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谬误/115
<pagequality level="3" user="Zoeannl" />style="background: #ececec;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0.5em; font-weight: bold;" class="table-rh"她并没有无偿获得这笔钱,而是用一千匹马与我们交换,我们认为这些马值 20,000 英镑。
值得严肃地揭露这种语言滥用吗?是的,因为这些术语在报纸和书籍中都被严肃地使用。
不要以为这些仅仅是某些无知作家所犯的口误!对于一个避免如此使用的作家,我会告诉你十个承认使用这些术语的作家,其中包括 D'Argouts、Dupins、Villeles——贵族、议员、国务大臣,总之,他们的言论就是法律,他们的谬误,即使是最透明的谬误,也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
一位著名的现代哲学家在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中添加了一个谬误,它包括使用一个包含循环论证的短语。他举了很多例子,他应该在他的列表中添加“进贡”这个词。事实上,问题是要发现从外国人那里购买的东西是有益还是有害。你说它们是有害的。为什么?因为它们使我们成为外国人的进贡者。这只是在使用一个暗示了要证实的事实本身的词。
有人可能会问,这种词语滥用是如何开始被引入到垄断者的修辞中的?
金钱离开国家去满足胜利的敌人的贪婪。金钱也离开国家去支付商品。通过只考虑两个案例之间的相似点,而忽略它们之间的差异,在两者之间建立了一种类比。
然而,这种情况——即在第一种情况下不进行偿还,而在第二种情况下自愿同意偿还——在两者之间建立了如此大的差异,以至于实际上不可能将它们归入同一类别。强迫交出 100 英镑给抓住你喉咙的人,或者自愿交出 100 英镑给提供你想要东西的人,这两件事就像光明与黑暗一样不同。你也可以断言,把你的面包扔进河里,或者吃掉它,这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因为两种情况下面包都被摧毁了。这种推理的缺陷,就像应用于“进贡”这个词的缺陷一样,在于断言两个案例完全相似,只关注它们的相似点,而忽略它们的不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