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tis/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
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能力,只需点击按钮即可访问几乎所有他们想要的内容,但有时这种便利性会让用户获得他们没有合法权利的材料。虽然有些人认为这些行为是正当的,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是盗窃,但互联网无疑给知识产权保护增添了新的困难维度。
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二元性并非新鲜事物,新技术的引入总是会改变这两组人之间力量的平衡。在不同的时期,收音机、录像机、盒式磁带和便携式 MP3 播放器都让消费者能够以新的方式访问内容,这引起了内容生产商的担忧。[1][2][3] 同样,生产商也通过立法和营销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然而,最终生产商往往会适应新技术,并在其中寻找机会。
知识产权 (IP) 是指思想的创造,对其专属权利得到保留和承认。知识产权可以是各种无形资产,如音乐、文学、艺术、文字等。[4] 存在着许多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但最常见的三个是版权、商标和专利。版权防止对作品的非法复制、展示、分发和表演。[5] 商标是企业用来区分自己与竞争对手的消费者独特标志或标识。[6] 专利是授予发明人 (或专利受让人) 对发明在限定期限内 (例如 20 年) 的独占使用权。[7] 版权侵权在互联网上发现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占绝大多数。
如今的知识产权争论的前奏是索尼 Betamax 案。在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索尼推出了 Betamax,这是一种录像机 (VTR),可以让机主将电视节目录制到录像带上,并在更方便的时间观看。这种现象被称为“时间转移”。[8]
许多电影制作公司和广播公司都担心 Betamax 的录制功能。电影行业没有立即采取任何措施,因为国会当时正在进行一项重大修订,但国会最终没有在最终版本中为电影行业添加任何新的保护措施。
在 1976 年新版权法颁布后不久,环球影业公司就索尼的 Betamax 提起诉讼,声称由于 Betamax 可以用于版权侵权,因此索尼应对 Betamax 机主所犯的任何版权侵权行为负责。
环球影业公司诉索尼公司案于 1978 年在加州地方法院审理。法院以非商业性家庭使用的理由裁决索尼胜诉,这被认为是在 1976 年新版权法下的“合理使用”。
环球影业公司对该案件提出上诉,上诉到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该裁决被推翻。上诉法院认为索尼确实应对间接侵权负责,并进一步声称 Betamax 不是主要商品,因为它的主要用途是复制。
最终,该案件被美国最高法院审理 [464 U.S. 417 (1984)][9],裁决索尼不对间接侵权负责。最高法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确定一项通用测试,以确定某种设备是否有大量的非侵权使用,这给法院带来了解释上的挑战,要在涉及新技术和互联网的未来案件中进行裁决。
与收音机或盒式磁带等创新不同,互联网并不代表对内容行业的单一威胁。相反,互联网使各种各样的技术能够用于侵权活动。这些技术包括专门用于流媒体音乐或视频的网站、允许用户直接共享文件 (包括流行的 BitTorrent 协议) 的服务,以及代表可供下载的大量文件集合的网站。但是,此类服务并不总是违法的。流行的音乐流媒体网站 Pandora 通过与它提供音乐的权利持有者达成协议来维护合法性。[10] NBC[11] 和 CBS[12] 等电视网络将其节目的一些剧集免费提供在线流媒体观看。有时,也可能不清楚某项活动是否构成版权侵权。当个人混音一首他们没有权利的歌曲时,人们可以争辩说这是一种侵犯版权的行为,或者是一种合法的创作行为。[13] 当个人在别人拥有的视频上录制自己的评论,并声称这是一项模仿行为时,也是如此。[14]
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一种新的二元性,这种二元性不像生产者和消费者那样清晰。一方面是那些坚决支持版权所有者保护其被称为财产的权利的人。这些通常包括版权所有者本身 (例如 MTV 和华纳音乐集团) 以及代表版权所有者的组织 (例如美国电影协会或美国唱片艺术家协会)。[15][16] 虽然大多数此类公司都将网络作为其商业模式的一部分,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对互联网带来的盗版机会感到不满。美国电影协会高级副总裁迈克尔·奥利里表达了这群人的普遍感受:“我们没有理由不能团结起来,共同努力,但很难与一个以盗窃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开展业务。”[17]
另一方面,有些人则试图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机遇,例如网民免费在线获取内容,音乐家免费在线发布音乐[18],以及立法者试图拥抱互联网创造的新文化,而不是将其犯罪化。[19] 一项调查显示,7000名承认曾在网上非法下载内容的人参与了调查,结果表明,便利性和零成本是吸引他们使用网络盗版的两个最主要因素。澳大利亚海盗党政治组织主席大卫·克拉夫蒂对此回应道:“人们不只是想要免费搭便车。他们生活在现代社会,期望商业模式跟上他们的步伐……归根结底是自由。他们只想确保自己拥有了数据,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在任何设备上观看。”[20]
预防措施
[edit | edit source]解决围绕知识产权问题的方案多种多样。一些人转向立法或营销活动来对抗网络盗版。另一些人则试图解决侵权的根源。一些研究表明,版权侵权往往是对版权持有者使用数字版权管理等方法降低产品价值,或者甚至是对合法获取产品存在困难的一种回应。[21] 另一些人则认为,版权侵权最终会导致合法销售的增长,因此这不是问题。[22]
法律回应
[edit | edit source]数字版权管理
[edit | edit source]数字版权管理 (DRM) 是一种由知识产权所有者使用的技术机制,用于限制对数字分发的内容或设备的使用。DRM 技术最常见于视频游戏(禁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分发)、计算机软件、电子阅读器(电子书阅读器)和平板电脑、以及 VHS 磁带、DVD 和蓝光光盘。
DRM 并没有得到公众的认可。许多组织、个人和软件开发人员反对 DRM,声称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从非 DRM 作品中获利。
DRM 的一个主要缺陷是存在多种绕过 DRM 技术的方法,导致了数字千年版权法 (DMCA) 的出现,该法将制作任何旨在绕过保护技术的技术定为犯罪。
数字千年版权法
[edit | edit source]1998 年,数字千年版权法 (DMCA) 在美国签署成为法律。这项法律旨在更新美国法律,以应对日益增长的关于数字技术的疑问。DMCA 在与互联网相关的条款中,最重要的两个条款也许是安全港和下架通知。[23]
安全港的概念在 DMCA 的第二章中确立。该条款保护在线服务提供商免受版权侵权索赔的责任。安全港的预期效果是,关于侵权活动的争端应由权利人与被指控侵权的用户之间解决。
DMCA 制定了下架通知,作为版权所有人主张其权利的一种手段。如果内容所有者认为某个网站上的某些内容侵犯了他们的版权,他们可以向该网站提交下架通知。然后,该网站需要删除该内容,或者相关用户需要对下架请求提出异议。然而,DMCA 的下架通知也受到了一些批评,有人认为,该条款使网站更容易逃脱侵权,并且虚假的下架通知可能会被恶意使用。[24]
停止在线盗版法案与保护知识产权法案
[edit | edit source]停止在线盗版法案和保护知识产权法案是美国国会提出的两项类似法案,旨在解决网络盗版问题。这些法案将引入几项措施,版权所有人可以通过这些措施保护自己的权利,包括切断对外国网站的资金来源,禁止搜索引擎索引侵权网站,命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屏蔽对侵权网站的访问,以及将在线播放版权材料定为重罪。[25][26]
这些法案引发了争议,无数组织表达了支持或反对意见。一些支持这些法案的团体包括美国电影协会、美国商会、美国商业改进局、美国劳工联合会-产业工会联合会和美国演员工会。一些反对这些法案的团体包括谷歌、雅虎、脸书、电子前沿基金会和消费电子协会。[27]
反对这些法案的主要理由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担心法案中存在范围过广的定义和模糊的措辞。如果版权所有人像滥用 DMCA 下架通知那样滥用法案中的条款,那么结果可能是,一个网站可以被轻易地关闭,而没有申诉的机会。这导致了人们担心,这些法案可能被用来强迫非侵权网站下线。围绕这些法案的第二个主要问题是它们可能对互联网基础设施造成的影响。这些法案允许法院命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屏蔽某些网站,但他们使用的方法可能会危及整个互联网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第三,反对这些法案的人表示担心,这些法案将使美国走上审查制度的道路。[28]
在线保护和数字贸易执法法案
[edit | edit source]在线保护和数字贸易执法法案 (OPEN 法案) 是国会提出的一项法案,作为最近被否决的 SOPA 和 PIPA 法案的替代方案。OPEN 法案的主要目标是阻止向专门从事盗版和假冒的外国网站转移资金,切断这些不法网站的现金流,并阻止那些在这些网站上非法分发版权材料的人获得利润。[29]
国际回应
[edit | edit source]当前的全球化趋势,加上数字化,正在将世界引向一个知识产权盗窃的新时代。尽管出台了新的法律法规以减轻这种情况,但网络盗版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增长。
在从 YouTube 和 Dailymotion 等网站强制删除侵犯版权的视频后,中国已成为全球网络盗版的天堂。仅从 2007 年 9 月到 2008 年 9 月,上传到优酷和土豆等中国网站上的侵犯版权的视频数量(通常是完整的电视剧和电影)增长了六倍。显然,清理西方网站并不能解决网络盗版问题;它只会导致侵权内容大量迁移到外国网站。[30]
2010 年,Midem 将韩国列为全球第二大音乐盗版国,仅次于中国,60% 的互联网用户从非法的在线来源免费下载了音乐。造成这一高盗版率的原因之一是韩国政府重视将该国打造成全球最“联网”的国家,移动互联网渗透率超过 100%,几乎所有家庭都能接入高速互联网。尽管 2009 年通过了“三振出局”立法,赋予当局切断持续文件共享者的互联网访问权限长达六个月的权力,但数字分发基础设施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录音音乐的销售,同时促进了在线盗版。[31]
这些外国的高在线盗版率显然侵蚀了美国公司利润,目前,美国似乎还没有任何有效的方式来阻止它。
技术应对
[edit | edit source]互联网盗版的兴起创造了一个市场,让创新者能够重新构想版权持有者对其产品获得报酬的方式。
Spotify
[edit | edit source]Spotify 允许用户免费将数百万首歌曲流式传输到他们的桌面。使用“免费增值”模式,该软件向用户提供付费去除广告或更多播放功能的选项。它还提供社交功能,允许用户在应用程序内或 Facebook 上与朋友分享音乐。[32]
Spotify 最初在瑞典创立,专门针对盗版问题。用 CEO Daniel Ek 的话说,“我出生在瑞典,瑞典以盗版服务闻名……我决定要创建一个比盗版更好的产品。”研究表明,Spotify 在瑞典推出后仅两年,音乐盗版率就下降了 25%。[33]
Spotify 在音乐行业取得了成功,在全球拥有 2000 万免费用户和 500 万付费用户。2012 年,Spotify 成为音乐厂牌的第二大收入来源,2011 年向音乐发行商支付了 32 亿美元。[34] 随着网络客户端和替代支付模式的计划,Spotify 似乎决心为盗版提供一个有吸引力的替代方案。
Pandora
[edit | edit source]Pandora 被誉为最早的两项减少音乐盗版技术的之一,是一个广告支持的互联网广播网站,允许用户发现新音乐。[35]
与 Spotify 不同,Pandora 由于许可原因不允许用户重播歌曲。尽管它拥有 1 亿用户,并在过去一年收入超过 1 亿美元,但 Pandora 却遇到了财务困境。部分原因是 Pandora 将其收入的 70% 以上返还给行业。[36]
为了更容易获利,Pandora 正在游说国会通过《广播公平法》,该法案将降低互联网广播服务为其流式传输的音乐支付的费用。[37] Pandora 将此视为一项演变性改变,希望搭乘 2011 年阻止《阻止在线盗版法案》的互联网行动主义浪潮。
Hulu
[edit | edit source]Hulu 是一家在线视频流媒体服务,为免费和高级用户提供热门电视剧的访问权限。[38] 与 Spotify 一样,Hulu 基于免费增值收入模式,依赖广告和付费服务,而不是按剧集收费。这种模式在打击盗版方面非常成功,因为用户发现使用 Hulu 比盗版电视剧更容易。TorrentFreak 的一项研究表明,Hulu 于 2008 年推出后,许多电视剧的盗版率下降了三分之一。[39]
2011 年,福克斯将电视剧在 Hulu 上的发布时间推迟了 8 天,导致许多电视剧的盗版率激增。[39] 这表明许多人都在使用 Hulu 而不是盗版在线电视剧。现在,Hulu“Plus”提供了一项高级服务,消除了这种延迟,并拥有 200 万订阅者。[40]
结论
[edit | edit source]围绕知识产权和互联网的问题没有明显的解决方案。立法者和权利持有者的仓促行动可能会牺牲互联网提供的无数机会,但无视版权持有者的权利和关切则可能破坏整个知识产权的概念。版权持有者、消费者、立法者、互联网用户等都对结果负有责任,他们必须在各自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才能解决这些问题。然而,最近通过重新设计商业模式来打击在线盗版的成功,为未来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案提供了一些启示。技术将继续进步,可能会带来新的问题,但最终,只有那些已经确定了时代精确客户价值主张的人才能取得成功。
参考资料
[edit | edit source]- ↑ 国际:泵 v. 井,TIME.com
- ↑ 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家庭录音,cryptome.org
- ↑ RIAA v. Diamond,eff.org
- ↑ 知识产权定义, merriam-webster.com
- ↑ 版权定义, merriam-webster.com
- ↑ 商标定义, merriam-webster.com
- ↑ 专利定义, merriam-webster.com
- ↑ 时间推移, wikipedia.org
- ↑ 索尼美国公司诉环球城市影业公司, wikipedia.org
- ↑ 潘多拉,pandora.com
- ↑ NBC.com
- ↑ CBS.com
- ↑ 为盗版辩护,wsj.com
- ↑ 劫持哈利·波特,魁地奇扫帚和所有,nytimes.com
- ↑ 我们为什么关心版权,MPAA.org
- ↑ 什么是网络盗版?,RIAA.com
- ↑ 媒体世界(和世代)的冲突 nytimes.com
- ↑ 终身免费下载我们的音乐。,digsin.com
- ↑ 欧盟政党集团采纳盗版观点关于版权垄断的重大胜利,falkvinge.net
- ↑ 伟大的互联网盗版调查 foxnews.com
- ↑ 调查显示:只有无 DRM 的音乐值得付费,arstechnica.com
- ↑ 瑞士政府表示盗版自食其果,pcmag.com
- ↑ 美国版权局摘要,copyright.gov
- ↑ 有效流程还是“寒蝉效应”?《数字千年版权法》第 512 条下的撤回通知,usc.edu
- ↑ H.R. 3261: 阻止在线盗版法案, govtrack.us
- ↑ S. 968: 防止对经济创造力和知识产权盗窃的真实在线威胁法案,govtrack.us
- ↑ 美国阻止在线盗版法案:入门指南,pcworld.com
- ↑ 为什么SOPA和保护IP是糟糕的想法,techdirt.com
- ↑ 打击网络盗版:CES举办SOPA与开放式辩论,http://arstechnica.com
- ↑ 视频盗版的中国综合症, forbes.com
- ↑ 韩国继续发展成为未来录音市场模式, 音乐版权博客
- ↑ Spotify,spotify.com
- ↑ 瑞典音乐:文件共享和下载统计数据
- ↑ Spotify宣布全球付费用户超过500万,美国付费用户超过100万,总活跃用户2000万,播放列表10亿个,tnw.com
- ↑ 音乐逝去的日子:唱片行业如何应对数字盗版,columbiachronicle.com
- ↑ RIAA是否真的想要唱片业?,lazytechguys.com
- ↑ Pandora在国会听证会上呼吁降低音乐版权费,venturebeat.com
- ↑ 关于Hulu,hulu.com
- ↑ a b 福克斯在Hulu上的8天延迟引发盗版激增,torrentfreak.com
- ↑ 福克斯可能会失去高达三分之一的网络观众,因盗版问题,gaga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