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历史/这片土地上的人民/梅蒂斯
梅蒂斯人是一个土著民族群体,是索尔特族、克里族、梅诺米尼族、奥吉布瓦族、阿尔冈昆族和因纽特人与欧洲人(主要是法国人)通婚的结果。梅蒂斯人也被称为博瓦布鲁莱(Bois Brûlé)、混血儿或半血儿,或盎格鲁-梅蒂斯人。他们是加拿大三个被官方承认的土著群体之一。梅蒂斯人居住在加拿大中部和美国北部。梅蒂斯在法语中的意思是“混血”。
在 17 世纪和 18 世纪,存在着两支梅蒂斯人——一支讲英语,另一支讲法语。两者都起源于 17 世纪和 18 世纪的毛皮贸易。哈德逊湾公司和西北公司的英国和苏格兰商人及捕猎者经常与土著民族的妇女结婚,尤其是克里人和奥吉布瓦人。梅蒂斯人住在哈德逊湾贸易站附近,经常在那里工作。起初,梅蒂斯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尊重,经常不得不接受哈德逊湾公司提供的低薪工作。这些人最初居住在加拿大地盾,这是加拿大中部和东部的一个大型区域,其河流流入哈德逊湾。法国毛皮商人也与草原上的土著民族通婚,为讲法语的梅蒂斯人口的起源奠定了基础。讲法语的梅蒂斯人口在两个主要地区发展——旧西北部(现在的美国中西部)和加拿大。在旧西北部,他们是毛皮贸易的主要企业家。他们建立的一些毛皮贸易站发展成为大城市,例如底特律和芝加哥。在 19 世纪初,旧西北部的讲法语的梅蒂斯人要么迁徙出去,要么被迁入该地区的美国农民的文化所同化。在加拿大,讲法语的梅蒂斯人居住在草原和加拿大地盾的南部地区,在那里他们与讲英语的梅蒂斯人有一些重叠。梅蒂斯人作为一个独立民族的身份是在与红河殖民地的冲突中开始形成的,红河殖民地是一个于 1812 年在温尼伯格湖以南的红河上建立的农业社区。到那时,野牛狩猎已成为梅蒂斯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梅蒂斯人担心新移民进入他们的土地会导致他们无法狩猎野牛。某些人采取行动,以确保梅蒂斯人在红河地区和经济中拥有发言权。梅蒂斯人在红河叛乱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叛乱结束后,颁布了曼尼托巴法,给予梅蒂斯人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的自由。
其他条约也导致梅蒂斯人自由地生活在萨斯喀彻温省、艾伯塔省、曼尼托巴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安大略省和西北地区,以及北达科他州、西北明尼苏达州和蒙大拿州。梅蒂斯人主要通过河流和湖泊系统划船,在他们的领土上穿梭。
梅蒂斯人主要依靠生活在草原上的野牛,以及他们可以捕捉或射杀的其他鹿类和野生动物。他们还在河流和湖泊中钓鱼,采集浆果和其他植物。梅蒂斯人通常用弓箭狩猎野牛,或者将野牛赶下悬崖。他们的主要食物是叉角羚羊、驼鹿、麋鹿、骡鹿、草原灌木兔和野生鸟类。他们通常捕捞鲑鱼、鳟鱼和梭鱼。梅蒂斯妇女通常也采集浆果,并将它们加入特殊的餐点中。
梅蒂斯人从来到他们土地上的定居者那里获得宗教信仰。讲英语的梅蒂斯人主要信奉基督教新教,而讲法语的梅蒂斯人主要信奉天主教。由于梅蒂斯人是欧洲定居者的后代,他们不像其他一些原住民那样有自己的传统宗教。
关于梅蒂斯人的定义,以及谁符合资格并应被认定为梅蒂斯人,存在着大量的争议。法律上识别梅蒂斯人的三个因素是:· 自我认同;· 与历史梅蒂斯社区的祖先联系;· 社区接受。
该术语最初出现时,‘梅蒂斯’是指克里血统和法国血统的父母所生后代。通常情况下,它也指法国天主教红河梅蒂斯的后代。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梅蒂斯这个词也用来指代其他欧洲和土著血统的后代。
人们一直在争论‘梅蒂斯’这个词是否应该只指克里和法国血统的人,还是所有欧洲人和土著通婚的后代。作为妥协,‘métis’(小写‘m’)被用来描述欧洲和土著血统的人,而‘Métis’(大写‘M’)被用来描述法国和克里血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