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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亚州水资源/政策/佐治亚州沿海沼泽地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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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水政策

2.3. 佐治亚州水法

法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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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立法创建了沿海沼泽地保护委员会,该委员会批准、拒绝、撤销和修改该法案规定的所有许可证,并详细说明了处理与自然资源委员会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条例相关的当事人申诉的程序。该法案概述了 DNR 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沿海沼泽地方面的权力和职责。
未经委员会许可,不得填埋、排水、疏浚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沼泽地。该法案指出了获得许可证的流程,并解释了委员会在签发或拒绝许可证之前审查的要点。它授权 DNR 的官员和自然资源保护巡查员对沼泽地进行检查,以验证其是否符合规则、条例和许可证,并在不遵守的情况下进行执法。" [1]

立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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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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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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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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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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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G. 影响佐治亚州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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