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9.2:
设 为环,设 为乘法封闭子集。定义
- ,
其中等价关系 定义为
- .
赋予其加法
和乘法
- .
以下两个引理确保一切都定义正确。
引理 9.3:
是等价关系。
证明:
对于自反性和对称性,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对于传递性,有一个小小的变化。假设
- 和 .
那么存在 使得
- 以及 .
但在此情况下,我们有
- ;
注意 ,因为 在乘法下封闭。
引理 9.4:
上面给出的加法和乘法将 变为一个环。
证明:
我们只证明定义良好性;其他规则遵循定义和直接计算。
因此,设 以及 .
因此,我们有 以及 对于合适的 .
我们想要
以及
- .
这些转化为
以及
对于合适的 。通过选择 并观察,我们得到了想要的结果
以及
- .
请注意,我们在这里大量使用了交换律。
我们将在讨论模块时看到更多类似于 4 的性质,但由于模块中可能没有两个模块元素的乘积,因此我们无法用完全通用的方式来表达它。
证明:
1.:
如果,则 的乘法规则表明 是 的逆。
2.:
假设。则存在 使得。
3.:
令 为 的任意元素。则。
4.
5.
令 ,也就是说,。那么 ,其中 是 中的一个单位。此外, 是 中的理想,因为 是一个态射。因此,。
证明:
我们首先证明唯一性。假设存在另一个这样的态射 。那么我们会有
- .
然后我们证明存在性; 我们声称
定义了所需的态射。
首先,我们展示良定义性。
首先, 对 存在。
其次,令,即。 那么
该态射的乘法性在视觉上很明显(使用 是一个态射和交换性);加法性证明如下
很明显,该单元映射到该单元。
定理 9.7:
范畴论语境
注意,将此结构应用于环 ,它本身是典型的 -模,我们得到的只是 ,它本身是典型的 -模,因为乘法和加法是重合的。因此,这里有一个概括!
一切都定义良好,这一点与上一节中的情况完全相同;证明逐字地适用。
证明:
1.
注意,为了从第三行回到第二行,我们使用子模对 的元素的乘法封闭性来使分母相同,从而得到合适的 ( 对乘法封闭)。
2.
从第二行到第一行,我们注意到 对于一个合适的 ,特别地,例如
- ,
其中 .
3.
我们设置
并证明这是一个同构。
首先,我们证明其定义良好。事实上,如果 ,那么 ,因此 并且因此 .
然后我们证明满射。设 给定。那么显然 被映射到该元素。
然后我们证明单射性。假设 。那么 ,其中 且 ,也就是说 ,对于适当的 。那么 ,因此 。
证明:
- 练习 9.2.1:令 为 -模,且 为理想。证明 是 的子模,且 (此练习旨在练习定理 9.11 中使用的证明技术)。
证明:
设 且 。则对于所有 ,。因此由引理 5.3 可知该定理成立。
定义 9.14:
如果 ,则称 -模 为忠实模。
定理 9.15:
设 为一个环,则 作为自身上的 模是忠实的。
证明:设 使得 。特别地,。
证明:
根据定义,显然 ,因为使 中所有元素都变为零的条件比仅使 中所有元素都变为零的条件更强。
现在令 且 ,其中 且 。那么 。
定义 9.17:
令 为 -模(其中 是一个环),并令 为素理想。那么 关于 的 **局部化**,记为
- ,
定义为 ,其中 ;注意 是乘法封闭的,因为 是素理想。
定理 9.19:
等于零是一个局部-全局性质。
证明:
我们根据定义 9.12 检查 1. - 4. 的等价性。显然,4. 1. 就足够了。
假设 是一个非零模,即我们有 使得 。根据定理 9.11, 是 的一个理想。因此,它包含在 的某个极大理想中,称为 (不幸的是,我们必须参考后面的章节,因为我们希望分别处理不同的代数对象。所需的定理是定理 12.2)。然后对于 我们有 因此 在 中。
以下定理并没有真正描述局部-全局性质,但它们当然很相似,也许与那些性质相关。
定理 9.20:
如果 是一个态射,则以下等价
- 满射。
- 对所有 乘法封闭的都是满射。
- 对所有 素数都是满射。
- 对所有 极大理想都是满射。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