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与伦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IP) 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定义为
“ | 指人的智力创造活动的结果,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设计;以及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图像。知识产权所有者对其使用享有独占权。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和商业秘密法。”[1] | ” |
知识产权被定义为任何具有创造性的作品,包括发明、文学作品、图像和符号。随着互联网的引入,围绕知识产权的法律发生了重大变化。保护知识产权的三种法律是版权、商标和专利。
与传统财产(如实物或土地)不同,知识产权通常是无形的,因为它涉及智力成果。[2]但知识产权权利有效性的论据与私有财产的论据相似。支持拥有财产权的主要论点有三个。在自然权利论证中,约翰·洛克认为一个人拥有其劳动成果的权利,特别是因为他/她为此付出了劳动。功利主义论证提出,当我们拥有规范财产的权利和制度时,整个社会都会更好。黑格尔的个性论证认为,财产法让人们能够表达他们独特的个性。[3]大多数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旨在促进“进步”。[4] 知识产权激励创新和创造力。[5] 知识产权资产有时可能比实物资产更值钱,这意味着它们像实物资产一样值得保护。[6] 创造经济增长和财富也是知识产权益处的原因。[7]
知识产权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当时出现了最早的商标。[8] 专利的先驱可以追溯到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但第一个专利直到 1449 年才颁发给约翰·奥蒂南姆。[9] 第一个美国专利于 1790 年授予塞缪尔·霍普金斯。[10] 当前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法律植根于英国《垄断法案》(1624 年)和《安妮法案》(1710 年)。[11] 美国宪法(1787 年)包含一个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版权条款,但版权法直到 1790 年才实施。几个涉及版权的案件改变了法律的执行方式,版权法在 1831 年、1870 年、1909 年和 1976 年进行了修订。很长一段时间,版权法都涉及印刷材料,但随着软件编程的出现,版权法不得不多次修订。众多新技术的出现以及互联网和万维网的创建带来了新的知识产权问题。因此,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必须做出改变。[12]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第八条授权国会;
“ | ...通过为作者和发明者在有限时间内确保其各自著作和发明的独占权,来促进科学和有用艺术的进步。 | ” |
直到 1960 年软件才被视为知识产权,而且直到那个时候才开始讨论关于软件是否应该获得版权保护的第一个论点。1976 年,版权法进行了修改,以满足将软件纳入版权保护的必要条件。它将“展示作者身份”的程序、计算机和数据库添加到被视为文学作品的作品列表中。但是,修改后的版本仍然缺乏明确的要求。最终,版权法在 1980 年再次进行了修改,以满足软件作为知识产权的要求。以下是版权法中对计算机程序的定义:[13]
“ | “计算机程序”是指一组直接或间接用于计算机的语句或指令,以便实现一定的结果。” | ” |
版权本身是一种赋予作者(可以是组织、个人或个人群体)的法律保护形式。为了满足版权保护的要求,软件的作者必须证明该程序包含对想法的原创表达。想法本身不能成为版权保护的主题。版权赋予作者或主题所有者对以下内容的独占权利:[14]
- 复制作品
- 根据原创作品准备衍生作品
- 在公共场所分发作品的副本,或通过租赁、租赁和土地转让所有权
- 公开表演作品
- 公开展示作品
为了证明版权提供的独占权被侵犯,作者必须首先证明所有权。由于其独特的性质,它只包含代码行,没有明确的介质,因此很难确定保护的对象。在软件的情况下,程序的代码可以采用以下任何形式:源代码、目标代码和可执行代码。因此,存在不同类型的软件许可证,它们决定了软件的性质,从而决定了保护每种特定类型软件的版权法类型。
商业软件 要求用户在下载和使用软件之前付款。购买商业软件后,用户可以无限制地使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商业软件通常不允许修改源代码,通常完全限制对源代码的访问。[15]
共享软件 免费使用,但限制了用户可以使用程序功能的时间。当允许的免费时间段到期后,用户必须购买软件才能继续使用该产品。
免费软件 是允许免费共享但不能修改的软件。
自由软件 - 自由软件基金会将自由软件定义为“用户有权运行、复制、分发、学习、更改和改进的软件”。[16]
开源 - 这种类型的软件经常与自由软件和免费软件混淆。软件必须符合特定标准才能被视为开源。根据开源计划,开源软件
- 必须免费分发
- 必须包含源代码,并且还必须允许以编译形式分发
- 软件必须允许修改和衍生作品,如果使用,必须以相同的条款分发
- 作者代码的完整性不应受到损害。如果代码被修改,则只能使用不同的名称进一步分发。
- 许可证不能歧视任何个人或群体
- 许可证不能限制软件的使用领域,也不能限制软件用于商业目的。
- 附加到软件的权利应适用于从软件接收方那里获得软件的所有人,无需从接收方那里获得任何额外的许可证。
- 许可证不能针对特定产品
- 许可证不能限制使用具有相同许可证的任何其他软件
- 许可证必须是技术中立的,这意味着任何技术都不能决定软件的样式或界面[17]
创意共享是一个非营利组织,通过提供免费的法律工具来促进创意和知识的共享。他们提供免费且易于使用的版权许可证,这些许可证提供灵活的方式在作者选择的条件下共享创意作品。 [18]
公共领域软件是不受版权保护的软件。这种类型的软件通过公共领域免费提供,并且可以在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使用。[19]
在讨论软件保护时,重要的是要强调软件既可以受到版权法,也可以受到专利法的保护。
随着互联网的出现,版权法不得不进行修改以将软件纳入其中。这导致软件被分为五种不同类型,分别是:商业软件、共享软件、免费软件、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商业软件需要付费并限制对源代码的访问。共享软件在一段时间后需要购买软件。免费软件可以共享,但不能修改。自由软件可以自由运行、分发和改进。开源软件必须符合开源软件标准才能被视为开源。其中一些标准是:它必须免费分发,包含所有源代码,并且必须允许修改。
专利是对任何技术领域的创造性发明(产品或工艺)的保护。专利不仅可以防止独立创造,还可以防止复制。如果两个人发明了相同的物品,第一个申请专利的人对该产品拥有独占权,而另一个人必须向专利持有人申请许可才能使用原始专利。专利侵权是指在未经专利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他人对他人专利进行未经授权的使用,从而侵犯了专利所有人享有的权利。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颁发了几种不同类型的专利文件,提供不同类型的保护,涵盖不同类型的主题。[20]
实用新型专利:授予对新颖且有用的工艺、机器、制造、物质组合或对现有工艺、机器、制造、物质组合的有用改进的创新。它通常允许其所有者禁止其他人制造、使用或销售该创新,最长可持续20年,从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近年来,USPTO颁发的专利档案中约90%为实用新型专利,也被称为“发明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授予对制造产品的独特、新颖和装饰性设计。外观设计专利授予其所有者生产、使用或销售该设计的权利,同时防止他人进行同样的操作。从2015年5月13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自专利授予之日起有效期为15年。在2015年5月13日之前提交申请的专利,自专利授予之日起有效期为14年。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缴纳维持费。
再版专利:颁发以纠正先前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植物专利中的错误。再版专利不会改变原始专利保护的时间长度。尽管如此,由于再版专利,专利提供的保护范围可能会发生变化。
防御性出版物(DEF):作为普通外观设计、实用新型或植物专利的替代方案,它意味着较低的保护程度。其目的是阻止他人获得设计、发明或植物的专利。防御性出版物在1985-86年被法定发明登记所取代。
法定发明登记(SIR):提供与防御性发明登记曾经提供的类似保护。请注意,美国发明法案(AIA)于2011年签署生效,///废除了与法定发明登记相关的条款,此类文件的颁发将停止。///
专利法要求发明满足三个条件:(i)实用性,(ii)新颖性,(iii)非显而易见性[21]
实用性:实用性意味着什么?专利法规定发明必须具有实用性,这意味着它必须具有有价值的目的。有价值还包括可操作性,这意味着发明必须能够工作或实现其预期目的。需要注意的是,自然规律、自然现象和理论思想即使具有实用性,也是不可专利保护的。你不能为一个想法或一项新工艺、机器、制造等方面的建议申请专利。你只能为真正的发明申请专利,并应向USPTO提供该实际可操作发明的完整描述。
新颖性:要获得专利保护,发明必须是新颖的,正如专利法定义的那样。如果发明在申请人申请专利之前,在美国已被他人知悉或使用,或者在美国或外国专利或出版物中公开,则不能获得专利保护。此外,如果他人已经与你发明了相同的发明,或者该发明在美国或外国专利或出版物中公开,或者在申请美国专利的前一年内在美国公开使用或公开销售,则该发明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如果你或他人在你向公众公开发明之前的一年内发现了你的发明,则该发明也不可专利保护。
非显而易见性:即使你没有找到先有技术来证明这一点,如果你的发明与现有的类似发明没有足够的差异,你也无法获得专利。如果你的发明与另一项发明之间的差异过于明显,则可能被拒签。你的发明必须与之前使用或描述的发明有足够的差异,以至于对该领域具有普通技能的人来说,它可以被认为是非显而易见的。例如,用一种材料替换另一种材料,或者尺寸上的变化通常是不可专利保护的。你不能简单地把它漆成红色并把它做成两倍大小,就指望获得专利。另一个“对该领域具有普通技能的人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的例子可能是:一个电子工程师查看一块电路板,发现它与另一块电路板完全相同,只是替换了一些部件。不熟悉电路板的人可能无法理解这两块电路板非常相似,然而,一个受过训练的人会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的。
软件专利:根据软件专利研究所的数据,每年都会颁发数千项软件专利。然而,关于软件是否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应该被授予专利的持续争论,经常给从事软件开发的个人和公司带来困境。特别是,很难确定如何最好地保护计算机软件,以防止竞争对手制造、使用或销售执行相同功能的类似程序。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关于审查计算机相关发明的指南。这些指南应用一系列测试来确定发明是否符合专利强保护的要求。虽然这些指南没有法律效力,但它们表明,一些软件是可专利保护的。
伯尔尼公约:根据伯尔尼公约,美国法律自动赋予“原创作品”的作者版权,包括文学、戏剧、音乐、艺术、建筑和其他智力作品。[22] 当作品被创作并“以有形形式固定”时,例如在计算机磁盘或硬盘驱动器上,版权保护就会自然生效。此外,这种保护的生效与作品是否正式向USPTO登记无关。版权法赋予原创作者或艺术家独占的权利,禁止他人复制他们的作品或将其认定为自己的作品。它赋予他们对衍生作品的复制和制作以及对作品的传播、出版或公开展示的独占权利。虽然正式登记版权不是主张这些权利的必要条件,但它是提起侵权诉讼索赔的必要条件。同样,重要的是要注意,版权并不保护事实、想法、体系或操作方法;它只保护这些内容的表达方式。最终,它无法阻止竞争对手制作使用相同想法但以不同方式表达的项目。
专利保护对发明的独占权利。在互联网软件出现后,专利变得非常流行。每年都会颁发数千项软件专利。然而,实用新型专利是最常见的专利类型。这些专利被称为“发明专利”。这意味着这类专利保护发明的创造过程。例如,如果一种新型电路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那么没有获得专利所有者的许可,其他个人或公司就不能生产该电路。
商标
[edit | edit source]商标是法律注册的、可识别的符号、词语、短语、标识、设计或这些东西的组合,用于区分一家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与另一家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商标的主要目的是使特定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在公众中得到识别。[23] 消费者经常依靠产品或服务上的标签来判断其质量或来源。商标持有人有权阻止他人在其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标受“普通法”和“联邦法规”的保护,“普通法”由州法律管辖,“联邦法规”由兰汉法案管辖。普通法保护商标免受不正当竞争,而联邦法规保护商标免受侵权和虚假标识或误导性陈述。[24] 商标保护符号、词语、设计和标识。商标有三种类型: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和未注册服务商标。在美利坚合众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被称为注册商标,受到强有力的保护。未注册商标仅限于地理区域,在未实际注册的情况下受到保护。未注册商标可以在其旁边使用“™”符号来标识。未注册服务商标保护提供服务的权利。它们使用“SM”符号来标识。
商标有不同类型:(i)注册商标,(ii)未注册商标,(iii)未注册服务商标
注册商标:当商标或服务商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注册时,它就成为注册商标,以®符号表示。注册提供了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强有力的保护权。它赋予所有者(例如公司)立即的权利来抵御滥用行为。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可以每十年续展一次,并支付额外费用。它在所有者去世后十年失效。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权可以转让给其他人。
未注册商标: 它是一种有效的商标,保护个人对特定产品的权利,无需注册。它用于告知公众所有者对特定产品的权利,用字母“TM”表示。未注册商标有权根据普通法和联邦法规获得禁令救济、更正广告和金钱赔偿。[25] 未注册商标所有者的权利仅限于其正在使用的地理区域。当公司想要扩张时,他们可能会在其他地理区域使用未注册商标,从而导致问题。当侵权案件提交法庭时,未注册商标使用者必须证明其创作的独特性。
未注册服务商标: 它是一种有效的商标,保护个人提供特定服务的权利,无需注册。它用于告知公众所有者提供该服务的权利,用字母“SM”表示。未注册服务商标的使用者的权利与未注册商标相同。为方便起见,术语“商标”既指“商标”也指“服务商标”。
商业秘密和其他任何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必须受到保护,防止违反保密协议和其他不诚实行为。尽管它们受到保护,但公司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来保护这些信息。为了妥善保护商业秘密,公司必须制定全面的策略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员工可能会为了经济利益泄露或窃取商业秘密。组织必须教育员工保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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