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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谬误/124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世界中的开放书籍

<pagequality level="3" user="Zoeannl" />style="background: #ececec;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0.5em; font-weight: bold;" class="table-rh"以保证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不把它当回事。

我更进一步。社会秩序无法达到其应有之完善,是因为其成员不断努力以牺牲他人为代价来生活和享受。所以如果掠夺不存在,社会科学就没有了对象,因为社会那时将是完美的。

我还要更进一步。当掠夺一旦成为一群由社会纽带联系在一起的人生存的公认手段,他们很快就会制定一部法律来认可它,并采用一套道德体系来神圣化它。

列举一些掠夺更明显的表现形式,足以说明它在人类交易中所占的位置。

首先是战争。在野蛮人中,征服者会杀死被征服者,以便获得对敌人狩猎区的权利,这种权利即使不是无可争辩的,至少也是没有争议的。

然后是奴隶制。当人们发现土地可以通过劳动变得肥沃时,他会对他的兄弟说:“你负责劳动,我负责产品。”

接下来是神权政治。“根据你是否给我一部分你的财产,我会为你打开天堂之门或地狱之门。”

最后是垄断。它的特点是保留了服务换服务的伟大社会法则,但它将力量施加于交易,从而损害了所接受的服务和所提供的服务之间的公正比例。

掠夺总是带着它最终被毁灭的死亡种子。很少是多数人掠夺少数人。如果是这样,少数人很快就会被削弱到无法满足多数人的贪婪,掠夺就会因缺乏支持而消失。

几乎总是多数人被压迫,但掠夺因此并不免受不可避免的制约。

因为,如果代理人是力量,如战争和奴隶制的情况,那么力量从长远来看自然会转到人数最多的一方。

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