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里,我们不只是将核视为子集,而是将核视为一个对象以及一个态射。这是因为例如在群范畴中,我们可以通过包含来获得态射。让我解释一下。
示例 3.2:
在群范畴中,每个态射都有一个核。
证明:
令
是群,并且
是一个态射(即群同态)。我们设置

以及
,
是包含映射。这确实是群范畴中的一个核。因为如果
是一个群同态,使得
,则
映射到
,我们可以简单地写成
。这显然也是唯一的分解。
对于核,以下定理成立:
证明:
设
。情况如下图所示:

这里,三个下方的箭头描述了核的一般性质。现在,态射
和
都是关于
的态射
的分解。根据分解的唯一性,
。
核本质上是唯一的。
证明:
从核的第一个性质,我们得到
和
。因此,核的第二个性质意味着交换图
和
.
我们断言
和
互为逆。
和
.
由于根据定理 3.3,
和
都是单项式,我们可以将它们约掉得到
和
,
也就是说,我们得到了逆箭头,因此,根据定义,它们是同构。
一个类似的概念是余核。这个概念在数学中很常见,但在本科阶段不那么常见。
同样,这个概念只是对“日常”范畴中观察到的事实的概括。我们第一个关于上核的存在的例子将是阿贝尔群中上核的存在。现在实际上,上核甚至存在于群的范畴中,但构造有点棘手,因为一般来说,像可能不是一个正规子群,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能无法通过像形成商群的原因。然而,在阿贝尔群中,所有子群都是正规的,因此这是可能的。
例 3.6:
在阿贝尔群的范畴中,每个态射都有一个上核。
证明:
令
是任意两个阿贝尔群,令
是一个群同态。我们设置
;
我们可以形成这个商群,因为在阿贝尔群中,所有子群都是正规的。此外,我们设置
,
投影(我们遵循用加法形式写阿贝尔群的习惯)。现在令
是一个群同态,使得
,其中
是另一个阿贝尔群。则函数

是良定义的(因为群态射的规则)并且
的期望唯一因式分解由
给出。
证明:
设
是一个态射,
是一个相应的余核。假设
。下图描述了这种情况

现在,
,并且
和
由于它们是相等的,因此都是
的因式分解。因此,根据余核定义中要求的这种因式分解的唯一性,
。
证明:
我们再次得到
和
,因此我们得到了交换图
和
.
我们再次断言
和
互为逆映射。事实上,我们得到了如下等式
和 
并且根据消去律(由于定理 8.7,
和
都是满射),我们得到
和 
因此定理得证。
证明:
意味着
.
我们令
,即
.
特别地,由于
,存在唯一的
使得
。我们现在需要
是
的核,即
.
因此假设
。那么
。因此,根据最上面的图(在这个证明中),
对于唯一的
,这正是我们想要的。此外,
来自这个证明中的第二个图。 
证明:
陈述
是
的余核。
.
我们设置
,也就是说
.
特别地,由于
,
,对于一个合适且唯一的态射
。我们现在希望
成为
的余核,也就是说,
.
令
。那么也存在
,因此
有唯一的分解
,根据最上面的图。 
等式

应理解为“
的核是其任何余核的核”,另一个等式也是如此,只是将核替换为余核,反之亦然。
证明:
是一个作为某种核的态射。因此,根据定理 3.9

(其中方程式应读作 "
是任何
的余核的核)。类似地,从定理 3.10
,
其中
.
示例 3.13:
例 3.17:
示例 3.21:
在阿贝尔群的范畴中,双积由积群给出;如果
是阿贝尔群,将
和
的积群设为
,
笛卡尔积,具有逐分量群运算。
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