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种族地理/种族隔离在教育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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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立教育体系成立以来,全美各地的市政府都强制执行学校种族隔离。美国最高法院在Plessy诉弗格森案,163 U.S. 537 (1896)中裁定他们拥有此宪法权利。然而,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347 U.S. 483 (1954),最高法院推翻了Plessy案,禁止州和地方政府实施种族隔离。尽管法律发生了变化,但今天一些公立学校的种族隔离程度甚至比1954年布朗案判决时还要严重。学校隔离在20世纪90年代甚至加剧了。 [1] 正如这张2000年学校隔离地图所示,黑人/白人隔离在黑人人口众多的县里最为严重。(请与1980年美国东部/中部黑人人口分布地图进行比较)。
为什么法律未能消除最初由法律造成的隔离现象?最明显的原因是,种族隔离的社区在美国仍然是常态,正如本网站上的城市地图所示。在学生就读于邻近学校的范围内,他们很可能很少有来自其他种族的朋友。但法院也扮演着角色——最初是默许州政府抵制种族融合,最近则是攻击各州用来实现种族融合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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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effrey Rosen, "学校融合的失落承诺", 纽约时报, 2000年4月2日, A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