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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亚州水资源/法律/狩猎和捕鱼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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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亚州狩猎和捕鱼法典,O.C.G.A. §§ 27-1-1

总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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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案实际上允许DNR在野生动物、淡水水生生物和海洋生物方面行使州的行政权力。

规定佐治亚州居民有权捕鱼和狩猎野生动物,但须遵守为公共利益和一般福利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规定佐治亚州的野生动物资源应根据合理的野生动物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规定佐治亚州对州内所有野生动物拥有所有权和管辖权,并为其公民的利益而信托持有。

授权DNR与运动员和保护组织协调,确保狩猎和捕鱼活动能够永远持续下去,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会出现物种净损失。

对违反DNR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人处以刑事制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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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