相关的评估和治疗,该治疗由该项目推荐;
- 如果罪犯同意参加该项目,则遵守管理罪犯使用酒精点火联锁装置的项目;以及
- 遵守法庭认为可取的其他合理条件,但须遵守根据第 738(2) 条作出的任何法规,以保护社会并促进罪犯成功重返社会。
检察官陈述
- 皇冠方面对量刑的立场
- 皇冠方面确定需要依靠的事实
- 宣读事实摘要
- 如果对事实存在争议,则传唤证人(第724条(3)(a)款),或者无论如何都传唤证人(第732条(2)款)[传闻证据可被采纳(第723条(5)款)]
- 事实已从审判中记录在案
- 提交犯罪记录
- 提交寻求加重刑罚的通知
- 提交/宣读受害者影响陈述
- 审查并评论量刑报告
- 审查并评论相关案例
- 对缓刑或社区服务令的条件提出建议
- 请求附属令
辩方陈述
- 罪犯背景,包括就业、家庭、健康和经济状况
- 提交推荐信和品格证人
- 审查并评论相关案例
- 对量刑提出建议
- 评论支付受害者罚款附加费的能力/支付任何罚款所需的时间
- 评论对任何请求的附属令的意见
- 评论缓刑或社区服务令的条件(特别是宵禁和软禁的例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