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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亚州水/法律/1969 年风景名胜河流法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世界开放书籍

佐治亚州风景名胜河流法,O.C.G.A. §§ 12-5-350


一般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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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亚州 1969 年风景名胜河流法将“风景名胜河流”定义为某些河流或河流部分,这些河流或河流部分具有宝贵的风景、娱乐或自然特征,应为现在和未来几代人保留,以便他们受益和享受。该法案列出了某些河流部分,并描述了指定佐治亚州其他河流部分的过程。

佐治亚州风景名胜河流法由环境保护部管理。

佐治亚州立法机构目前指定为“风景名胜”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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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位于佐治亚州芬宁县和默里县的科胡塔国家荒野区内,长度约为 16 英里的杰克斯河部分;
  2. 位于佐治亚州芬宁县、吉尔默县和默里县的科胡塔国家荒野区内的科纳索加河部分,长度约为 17 英里;
  3. 位于佐治亚州拉邦县,目前被指定为查托加国家野生与风景名胜河流的一部分,长度约为 34 英里的查托加河及其西叉部分;以及
  4. 位于佐治亚州埃芬汉县,从县道 S 393 上的长桥延伸到萨凡纳河,长度约为 7 英里的以色撒溪部分。
  5. 请注意,未来的立法行为可以将其他佐治亚州河流指定为“风景名胜”。请参阅 O.C.G.A. § 12-5-35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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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