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合作手册/定义/援助实效
定义 2005年2月,国际社会在法国政府主办、经合组织组织的巴黎援助实效高级别论坛上走到了一起。在格伦伊格尔斯(苏格兰)举行的八国集团首脑会议和“让贫困成为历史”等全球运动即将举行之际,援助在促进发展方面的作用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公众关注。
虽然在协调不同国际援助捐助者在发展中国家开展的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人们认识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援助流程仍然受到捐助者优先事项的强烈主导,并通过捐助者渠道进行管理,这使得发展中国家难以发挥主导作用。援助仍然过于缺乏协调、不可预测和不透明。人们认为,如果要让援助在克服贫困的努力中发挥其真正的潜力,就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
在巴黎会议上,100多个签署方(来自捐助国和发展中国家政府、多边捐助机构、区域开发银行和国际机构)签署了《巴黎援助实效宣言》。《巴黎宣言》比以前的协议走得更远;它代表着国际社会在如何使援助更有效方面达成更广泛的共识。其核心是承诺帮助发展中国家政府根据其自身的国家优先事项制定和执行自己的国家发展计划,尽可能使用其自身的规划和执行系统。
《巴黎宣言》包含 56 项旨在提高援助实效的伙伴关系承诺。它提出了 12 项指标,提供了一种可衡量和基于证据的方法来跟踪进展,并设定了 11 项指标在 2010 年前达成的目标。
《宣言》侧重于五项相互增强的原则
• 所有权:发展中国家必须领导自己的发展政策和战略,并管理自己在当地的发展工作。只有这样,援助才能真正促进可持续发展。捐助者必须支持发展中国家通过加强地方专业知识、机构和管理体系,来提高其行使这种领导能力的能力。《巴黎宣言》设定的目标是在 2010 年前让四分之三的发展中国家拥有自己的国家发展战略。
• 一致性:捐助者必须将其援助与发展中国家国家发展战略中概述的优先事项紧密结合起来。他们必须尽可能使用当地机构和程序来管理援助,以建立可持续的结构。在巴黎,捐助者承诺更多地使用发展中国家在公共财政管理、会计、审计、采购和监督方面的程序。在这些系统不足以有效管理援助的情况下,捐助者承诺帮助加强这些系统。他们还承诺提高援助的可预测性,将未在计划年度支付的援助金额减半,并继续“取消束缚”其援助,使其不再受任何必须用于捐助国货物和服务的义务的约束。
• 协调一致性:捐助者必须更好地协调他们在彼此之间开展的发展工作,以避免重复和给贫困国家带来高昂的交易成本。在《巴黎宣言》中,他们承诺在国家层面更好地协调,以减轻受援国政府的压力,例如减少大量的重复实地考察。他们同意在 2010 年前通过所谓的“以方案为基础的方法”提供三分之二的援助。这意味着将援助集中在受援国领导的特定战略(例如,国家卫生计划)的支持上,而不是分散成多个独立的项目。
• 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援助关系中的所有各方都必须更加关注援助的最终结果,即援助对贫困人民生活的切实影响。他们必须开发更好的工具和系统来衡量这种影响。《巴黎宣言》设定的目标是在 2010 年前将缺乏可靠的绩效评估框架来衡量援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比例减少三分之一。
• 相互问责:捐助者和发展中国家必须对其使用援助资金向彼此更加透明地问责,并对其援助的影响向其公民和议会更加透明地问责。《巴黎宣言》指出,所有国家都必须在 2010 年前建立程序,公开报告其发展成果。
第一轮对《巴黎宣言》12 项指标的监测工作是在 2006 年进行的,该监测基于 2005 年在 34 个国家开展的活动。第二项调查是在 2008 年初组织的,其中 54 个发展中国家审查了国家层面在实现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这项 2008 年调查涵盖了 2007 年交付的超过一半的官方发展援助——将近 450 亿美元。到目前为止的证据表明已经取得了进展。例如,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调查发展中国家改善了其管理公共资金的制度;几乎 90% 的捐助国取消了其援助的束缚;技术合作与发展中国家自己的发展计划更加一致。然而,尽管取得了这些进展,但调查结果表明,进展速度仍然太慢,无法实现 2010 年设定的目标。特别是,虽然许多国家在加强其国家制度方面做出了重大努力(例如,改善其管理公共资金的方式),但在许多情况下,捐助者仍然不愿使用这些制度。援助流的可预测性也仍然很低(只有略多于三分之一的援助按计划支付),因此政府难以(甚至不可能)提前规划。总而言之,尽管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有许多领域需要加快变革速度,才能实现为 2010 年设定的目标。除了监测调查的数据之外,了解捐助国和受援国绩效的有效方法是审查捐助国和受援国的自我评估、捐助国评价和发展援助委员会同行评审。
在某些方面,《巴黎宣言》几乎与援助实效等同起来;人们期望,当政府部门援助遵守这些原则时,援助将是有效的,并取得发展成果。但是,仍然存在批评和不同的观点,尤其是来自非政府援助组织。根据 2008 年监测调查的结果,还需要大幅度加强《巴黎宣言》的实施。为 2010 年设定的具体目标(例如,增加取消援助束缚的比例;在受援国建立“相互问责”机制;以及三分之二的援助以所谓的方案方式而不是项目方式提供)可能难以实现。独立的非政府组织(例如欧罗巴债务与发展)也发布了自己的评估,表明《宣言》并未按计划实施。海外发展研究所指出,有必要更好地监测巴黎原则与部门层面发展结果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