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互联网/ICANN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或ICANN是一个总部位于加利福尼亚州马里纳德尔雷,美国的非营利性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18 日,并于 1998 年 9 月 30 日注册[1],负责监督一些以前由其他组织(特别是互联网数字分配机构(IANA),ICANN 现在运营)代表美国政府直接执行的与互联网相关的任务。
ICANN 负责协调全球互联网的唯一标识符系统,特别是确保其稳定和安全运行[2]。这项工作包括协调互联网协议地址空间(IPv4 和 IPv6)并将地址块分配给区域互联网注册机构,维护互联网协议标识符的注册表,以及管理顶级域名空间(DNS 根区),其中包括运营根域名服务器。最明显的是,它的大部分工作都与 DNS 系统国际化和引入新的通用顶级域名 (TLD) 的 DNS 策略制定有关。ICANN 根据“IANA 功能”合同执行的中央互联网地址池和 DNS 根注册表的实际技术维护工作。
ICANN 的主要运作原则被描述为帮助维护互联网的运行稳定性;促进竞争;实现全球互联网社区的广泛代表;以及通过自下而上、基于共识的过程制定符合其使命的政策[3]。
2006 年 9 月 29 日,ICANN 与美国商务部 (DOC) 签署了一项新协议,该协议通过 ICANN 代表的多方利益相关者协商模式,将该私人组织向互联网中央协调标识符系统的全面管理迈进[4]。
历史
[edit | edit source]在 ICANN 成立之前,美国政府控制着互联网的域名系统[5]。
ICANN 的最初授权来自美国政府,涵盖了比尔·克林顿和乔治·W·布什两届总统任期。1998 年 1 月 30 日,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 (NTIA) 是美国商务部的一个机构,发布了“关于改进互联网名称和地址技术管理的提案”征求意见。拟议的规则制定或“绿皮书”于 1998 年 2 月 20 日在联邦公报上发表,为公众提供评论的机会。截止 1998 年 3 月 23 日,评论期结束,NTIA 收到超过 650 条评论[citation needed]。
绿皮书提出了旨在以允许发展强大竞争并促进全球参与互联网管理的方式私有化互联网名称和地址管理的某些行动。绿皮书提议讨论与DNS 管理相关的各种问题,包括私营部门创建一家新的非营利性公司(“新公司”),由一个全球性和功能性代表性的董事会管理[citation needed]。ICANN 是为应对这一政策而成立的[citation needed]。IANA 功能目前根据与美国商务部的协议存在[citation needed]。
ICANN 于 1998 年 9 月 30 日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册[1]。它有资格在哥伦比亚特区开展业务[6]。ICANN 在加利福尼亚州成立,因为那里有乔恩·波斯泰尔,他是 ICANN 的创始人,并将担任其第一任首席技术官,直到他意外去世。ICANN 仍然位于他工作过的同一栋大楼内,那里是信息科学研究所在南加州大学的办公室的所在地。
2006 年 7 月 26 日,美国政府与 ICANN 续签了执行IANA 功能的合同,期限为额外的一到五年[7]。2006 年 9 月 29 日,ICANN 与美国商务部 (DOC) 签署了一份新的谅解备忘录,澄清了 ICANN 与美国政府关系的背景。
2008 年 7 月,美国商务部重申了早先的一份声明[8],即它“没有计划将权威根区文件的管理权移交给 ICANN”。这封信还强调了IANA 和VeriSign 的不同作用[9]。
结构
[edit | edit source]目前,ICANN 正式组织为一家根据加利福尼亚州非营利公共利益公司法的“慈善和公益”非营利性公司。它由一个 16 人组成的董事会管理,董事会由 8 名成员组成,这些成员由提名委员会选出,该委员会代表了 ICANN 的所有组成部分;6 名代表其支持组织(处理 ICANN 权限范围内特定部分政策的子组);一个由非附属组织填补的非附属席位;以及由董事会任命的总裁/首席执行官。[4]
目前有三个支持组织。 通用名称支持组织 (GNSO) 负责制定关于 通用顶级域名 (gTLD) 的政策。 国家代码名称支持组织 (ccNSO) 负责制定关于 国家代码顶级域名 (ccTLD) 的政策。 地址支持组织 (ASO) 负责制定关于 IP 地址的政策。
ICANN 还依赖一些咨询委员会,以获取对不直接参与支持组织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和需求的建议。这些包括政府咨询委员会 (GAC),该委员会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众多国家政府的代表组成; 大型咨询委员会 (ALAC),该委员会由来自世界各地的个人互联网用户组织的代表组成;根服务器系统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为 DNS 根服务器系统的运行提供建议;安全与稳定性咨询委员会 (SSAC),该委员会由研究与 ICANN 任务相关的安全问题的互联网专家组成;以及技术联络小组 (TLG),该小组由关注互联网至少一部分的其他国际技术组织的代表组成。
民主输入
[edit | edit source]在建立 ICANN 与美国政府之间关系的 谅解备忘录 中,ICANN 被赋予一项授权,要求其“以自下而上、协商一致、民主的方式”运作。然而,ICANN 为建立一个能够让全球互联网社区广泛参与的 组织结构 所做的努力没有产生当前董事会可接受的结果。因此,大型群体和由全球互联网社区直接选举董事会成员很快就被放弃了。[10]
ICANN 定期举行公开会议,轮流在各大洲举行,目的是鼓励全球参与其流程。批评者Template:Who 认为这些公开会议经常在互联网使用率较低、远离大多数互联网使用公众能够负担得起的地区的国家举行。[需要引用] 这使得来自传统互联网用户的公众意见或参与不太可能。支持者Template:Who 回复说 ICANN 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其使命的关键部分是建立互联网使用率较低的地区。[需要引用]
ICANN 董事会的决议、初步报告和会议记录在 ICANN 网站上发布,有时还会实时发布。然而,ICANN 的一些群体,包括 非商业用户群体 (NCUC) 和 大型咨询委员会 (ALAC) 提出批评,认为没有足够的 公开披露,并且有太多讨论和决策是在公众视线之外进行的。[需要引用]
在 2000 年代初期,人们猜测 联合国 可能会发出信号,接管 ICANN,[11] 随后遭到了美国政府的负面反应[8] 以及对互联网分裂的担忧[12],2005 年 11 月在 突尼斯 举行的 世界信息社会峰会 同意不介入 ICANN 的日常和技术运营。但是,它也同意建立一个国际 互联网治理论坛,对互联网的未来治理发挥咨询作用。ICANN 的政府咨询委员会目前已建立起来,为 ICANN 提供有关公共政策问题的建议,并且有许多世界政府参与。[13]
有人认为[谁说的?] ICANN 从未获得决定 政策 的权力,例如选择新的 TLD 或排斥拒绝支付 ICANN 18.5 万美元费用的其他感兴趣方,而只是作为技术管理者。批评者Template:Who 建议 ICANN 不应该被允许对市场参与者施加商业规则,并且所有 TLD 应该以 先到先得 的方式添加,市场应该是谁成功谁失败的仲裁者。[需要引用]
欧洲议会议员 威廉·牛顿-邓恩 最近向欧盟委员会提出了问题,询问 ICANN 是否通过对谁可以运营 TLD 和销售域名施加限制而违反了欧洲自由贸易法。[14] 许多小型企业主和个人认为,一些限制是无法克服的,例如可能部分可退还的 18.5 万美元申请费。
活动
[edit | edit source]ICANN 被要求执行的一项任务是解决 通用顶级域名 (gTLD) 的域名所有权解决问题。ICANN 在制定这项政策时与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密切合作,最终形成了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UDRP)。该政策实质上是试图为快速、廉价、合理地解决域名冲突提供一种机制,避免传统诉讼系统解决争议,允许将案件提交到一组仲裁域名争议的机构。根据 ICANN 的政策,域名注册者必须同意受 UDRP 约束——他们只有在同意此项条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域名。
对 UDRP 决策模式的观察让一些人[15] 得出结论,强制性域名仲裁不太可能像上诉联邦法院一样,对在第一修正案和其他法律下主张抗辩的域名所有者给予公平的听证。
重大事件
[edit | edit source]2002 年 3 月 18 日,公开选举的北美大型代表董事会成员 卡尔·奥尔巴赫 在 加利福尼亚州 高等法院起诉 ICANN,要求无限制地获取 ICANN 的会计记录。奥尔巴赫胜诉。[16]
2003 年 9 月和 10 月,ICANN 在针对 VeriSign 的“通配符”DNS 服务“站点查找器”的冲突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 ICANN 发布给 VeriSign 的一封公开信中,ICANN 发布了最后通牒,后来得到了互联网架构委员会 (IAB) 的支持。[17] 该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4 日自愿关闭了该服务。在此行动之后,VeriSign 于 2004 年 2 月 27 日对 ICANN 提起诉讼,声称 ICANN 越权。在该诉讼中,VeriSign 试图消除对 ICANN 权力不明确的质疑。VeriSign 诉讼中的反垄断部分于 2004 年 8 月被驳回。VeriSign 对 ICANN 越权其合同权利的更广泛质疑目前尚未解决。一项已获 ICANN 董事会批准的拟议和解协议将解决 VeriSign 对 ICANN 的质疑,以换取提高 .com 域名定价的权利。在 2004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6 日举行的罗马 ICANN 会议上,ICANN 同意向美国商务部申请批准 VeriSign 的等待列表服务。[需要引用]
2004 年 5 月 17 日,ICANN 发布了 2004-05 年的拟议预算。其中包括提高运营开放性和专业性的提案,以及将拟议支出从 827 万美元大幅提高到 1583 万美元。这将通过引入新的顶级域名、对域名注册机构的收费以及对某些域名注册、续订和转移的收费来实现(最初对所有国家代码顶级域名内的域名收费 0.20 美元,对所有其他域名收费 0.25 美元)。[需要引用] 代表 39 个国家/地区的互联网注册机构的欧洲国家顶级域名注册机构理事会 (CENTR) 拒绝了这一涨价,指责 ICANN 缺乏财务谨慎,并批评 ICANN 的“不切实际的政治和运营目标”。尽管有这些批评,顶级域名的注册协议工作和旅行包括对授权公司出售或续订的每个域名收取 2 美元的费用。[18]
经过 2004 年的第二轮谈判,TLDs欧盟, 亚洲, 旅行, 工作, 移动和猫于 2005 年推出。
2006 年 2 月 28 日,ICANN 董事会批准了与 VeriSign 达成的一项和解协议,该协议源于站点查找器诉讼,该协议允许 VeriSign(注册机构)每年将注册费提高最多 7%。[19] 这遭到了美国众议院小型企业委员会的一些人的批评。[20]
2007 年 2 月,ICANN 开始采取措施撤销其注册机构之一 RegisterFly 的认证,原因是该机构面临欺诈指控和诉讼,以及对 ICANN 处理该事件的批评。ICANN 因其对 RegisterFly 的处理方式以及对数千名客户造成的伤害而受到批评,这种伤害被称之为 ICANN 的“对客户欺诈指控的放任自流态度”。[21]
2008 年 5 月 23 日,ICANN 对 10 家认证注册机构发布了执行通知,并通过题为“最差垃圾邮件违规者”的新闻稿宣布了这一消息,ICANN 的合规系统正在努力纠正 Whois 和其他问题。[22] 这主要是为了回应 KnujOn 发布的一份报告,该报告名为“最差的 10 家注册机构”,内容是关于垃圾邮件广告中宣传的垃圾产品网站和合规失败情况。[23] ICANN 备忘录标题中提到的“垃圾邮件”一词有些误导,因为 ICANN 并不处理垃圾邮件或电子邮件滥用问题。网站内容和使用不在 ICANN 的授权范围内。但是,KnujOn 报告详细说明了各种注册机构如何没有履行注册机构认证协议 (RAA) 中的合同义务。[24] KnujOn 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展示合规失败、非法产品流量和垃圾邮件之间的关系。该报告表明,在 900 家 ICANN 认证的注册机构中,不到 20 家拥有 90% 的在垃圾邮件中宣传的网络域名。这些注册机构也是 KnujOn 最常提到的因未能解决通过 Whois 数据问题报告系统 (WDPRS) 提出的投诉的注册机构。[25] 提到的 10 家注册机构是 Xin Net、北京网络、Todaynic、Joker、eNom、Monkier、Dynamic Dolphin、The Nameit Co、Directi 和 Intercosmos。[23]
2008 年 6 月 26 日,ICANN 董事会启动了新的 TLD 命名政策流程,以“在引入新的通用顶级域名方面迈出重大一步”。该计划设想提供许多新的或已经提出的域名,以及新的申请和实施流程。[26]
2008 年 10 月 1 日,ICANN 在进一步研究 KnujOn 发布的报告和投诉后,对 Joker 和北京创新联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了违规通知。[27] 这些通知给了注册机构 15 天时间来改进其 Whois 调查工作。
2010 年,ICANN 批准哈佛大学伯克曼互联网与社会中心对其在问责制、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方面的政策进行重大审查。[28] 这项外部审查是为了支持 ICANN 的问责制和透明度审查小组的工作。[29]
2011 年 2 月 3 日,ICANN 宣布已将其剩余的 IPv4 地址的最后一批分发给了全球五个区域互联网注册机构,这些机构负责管理不同地区的 IP 地址。这些注册机构将开始在其区域内分配最后的 IPv4 地址,直到它们完全用完,这可能最早在 2012 年初发生。[30]
2011 年 6 月 20 日,ICANN 董事会投票决定取消对通用顶级域名 (gTLD) 名称的大多数限制。[31][32] 公司和组织将能够选择基本上任意的顶级互联网域名。gTLD 也将允许使用非拉丁字符(如西里尔字母、阿拉伯语、汉语等)。ICANN 将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开始接受新的 gTLDS 申请。[31] 申请新的 gTLD 的初始价格为 185,000 美元。[33] 该域名的续订费或年费将进一步为 25,000 美元。[34][35] 预计许多公司将根据其品牌申请 gTLD。ICANN 预计首批新的 gTLD 将在 2012 年底投入运营。[36] ICANN 预计新规则将显著改变互联网的面貌。ICANN 董事会主席彼得·特鲁什在投票后表示:“今天的决定将开启互联网的新时代。我们为下一代的创造力和灵感提供了平台。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进行限制,否则应该允许创新自由发展。”[37]
- ↑ a b 加利福尼亚州国务卿,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访问于 2009.09.18.
- ↑ "ICANN 章程". 检索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
{{引用网页}}
: 忽略了文本“2011 年 3 月 18 日” (帮助) - ↑ "美国商务部与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1998 年 11 月 25 日 . 检索于 2009-09-30.
{{引用网页}}
: 检查日期值:|date=
(帮助) - ↑ ICANN-DOC JPA 09-29-2006
- ↑ Brito, Jerry. "ICANN 与世界." 时代. 2011 年 3 月 5 日. 检索于 2011 年 3 月 6 日.
- ↑ 哥伦比亚特区消费者与监管事务部,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访问于 2009.09.18.
- ↑ "美国放弃对互联网的控制 - 但现在怎么办?". 注册表. 2006 年 7 月 27 日 . http://www.theregister.co.uk/2006/07/27/ntia_icann_meeting/.
- ↑ a b "布什政府吞并互联网". 注册表. 2005 年 7 月 1 日 . http://www.theregister.co.uk/2005/07/01/bush_net_policy/.
- ↑ "美国商务部致 ICANN 主席的信". 2008-07-30. 检索于 2008-08-03.
- ↑ ICANN 于 2002 年 3 月 14 日在 阿克拉,加纳 的公开会议上决定减少直接公众(“大众”)参与。
- ↑ "联合国峰会将关注互联网". 华盛顿邮报. 2003 年 12 月 5 日. 存档于 原文 于 2012 年 12 月 5 日 . https://archive.is/wMIh.
- ↑ "权力攫取可能分裂网络". CNET. 2005 年 10 月 3 日. 存档于 原文 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 . http://archive.is/6PFV.
- ↑ ICANN 政府咨询委员会
- ↑ 第 78 号问题由比尔·纽顿·邓恩 (H-0126/07) 提问 主题:ICANN 对欧洲人征收的价格上涨税款
- ↑ Hannibal Travis, The Battle for Mindshare: the Emerging Consensus that the First Amendment Protects Corporate Criticism and Parody on the Internet, 10 Virginia Journal of Law and Technology 3, 32-34 (2005), Vjolt.net
- ↑ EFF.org
- ↑ Geoff Huston (2003-10-17). "DNS 条目中的通配符条目". IAB. 检索于 2008-06-23.
- ↑ "ICANN 征收 2 美元互联网税". 注册表. 2005 年 3 月 31 日 . http://www.theregister.co.uk/2005/03/31/icann_2buck_fee.
- ↑ ICANN 公告 检索于 2006 年 11 月 1 日
- ↑ CNET:域名价格上涨遭到抨击
- ↑ 注册表,Burke Hansen 关于 ICANN 和 Registerfly 崩溃,2007 年 3 月 3 日
- ↑ ICANN.org
- ↑ a b Knujon.com
- ↑ ICANN.org
- ↑ WDPRS.internic.net
- ↑ "第 32 届国际公共 ICANN 会议". ICANN. 2008-06-22.
- ↑ ICANN.org
- ↑ ICANN 批准与 Berkman 中心的合同,2010 年 8 月 10 日
- ↑ 问责和透明度审查小组
- ↑ [1]
- ↑ a b 新的互联网域名规则为巨大变化打开了大门。 美国之音,2011 年 6 月 20 日。2011 年 6 月 20 日访问
- ↑ 互联网管理者同意大幅扩展域名, 美联社,2011 年 6 月 20 日。2011 年 6 月 20 日访问
- ↑ ICANN 增加网络域名后缀, BBC 新闻,2011 年 6 月 20 日。2011 年 6 月 20 日访问
- ↑ [2]
- ↑ [3]
- ↑ ICANN 允许任何单词作为域名, ZDNet,2011 年 6 月 20 日。2011 年 6 月 20 日访问
- ↑ ICANN 宣布从 2012 年开始大幅扩展网络域名,卫报,2011 年 6 月 20 日。2011 年 6 月 20 日访问
- Franda,Marcus,国际制度的兴起,ISBN 1-55587-999-3
- Wass,Erica,Addressing the World,ISBN 0-7425-2809-X
- Paré,Daniel J. 互联网治理转型,ISBN 0-7425-1846-9
- Mueller,Milton L. Ruling the Root,ISBN 0-262-13412-8
- Froomkin,A. Michael 网络中的错误方向:利用 ICANN 绕过 APA 和宪法,杜克法律杂志 50 卷 17 期 (2000)
- ICANN 网站
- ICANN DNS 运营网站
- ICM Registry LLC v. ICANN 顶级域名声明,2010 年 2 月 19 日,ICDR 司法审查小组,H.E. 主席 Stephen M. Schwebel,仲裁员 Jan Paulsson 和 Dickran Tevrizian 以及 ICM v. ICANN 诉讼程序 和 ASIL/ILIB 2010 年 3 月 5 日 和 .xxx 互联网域名计划复活,2010 年 3 月 9 日 和 小组创造互联网历史,2010 年 2 月 24 日 和 ICDR 小组 敦促 ICANN 重新考虑 和 第四频道 和 仲裁数据库
- 商务部与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 ICANNWatch
- 倡导在 ICANN 中恢复公众代表制的网站
- VeriSign 域名报告 - 全球域名市场的季度分析
- DailyChanges.com — 免费的 ICANN 注册商统计网站
- ICANNWiki.com - 与 ICANN 相关的人员和公司的维基
- ICANN 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