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导论/结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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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结果论认为行为的正确与错误取决于行为的后果或影响,可以分为四个子类别:伦理利己主义、伦理利他主义、功利主义和杜威的价值理论。
伦理利己主义认为,只要行为最大限度地、有利于或促进了行为人长期自利的行为,该行为就是正确的。“自利”可以被理解为快乐、权力、财富、知识等,或其任何组合。(对他人产生的影响无关紧要,除非这种影响对行为人的自利产生进一步的影响。
伦理利他主义指出,只要行为最大限度地、有利于或促进了除行为人之外所有人的长期自利,该行为就是正确的。除了行为人之外,所有人的自利都与道德相关;行为人自己的自利无关紧要,除非其影响改变了对所有人的后果。
功利主义认为,任何个人“S”是否做出了道德上正确或错误的行为,完全取决于S的行为对所有受影响者产生的后果是好是坏。此外,每个人的自利都是相关的,而且程度相同。
最后,根据约翰·杜威的价值理论,我们珍视(想要、渴望、享受等)事物和活动。因此,这些事物具有事实价值,仅仅因为我们想要它们。一个进一步的问题是确定具有事实价值的事物是否应该被如此珍视和渴望。如果是这样,那么它们就被认为具有法定价值 - 我们应该想要我们想要的事物。评估是确定我们想要的事物是否应该被想要的过程。此外,评估的过程最终是将科学方法应用于道德判断。正在检验的假设是具有事实价值的事物是否也值得具有法定价值。因此,所有道德评估都服从于谬误主义原则。所有道德目标都处于一个道德连续体上,这个连续体总是可以被修订和修改。没有道德绝对真理;因此,没有一个目标可以证明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然而,这种理论也面临着批评。一些人认为上述论证犯了自然主义谬误 - 从对事实的描述中推导出道德上的“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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