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建设手册/妇女在和平建设中的作用
妇女在和平建设中的作用
妇女既可能是冲突的受害者,也可能是和平建设的推动者。很多时候,妇女避免了冲突,并负责解决冲突。和平建设需要妇女的参与。在暴力冲突和战争期间,妇女被迫承担新的角色,如家庭负责人、供养者、战斗人员和自由战士。
在过去十年中,妇女在冲突地区和平建设中的作用突显了将妇女从“故事的人道主义方面”转移出来的重要性。妇女已经并且可以继续影响和平建设进程,使它们超越将和平定义为没有暴力冲突,而是侧重于包容、善治和正义的原则。为了建立公正和持久的和平,妇女需要在场讨论种族灭绝、有罪不罚和安全等问题。
妇女参与和平建设的历史与她们的暴力经历一样久远。妇女并非“天生”就和平。在历史上,妇女扮演过各种各样的角色来支持战争和其他形式的暴力,从战士到支持丈夫和母亲,呼吁男人上战场。然而,她们的性别身份使她们能够进行某些男人无法进行的和平建设形式。此外,一些妇女发现,利用她们在压迫性的父权制系统中可获得的技能、资产和能力,并将其用于和平建设,是有利的。
然而,利用男女双方所有才能、经验和智慧的社区,更有能力满足其成员的需求。如果妇女被排除在社区决策和领导之外,或者她们太忙于家务,没有时间参加社区会议,那么一半人口的才能、经验和智慧将无法为社区生活做出贡献。
1995年,联合国在北京举办的第四届妇女大会在全球参与民间社会的妇女中引发了新的想法和讨论。关于妇女参与和平建设的民间社会运动导致 2000 年 10 月签署了联合国安理会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 1325 号决议。第 1325 号决议认识到,平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是冲突中受影响最严重的人群,这对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第 1325 号决议呼吁妇女参与冲突预防和解决倡议;将性别视角纳入和平建设和维和行动;以及保护武装冲突地区的妇女。第 1325 号决议进一步调动了世界各地的妇女,以认识到妇女在和平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在和平建设中“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根据联合国的定义,将性别问题纳入主流是指评估任何计划行动(包括立法、政策或计划)对妇女和男性的影响的过程。这是一种策略,旨在将妇女和男性的关注和经验纳入政策和计划的设计、实施、监测和评估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在政治、经济还是社会领域,以便妇女和男性都能平等受益。
断言所有妇女在特定情况下都会以类似的方式做出反应,或者说妇女是“天生的和平建设者”是天真的。性别认同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表现不同。性别和性别认同必须始终与个人的其他身份(如种族、阶级、年龄、国籍、地区、教育、宗教等)联系起来。家庭、市场或政府办公室对男人和女人有不同的期望。随着社会动荡,性别角色也会发生变化。在暴力冲突时期,男人和女人面临着新的角色和不断变化的性别期望。生物学和社会学上的差异都会影响暴力和和平建设。
以下是广泛接受的将妇女纳入和平建设至关重要的原因。这些原因由 Lisa Schirch 和 Manjrika Sewak 在他们为全球防止武装冲突伙伴关系撰写的关于“妇女与和平建设的作用”(2005 年)的论文中强调。
- 因为妇女是每个社区的一半,而和平建设的任务如此艰巨,妇女和男性必须成为和平建设过程中的合作伙伴。
- 因为妇女是许多文化中家庭的主要照顾者,所以当妇女受到压迫、受害和被排除在和平建设之外时,每个人都会受到伤害。她们在社区生活中的中心地位使得她们参与和平建设至关重要。
- 因为妇女既有暴力又有和平的能力,所以必须鼓励她们利用自己的才能建设和平。
- 因为妇女被排除在世界各地许多社区的公共决策、领导和教育机会之外,所以必须制定专门的方案来赋予妇女权力,以便她们在建设和平的任务中利用自己的才能。
- 因为妇女和男性对暴力和和平的经历不同,所以必须允许和鼓励妇女将她们独特的见解和才能带入和平建设过程。
- 因为性别歧视、种族歧视、阶级歧视、种族和宗教歧视都源于同样的信念,即有些人天生比其他人“优越”,所以妇女赋权应被视为建设和平过程的内在组成部分。与其他将某些人设定为优于其他人的社会结构一样,认为妇女的生命价值低于男性的性别歧视信念导致对妇女的暴力。当妇女参与和平建设时,她们往往会挑战这些性别歧视的信念以及其他歧视人们的结构。
- 因为联合国安理会第 1325 号决议授权将妇女纳入和平建设,妇女现在有机会利用这一政策为妇女在和平建设中创造新的机会敞开大门。
- 因为妇女已经证明了自己是成功的和平建设者,她们的策略基于包容和协作的原则,并产生了广泛且可持续的和平建设成果,所以应该承认并扩大她们的努力。
作为和平的活动家和倡导者,妇女通过追求民主和人权“以非暴力方式进行战争”。作为维和人员和救济援助人员,妇女为“减少直接暴力”做出贡献。作为调解员、创伤治疗咨询师和决策者,妇女努力“改变关系”并解决暴力根源。作为教育工作者和发展过程的参与者,妇女为社区和国家“建设能力”做出贡献,以防止暴力冲突。社会化过程和不平等关系的历史经历为妇女在和平建设过程中带来的独特见解和价值观做出了贡献。
以下是 Lisa Schirch 和 Manjrika Sewak 在他们为全球防止武装冲突伙伴关系撰写的关于“妇女与和平建设的作用”(2005 年)的论文中分享的关于妇女与和平建设的一些经验教训。
- 妇女和男性对冲突和暴力的经历不同。冲突的代价主要由妇女和儿童承担。由于在和平缺失的情况下,妇女付出了主要代价,因此她们是和平建设中的重要利益攸关方。
- 妇女在和平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她们对于创造长期的、可持续的和平至关重要。妇女的和平倡议促进了多轨互动,并在她们为和平而努力的过程中超越了国籍、宗教、阶级和社会经济背景的界限。妇女的和平倡议在冲突谈判中取得了成功,通过构思更具包容性、社区为基础的协议,这些协议更有可能在长期内取得成功。
- 对妇女的直接暴力是社会动荡的重要方面,因此需要将其纳入和平建设方案。
- 对妇女的结构性或文化暴力(例如,教育、工作和领导机会的不平等)是建设和平的障碍,因此需要将其纳入和平建设方案。所有和平建设组织和工作人员配备经过培训的性别问题顾问,以及为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性别分析培训和机会,可以帮助将性别问题纳入所有项目的持续性别分析中。
- 当团体试图通过聘用性别问题顾问将性别分析纳入其方案时,他们往往无意中将性别问题边缘化,使其孤立起来,而不是将其整合到方案中。另一方面,针对整个组织的性别培训方案赋予每个人参与性别主流化的权力。在联合国方案中创建性别部门是和平建设中性别主流化尝试的第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