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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天主教思想与科学/公平工资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的书籍,开放的世界

教会社会教理大全指出

报酬是实现工作关系中正义的最重要手段。 “公平工资是工作的正当果实”。
那些拒绝支付公平工资或没有按时支付或按工作量支付的人犯了严重的不公正行为(参见利未记 19:13;申命记 24:14-15;雅各书 5:4)。工资是劳动者获得地球上商品的工具。“劳动报酬应该足以使人能够培养自己和其家属物质、社会、文化和精神生活,考虑到每个人的职能和生产力、工厂或车间的状况以及公益。”雇员和雇主之间关于应获得报酬金额的简单协议不足以使该协议的工资成为“公平工资”,因为公平工资“不能低于”工人的“生存水平”:自然正义先于并高于自由契约
#302(强调原文)

这些教导的几个方面很难付诸实践。

定义“培养有尊严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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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培养[人]自己和其家属的物质、社会、文化和精神生活”所需收入水平的挑战是社会科学的专门课题。这一教导也受到批评,认为它过于模糊,无法赋予具体的内涵,或者认为它与随后的“考虑到每个人的职能和生产力”的警告无法调和。“生存水平”被引用为工人可以公平同意的最低工资水平,更容易定义,但也仍然很困难。(参见马丁·拉瓦利翁在《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词典》中的“贫困线”条目

在实践中实现公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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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每个人的职能和生产力[以及]工厂或车间的状况”之外的因素也应影响工资的教导很难与工资经济学相协调,工资经济学强调法定工资限制高于不受管制的市场工资水平的意外后果(参见乔治·J·斯蒂格勒在1946年AER上的“最低工资立法经济学”)。设定高于市场工资水平的工资可能会导致一些工人失业(参见查尔斯·布朗的手册章节,“最低工资、就业和收入分配”)并且特别不利于那些可能生产力较低但愿意出于其需要而以较低工资工作的人(参见安等人的“最低工资增长对……的分配影响”)。工资管制也可能减少个人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能力的经济激励(尽管也有人认为最低工资可能会增加在职培训,根据阿塞莫格鲁和皮什克2001年的“最低工资和在职培训” - 另见阿塞莫格鲁2001年的“好工作与坏工作”)。

因此,伦理学家马丁·威尔金森教授(在他的文章中,“最低工资的伦理学和经济学”)得出结论:“最糟糕的是,最低工资是一个错误,而最好的情况是,它应该被半心半意地对待。”事实上,大多数经济学家赞成增加低收入工人收入的替代政策,例如负所得税(例如美国的所得税抵免 - 参见卡尔·肖尔茨教授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词典》撰写的条目:“税收与贫困”)或提供实物商品的其他计划(例如食品券或免费医疗保险 - 参见马丁·拉瓦利翁博士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词典》撰写的条目:“扶贫计划”)。但是,这些政策与天主教关于政府作用的教义存在冲突。经济学家青睐的另一种政策方法是改善教育和培训机会,使工人能够通过提高生产力获得更高的工资(参见加里·贝克尔教授的文章“人力资本与贫困”,发表于《宗教与自由》)。

然而,天主教关于公平工资的教导不仅与政策相关,而且(也许主要)针对雇主和其他个人行为者。任何人都可以自愿担任家教或为改善教育机会的组织捐款。雇主可以追求以投资于员工为中心的人力资源策略(参见迈克尔·诺顿教授的文章,“正义的分配者:公平工资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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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维基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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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关于包含其他维基参考资料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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