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亚州水/法律/野生与风景河流法
外观
美国野生与风景河流法 (1968)
野生与风景河流法 (WSRA) 的颁布是为了保护列入国家野生与风景河流系统(系统)或正在研究是否纳入系统的河流的自由流动状态,这些河流因其杰出的风景、娱乐、地质、鱼类和野生动物、历史、文化或其他类似价值而受到重视。系统中的河流被分类为野生河流区域、风景河流区域或休闲河流区域。WSRA 制定了适用于水资源项目的规定,并保护河流或河流段及其周围的土地。
内政部(通过国家公园管理局、土地管理局和鱼类及野生动物管理局)和农业部(通过森林管理局)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野生与风景河流,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将其他河流或河流组成部分纳入系统。根据该法案第 2(a) 条,各州也可以向系统提议河流并进行管理。
WSRA 第 7 条明确禁止联邦机构为可能对野生与风景河流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水资源项目的建设提供援助。援助可以是贷款、赠款或许可证的形式。水资源项目是指任何水坝、水管、水库、发电站、输电线路、向水域排放或开发项目,这些项目会影响野生与风景河流或研究河流的自由流动特征或风景、娱乐、鱼类和野生动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