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谬误/20
<pagequality level="4" user="Zoeannl" />style="background: #ececec;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0.5em; font-weight: bold;" class="table-rh"不是一个结束,而是一个手段;并且拒绝这个结果以避免损害实现这个结果的手段是荒谬的。他会意识到,如果他每天花两个小时来满足自己的需求,任何能够为他节省一个小时劳动的条件(机器、肥沃、免费赠送,无论什么),结果保持不变,都会使他可以支配那一小时,并且他可以用来增加他的享受;简而言之,他会发现,节约劳动力就是进步。
但是交换扰乱了我们对这一简单真理的看法。在社会状态下,以及由此导致的职业分离,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不再在一个个人身上混合和混淆。每个人在他的劳动力中不再看到手段,而是看到了目的。对于每种商品,交换都会产生两种利益,即生产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而这两种利益总是直接相互对立的。
必须分析它们,并考察它们的性质。
以任何生产者为例,他的直接利益是什么?它包括两件事:第一,尽可能少的人从事他的行业;第二,尽可能多的人需要他生产的商品。政治经济学用更简洁的术语解释它,即供应非常有限,需求非常广泛;或者用更简洁的术语来说,竞争有限,需求无限。
消费者的直接利益是什么?是该产品的供应应该扩大,需求应该受到限制。
既然看到这两种利益相互对立,其中一种必然与整个社会利益一致,而另一种则与之相冲突。
但是,如果法律应该偏袒任何一方,它应该偏袒哪一方,与公共利益相同呢?
为了发现这一点,我们必须询问如果人们的秘密愿望得到满足会发生什么。
就我们是生产者而言,必须承认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反社会。我们是葡萄种植者吗?如果冰雹落在我们身上,我们不会感到非常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