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证据规则/司法认定
联邦证据规则 的第二条涉及司法认定。
- (a) 规则范围。本规则仅适用于对审判事实的司法认定。
- (b) 事实种类。司法认定的事实必须是不存在合理争议的事实,即该事实 (1) 在审判法院的管辖区域内为公众所知,或者 (2) 可以通过查阅准确且易于获得的来源来准确和迅速地确定,而这些来源的准确性不会受到合理的质疑。
司法认定是一种非常简单的方式来将事实作为证据引入,但并不经常使用。
司法认定的最著名例子来自 1858 年对"Duff" Armstrong 的谋杀案审判,他被指控谋杀,并由当时的芝加哥铁路律师亚伯拉罕·林肯 为其辩护。一名目击者声称阿姆斯特朗能够在月光下看到受害者。林肯拿出了一份《农民年鉴》的副本,并要求法官对该年鉴进行司法认定,证明月亮在案发当晚的位置太低,无法在案发当晚产生月光。法官同意了,阿姆斯特朗被无罪释放。
司法认定可以基于“其准确性不会受到合理质疑的来源”,例如林肯的年鉴。司法认定也可以基于当地公众的普遍知识。在纽约进行案件辩护的律师可能会要求法官对东河位于曼哈顿和布鲁克林之间,或者帝国大厦是这座城市最高的建筑这一事实进行司法认定。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任何外部证据。然而,如果这位纽约律师希望法官对河流深 45 英尺或明尼阿波利斯位于圣保罗以西进行司法认定,那么这位律师可能需要提供外部证据。
- (c) 自由裁量。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司法认定,无论是否被要求。
规则 201(c) 在处理科学测试的有效性时经常被隐含地应用。“雷达枪”就是一个常见的例子。当它们最初被引入用于测量汽车的速度时,许多法官会要求律师在这些读数被视为实质证据之前,证明其读数的有效性。如今,大多数法官都会对这些读数的可靠性进行司法认定,无论律师是否提出请求,因为雷达枪证据在法庭上很常见。对方律师可以提出异议,但法官不必获取证据来驳回异议。
- (d) 必须进行的认定。如果一方提出要求并提供必要的信息,法院应进行司法认定。
请注意,规则 201(d) 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认定请求都会被批准。任何司法认定都必须是属于规则 201(b) 范围的事实。法官可以(从法律上讲,应该)拒绝对任何非公众所知或无法轻易验证的事实进行司法认定。
- (e) 听证机会。对于是否进行司法认定以及认定事项的内容,任何一方都有权在及时提出请求时获得听证机会。如果事先没有通知,可以在进行司法认定之后提出请求。
- (f) 进行认定的时间。司法认定可以在诉讼程序的任何阶段进行。
- (g) 指示陪审团。在民事诉讼或程序中,法院应指示陪审团将司法认定的任何事实作为结论性证据接受。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应指示陪审团,它可以将司法认定的任何事实作为结论性证据接受,但并非必须。
规则 201(g) 区分了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它对审判结束时陪审团的指示有实际影响。在上面的 *Armstrong* 案例中,法官的指示将是
- "你们可以将案发当晚没有月光这一事实作为事实接受,但并非必须接受。"
如果 *Armstrong* 是一个民事案件(例如,非故意杀人),则指示将是
- "你们必须将案发当晚没有月光这一事实作为结论性真相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