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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精通 FYLSE/公司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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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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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对他们采纳的公司成立前合同承担责任。发起人不会免除公司成立前合同的责任,直到存在一项由所有当事方同意免除发起人个人责任的协议。

在公司成立之前,Molly(合伙人)代表 Dryco 与设备公司(“EC”)签订了一份合同,以无担保信贷购买一台环保烘干机,价格为 100,000 美元。EC 了解到 Dryco 尚未成立。EC 在公司成立一周后交付了烘干机,Dryco 随后使用它并按月付款。

Dryco 已经按照所有法定要求成立,Molly 和 Ruth 在 Dryco 存在的整个时期都遵守了所有公司形式。然而,在公司成立一年后,Dryco 变得无力偿债并解散。

—F05Q3

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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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个人责任。

SEC 1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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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规则禁止在全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拥有超过 1000 万美元资产和 500 名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10% 股东在不到 6 个月的时间内购买和出售或出售和购买公司股票。

SEC 10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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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使用州际商务的工具
  2. 虚假陈述重大事实和内幕交易
  3. 与证券买卖有关
  4. 恶意
  5. 另一方对该人的依赖

泄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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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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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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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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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必须像在这种情况下的任何谨慎人一样行事。

商业判断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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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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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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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行动仅在法定人数的董事会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投票时才有效。法定人数通常定义为超过一半的董事——在本例中,为 7 名董事中的 4 名。然而,只有 3 名董事出席。在一个公司的章程中,公司可以设定较低的法定人数,只要它超过董事人数的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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