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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养殖/美国限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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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饲养或采集作为食物的同一种蜗牛,也是造成大量农作物损害的农业害虫。引进的蛞蝓和蜗牛品种往往比本地物种更糟糕的害虫,这可能是由于部分原因是缺乏自然控制。蜗牛害虫攻击从绿叶蔬菜到地面附近生长的水果(如草莓和番茄)再到树上高处的柑橘类水果等各种农作物。

《联邦植物害虫法》将植物害虫定义为“任何昆虫、螨虫、线虫、蛞蝓、蜗牛、原生动物或其他无脊椎动物、细菌、真菌、其他寄生植物或其繁殖部分的任何生命阶段(包括活跃和休眠形式);病毒;或任何类似于或与上述任何一种相似的生物;或任何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伤害或导致疾病或损害任何植物或其部分的感染性物质,或任何植物加工、制造或其他产品……”动植物检疫局 (APHIS) 将非洲巨型蜗牛归类为“检疫重要植物害虫”。美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活的非洲巨型蜗牛入境。拥有或持有它们是非法的。APHIS 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并销毁或将这些蜗牛退回原产国。

由于蜗牛的大量侵扰会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许多州对来自受感染州的苗圃产品和其他产品实施了检疫。此外,未经植物保护和检疫司 (PPQ) 许可,不得将蜗牛(或蛞蝓)进口到美国,动植物检疫局,美国农业部。APHIS 还监督蜗牛的州际运输。任何计划“进口、释放或进行州际运输”蜗牛的人员,必须填写 APHIS 的 PPQ 表格 526,活体植物害虫和有害杂草移动申请和许可证。将表格提交给您的州监管官员。该州将处理申请并向 APHIS 推荐,APHIS 随后将做出决定。

有关植物害虫许可证的信息可在 APHIS 网站上获得 [1].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 监管蜗牛等低酸性食品的罐装。根据 FDA 的规定,“从事在美国进行州际贸易的低酸性或酸化罐装食品 (LACF) 制造的机构需要……在其设施进行注册……并向 FDA 提交其产品的计划工艺”。这并不适用于新鲜产品。有关合适的表格,请联系:LACF 注册协调员,HFS-61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200 C 街,西南,华盛顿特区 20204。电话:(202) 205-5282。传真:(202) 205-4758 或 (202) 205-4128。

低酸性肉类(例如蜗牛)的罐装不当会带来肉毒杆菌中毒的风险。在家罐装蜗牛时,请仔细遵循低酸性肉类的罐装说明,以防止食物中毒。

州法律也可能适用于进口到某些州以及在特定州饲养蜗牛。您的州也可能需要检查和批准您的设施。因此,任何计划饲养蜗牛的人员也应该咨询他们所在州的农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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