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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谬误/36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的书籍,为开放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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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使生产条件均等。


IT 人们常说……但如果我被指责将谬论强加于保护主义者之口,我将允许他们中最强壮的运动员之一为他们发言。

"人们认为,在我们这里,保护应该仅仅代表我们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与我们邻国生产的相同商品的成本价格之间的差额……以此为基础计算的保护关税只会确保自由竞争……;只有当条件和收费平等时,才会出现自由竞争。在赛马的情况下,我们确定每匹马必须负的重量,从而使条件平等;没有这个,就无法进行公平的竞争。在贸易的情况下,如果其中一个卖家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将他的商品带到市场,那么他就不再是一个竞争者,而变成了一个垄断者……消除这种代表成本价格差额的保护,外国人就会入侵我们的市场,获得垄断地位."[1]

"每个人都应该希望,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为了他人的利益,保护国家的生产免受外国竞争,只要后者能够以更低的价格提供产品."[2]

这种论点在保护主义学派的著作中不断出现。我建议仔细研究它,并恳切地请求读者耐心和关注。我将首先考虑归因于自然的差异,然后考虑归因于税收差异的差异。

在这里,像在其他情况下一样,我们会发现保护主义理论家从生产者的角度看待他们的问题,而我们则为那些不幸的消费者辩护,他们的利益却被他们有意地忽视。他们建立了一个

  1. 罗曼内特子爵。
  2. 马蒂厄·德·隆巴斯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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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