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模型理论/FO B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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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子任务:如何描述独立于逻辑的一组结构?对于有限可描述的结构很容易:通过一组有限的结构。
困难:无限的结构集。方法:模式的概念,即可以通过归纳法增强的部分同构。
,可以通过单个结构描述,例如
,可以通过一组大小为 2 的结构来描述,例如
,需要无限多个结构,因为...
在后一种情况下,模式是如何扩展的非常重要,因此我们需要一个规则来实现它。这可以通过归纳法实现,即对于该模式成立的结构,通过单个元素 s 扩展,使得该模式适用于 x 和 y(即所有统一的变量)与该元素。
因此,最终我们得到一个结构,其中模式应用于每个元素的单个组合(对于统一器情况) - 即“对于所有”元素 - 这就是“FO”在这里发挥作用的地方。
在基础部分,我们定义了有限(部分?)同构的概念。现在人们可以要求对两个结构是有限同构的合理定义。我们在这里讨论各种方法,并将看到 - 在有限关系结构上 - 一个等价于基本等价的概念。
即存在 A 的任何子集与 B 的 FI,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人们可以从每个 A 和 B 中选择一个单一元素。但另一方面,要求 A 的所有子集都存在 FI,这将要求从 A 到 B 的总 FI,即包括同构的概念(?)
因此人们可以根据 FI 的域大小 m 来定义,即
(浅层)
(深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