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ntis/商店老板和商店小偷:技术与权力平衡的改变
偷窃是在零售商店偷窃出售商品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对商店老板来说是一个重大问题,据估计,2012年,偷窃给美国零售商造成了 140 亿美元的损失 [1]。尽管在过去几十年中,商店防盗技术不断创新,但偷窃成本占年度零售收入的比例却基本保持稳定 [1]。商店小偷不断发展自己的技术和行为创新,以应对改进的商店防盗系统。双方之间的对抗表现为一场军备竞赛,双方不断进化和适应对方的技术适应。
零售商通常使用简单的工具,如威胁起诉的防盗标志,以阻止商店小偷。随着时间的推移,商店老板利用其他技术进步来开发更强大的防盗系统。以下是当今使用的一些主要技术创新。
电子商品防盗 (EAS) 标签物理地附着在商品上,并在结账时由店员停用或移除。如果商店小偷试图偷走商品,而商品上还贴着已激活的 EAS 标签,则出口处的传感器门会检测到并发出警报 [2]。在过去,零售商依靠店员来监视商店小偷。商店入口和出口处有迎宾员和其他店员,作为对潜在商店小偷的可见警告。现在,监控活动 EAS 标签的传感器门起着类似的作用。
射频识别 (RFID) 标签的功能与 EAS 标签非常相似,并且允许商店老板跟踪库存。商品在数据库中被跟踪,并可以实时显示给店员。过去的商店老板依靠收银员对商品定价的了解来检查价格是否被调换。结账台的位置也已向出口移动,迫使顾客在离开前经过结账台。贴纸和通知消费者使用 RFID 系统的标志通常会醒目地显示在商店外,以起到对商店小偷的可见威慑作用。
根据全国防盗联盟的说法,73% 的成年人没有提前计划偷窃 [3]。当顾客对一件物品的渴望遇到机会时,就会被诱使去偷窃。成功的预防措施是消除这种机会意识 [4]。在视频监控系统在经济上可行之前,商店安装镜子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安全摄像头向商店员工和目前在商店的顾客显示不同区域的实时画面,进一步威慑商店小偷。
Alarm.com 等公司已经开发了智能系统,让商店老板可以远程与商店的安保系统互动。商店老板不再自己雇用保安,而是与报警系统公司签订合同,为整个商店安装自动安保系统 [5]。商店老板只需点击按钮即可锁定商店的不同区域,还可以从商店的不同区域流式传输视频。安保公司的标志通常会放置在整个商店。
"虽然一些商店小偷是职业小偷,但大多数人似乎都是业余小偷,因为他们的活动是零星的,他们通常没有已知的犯罪史,并且他们偷窃是为了自己消费而不是转售。"—Dena Cox, 当消费者行为变差时:对青少年商店小偷的调查
手机已成为商店小偷方便易用的工具。当保安人员接近时,同伙可以通过电话或短信立即警告商店小偷。由于许多顾客在购物时使用手机,因此商店小偷使用手机交流不会被注意到。 [6]
社交媒体 为盗窃者提供了一种便捷的方式来协调有组织的攻击,例如 快闪抢劫。快闪抢劫是一种有组织的群体盗窃形式,目标是单一商店。一大群人进入商店,偷窃商品,然后在警察或商店人员有时间做出反应之前离开。由于人群规模庞大,商店中数量有限的员工无法阻止所有盗窃者逃脱。人们通过社交媒体分享目标商店的名称和位置。YouTube 上还有数千个视频解释如何从大型零售店盗窃商品。 [6]
人们在互联网上搜索各种偷窃方法。您可以找到在不被抓获的情况下偷窃的方法,以及分步说明,如何从商品上移除 安全标签,以及如何构建阻止安全信号的设备,甚至如何处理被抓获的情况。
拍卖行和分类广告网站为盗窃者提供了一种简单合法的出售赃物的方式。在在线市场出现之前,盗窃者通常将这些物品出售给家人和朋友。现在他们可以在线合法地将这些东西出售给那些不知道这些物品来源的人。 [6]
加强包 是盗窃者常用的工具。加强包可以是任何普通的购物袋、背包或容器,其内部衬有一层特殊材料,通常是多层铝箔。 [8] 加强包本质上是一个 法拉第笼。它提供 电磁屏蔽,这样袋子里的安全标签可能不会被商店出口的安全面板检测到。 [9] 使用加强包,盗窃者可以轻松地偷窃数十件商品。
双方实施新技术会导致对方进行相应的技术适应。由于这种冲突发生在更广泛的社会环境中,这两方之间的权力斗争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社会影响,因此会引入新的参与者和参与者。
付费消费者参与了倾斜盗窃者和店主之间权力平衡的过程。 EAS 是店主常用的防盗技术。实施此类报警系统可能会减少商店因盗窃造成的损失,但对定期付费消费者有意外影响。
如果购物者受到错误的 EAS 报警的影响,他们不太可能返回商店。 [10] 因此,店主面临着两难境地:如何在不损害付费顾客利润的情况下打击盗窃。这会产生总体影响,将权力转移回盗窃者。
顾客还可能发现视频监控和其他防盗技术令人反感,并侵犯了他们的隐私。 [11] 这种不舒服会对商店顾客群和销售产生负面影响,迫使店主平衡他们对最大安全性的渴望以及付费顾客的需求,即使最终会稍微将权力平衡向盗窃者倾斜。
安保公司在促使店主使用防盗技术方面有既得利益,他们可能会夸大盗窃者对店主的风险,以试图销售他们的安保系统。
盗窃是犯罪。大多数州的盗窃罪通常包括两个部分
- 故意隐瞒或占有商品;
- 意图在不支付购买价格的情况下,剥夺商品的合法拥有者对商品的占有; [12]
每个州都有一部民法,根据该法,任何实施盗窃的人都可以被民事追究商店老板(或商品的主人)的责任,以支付因该事件而产生的金钱损失。 [13] 例如,根据弗吉尼亚州盗窃法,盗窃指控将根据被盗商品的价值确定。如果被盗物品的价值为 200 美元或以上,该盗窃者将在弗吉尼亚州面临 重窃罪 指控。如果被盗物品的价值低于 200 美元,该盗窃者将在弗吉尼亚州面临轻窃罪指控。 [14]
企业主有权使用监控摄像头并与实施盗窃的人员对质。在大多数州,店主有权拘留有实施盗窃合理嫌疑的人。 [15]
根据 Lentis 章 黑客文化,黑客 为了个人利益而违反计算机安全。随着互联网成为头号购物目的地, [16] 黑客通过从在线商店盗窃信息(如信用卡信息、密码等)获益。在非物理层面的斗争全天候进行,为了防止盗窃/黑客攻击,新的参与者(例如 FBI、NSA 和 软件开发人员)开始参与进来。软件开发人员努力创建防错网页,但仍然被黑客超越。为了恢复平衡,FBI 和 NSA 追踪那些触犯法律的黑客。
在宏观层面上,不同的国家也可以被视为店主和盗窃者。国家为其公民零售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会被其他国家盗窃。 维基解密 就是国家“盗窃”信息的例子。
技术被用作反对党议程的代理。我们可以看到在运动员和兴奋剂检测之间的竞争中出现了类似的现象。尽管测试方法不断发展,但一些运动员仍然通过开发新药物或寻找逃避检测的方法来获得优势。同样,尽管武器已经发展,但国家之间仍然不断发生战争。参与者的议程仍然相同,即使互动方式发生了变化。
盗窃者通过实施他们自己的技术或行为创新来应对某些旨在阻止盗窃的技术创新。例如,加强包是盗窃者为了应对零售商实施 RFID 和 EAS 报警系统而开发的。通过互联网组织的快闪抢劫是对安全摄像头系统的回应。盗窃者和店主之间的对抗引发了一场技术军备竞赛,这场竞赛使权力平衡保持相对稳定,尽管双方不断创新。
- ↑ a b 2012 年全国零售安全调查。2012 年。检索自 https://soccrim.clas.ufl.edu/2014/02/20/2012-national-retail-security-survey-has-been-released/
- ↑ Herzer, G., “用于电子商品监控的磁性材料”,磁性与磁性材料杂志,254-255,第 598-602 页,2003 年。
- ↑ 全国盗窃预防协会统计数据。2014 年。检索自 http://www.shopliftingprevention.org/what-we-do/learning-resource-center/statistics//
- ↑ 传统视频摄像头在防止零售盗窃和盗窃方面有效吗?2010 年。检索自 http://www.supercircuits.com/resources/blog/do-video-security-cameras-prevent-retail-theft-and-shoplifting/
- ↑ 设定安全标准。2009 年。Cassie del Pilar。检索自 http://www.alarm.com/about/media/securityStandard.aspx
- ↑ a b c 科技如何影响盗窃。Fred Tarasoff。检索自 http://www.evancarmichael.com/Retail/3869/How-Has-Technology-influenced-Shoplifting--The-Good-The-Bad-and-The-Ugly.html
- ↑ 纽约时报 (2011 年)。Facebook 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交网络。检索自 http://topics.nytimes.com/top/news/business/companies/facebook_inc/index.html.
- ↑ Toobin, Jeffrey (2009)。2009 年美国最佳犯罪报道。Ecco。第 278 页。ISBN 0061959219.
- ↑ Prabhakar, Hitha (2011)。黑市数十亿美元。FT 出版社。第 107、250 页。ISBN 0132180243.
- ↑ 消费者对电子商品监控警报的反应。1993 年。Scott Dawson。检索自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0022435993900117
- ↑ 购物者对盗窃和盗窃预防装置的态度。1979 年。Harris, James。检索自 http://connection.ebscohost.com/c/articles/4667901/shopper-attitudes-toward-shoplifting-shoplifting-preventive-devices
- ↑ http://criminal.findlaw.com/criminal-charges/shoplifting.html
- ↑ 盗窃法。David Goguen。检索自 http://www.criminaldefenselawyer.com/crime-penalties/federal/shoplifting.htm
- ↑ http://www.offendersolutions.com/state_law/virginia%20theft.htm
- ↑ 店主对盗窃者的权利。Pat O'Connor。检索自:http://smallbusiness.chron.com/business-owners-rights-shoplifters-37093.html
- ↑ 德勤年度假日调查亮点。2014 年。检索自 http://www2.deloitte.com/us/en/pages/about-deloitte/articles/press-releases/shoppers-add-pinch-sparkle-dash.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