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人族被分为 13 个 **氏族**,一个统治氏族和 12 个其他氏族来支持统治者。每个氏族由许多矮人家庭组成。所有氏族相互关联,并在社会中发挥着特定功能。为了强调每个氏族的差异,大多数氏族在特定区域独立运作,国王监督一般事务和整体凝聚力。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氏族首领,或 格林斯特博里斯,负责处理与各个家庭有关的事务。
矮人罪犯也可能根据其犯罪的严重程度被逐出其氏族,并被命名为 瓦格林斯特,导致所有矮人完全无视他。
十三個矮人氏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