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结构/树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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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树进行公理化的开发对于它们的系统化研究非常重要。
树有两种基本定义:集合论定义和图论定义。它们并不等价。图论定义将树称为“无环图”或“顶点之间具有唯一路径的图”。在集合论中,树只是一个带有偏序的集合,使得总是存在一个“最小元素”;你可以在这个定义中想象一棵树,它不符合图论的定义。
在下文中,我采取了中间路线。我用构造性的方法定义树,但采用与几乎所有代数中归纳集的定义相同的方式。当然,通过避免将树视为图的子集,我忽略了关于树与其他类型图的关系的一些非常重要的结论;但这里提出的狭义定义保持对树的基本属性的关注。为了弥补,开头部分简短介绍了我们将要研究的树的图论定义。
下面描述的树是有向图。它们是有根的:也就是说,存在一个元素,所有元素最终都源于该元素,并且没有元素指向该元素。(图论树的通用定义也适用,即树是一个无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