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数字文化视角/知识共享和参与

来自维基教科书,开放世界中的开放书籍

知识共享和参与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知识共享 在 2001 年被构思为一种现代化版权法的方式,当时人们意识到版权法已经过时,它是在 20 世纪为媒体和创造力而设立的。[1] 到 21 世纪初,一个“数字基础设施”已经存在,它允许“广泛的共享、混音和发布”。[2] 在联合创始人劳伦斯·莱西格 2007 年的 TED 演讲'窒息创造力的法律' 中,莱西格澄清道,“重要的是要强调这并不是我们所说的‘盗版’。我说的不是,也不是为那些大规模获取他人内容并未经版权所有者许可进行传播的人辩护。我说的,是那些获取和重制,使用他人内容,使用数字技术以不同方式表达自己的人。”[3]

知识共享徽标

莱西格将知识共享描述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它为艺术家提供版权许可,艺术家可以直接控制他们希望作品拥有的自由程度,写道它应该被认为是“不是‘所有权利保留’,而是‘部分权利保留’”。[4] 知识共享联合创始人的担忧是,传统版权与数字媒体使用之间的冲突会导致版权进一步收紧或废除,因此他们寻求折衷方案。他们的使命声明为:“知识共享开发、支持和管理法律和技术基础设施,以最大限度地提高数字创造力、共享和创新”。[5] 知识共享网站解释道,“知识共享许可不是版权的替代品。它们与版权并存,并使您能够修改版权条款,以最适合您的需求。”[6] 莱西格表示,他们没有添加或支持现有的开放内容许可,而是开发了一个新的许可,因为他们认为艺术家能够理解他们自己的许可非常重要,并指出许可需要“对人类可读 [但也要] 法律上有约束力”。[7]

决定根据知识共享许可发布其作品的版权所有者放弃了其在法定法律下附着在作品上的部分自动保护。这意味着使用这种许可的人正在通过联邦法律,通过条款和协议,将他们的“财产权”更改为“合同权”。[8]

知识共享提供各种许可,以满足使用它们的创作者的需求。(见下文)。虽然莱西格非常强调开放性和自由文化,但他同时也承认,有时也需要对作品进行更严格的控制。他以 戴维斯·古根海姆 的一部电影为例,这部电影是在一所学校拍摄的,并以孩子们为主角。电影制作人觉得有必要保护电影中的人物,因此选择了可用的最严格的许可。莱西格表示,许可允许艺术家选择一种反映他们个人价值观的许可。[9]

截至 2014 年,有 8.82 亿件作品和 900 万个网站使用知识共享许可。它们在世界各地使用,北美和欧洲发布的作品最多。[10] 使用知识共享的网站包括 YouTube、维基百科、Flickr 和 Scribd。使用知识共享的个人艺术家包括音乐家阿曼达·帕尔默和乔纳森·库尔顿 以及播客威尔·惠顿。[11]

主要概念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共享的概念在知识共享出现之前就存在了。“共享”最初是一个口头用语,源自英语法律术语“公共土地”,指的是在当时“私有土地”之外,以不同方式使用的土地。共享指的是那些不能私有化且可供社会所有成员使用的基本人力资源。 [12] 同样,这个短语已被用来表达政治平台、下议院和环境所有权。 [13] 数字共享可以定义为,“信息和知识资源,这些资源由社区共同创建和拥有,或在社区之间共享,并且往往是非排他性的,即通常对第三方而言是免费的...”。[14] 它允许创建新技术,以及表达想法。 [15]

知识共享借鉴了共享的概念,通过提供一种简单且标准的方式,来允许那些决定使用许可的人公开分享和使用他们的创意作品。 [16]

共享概念的背景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公地悲剧”[17] 是“公地”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刻,这个来自18世纪的隐喻表明了这一概念并非没有反对意见。他们批评管理公地的法律的主要依据是,任何被所有人共享的东西都不会被妥善使用或照顾,引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最共同的利益是最不受保护的”。

德国学者Joachim Radku 声称,实际上,“公地悲剧”关于实际负面影响的陈述之间没有明显的联系,而这只是一个借口来促进私有财产的盛行。实际的“公地”没有显示出所谓的失控失败的迹象。[18] 已故美国政治经济学家Elinor Ostrom 进行的研究证实了 Radu 的观点,发现公共资源与成功的资源管理之间存在相关性。[19] 她将其主要归因于四个因素:首先,任何在可定义边界内的资源(例如分配的公地)都更容易保存。其次,对资源的依赖,如果没有可行的替代方案,就会促进谨慎的资源管理。第三,存在一个依赖于该资源的社区,从而促进了保守的心态。最后,相关社区相应地实施规则,既有激励措施也有惩罚措施来确保规则得到遵守。正是最后一步否定了共享土地被虐待的观点。

许可类型

[edit | edit source]

每个许可证都有一个“三层”设计。它们从法律代码开始,其中的文本和语言主要由律师理解。更易理解的版本是“人类可读”格式,它以易于理解的方式总结了最重要的条款和条件。最后是“机器可读”格式,其中摘要以搜索引擎和其他形式的技术能够理解的方式编写。[20]

当前许可证

[edit | edit source]

Creative Commons 下提供的所有可用许可证都具有相同的通用原则。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创作者为自己的作品获得应有的认可,同时允许其他人使用它。这些许可证在全球范围内有效,并持续有效。 [21] 有六种不同的许可证,略有差异,允许创作者选择最适合他们需求的许可证。

署名 (CC BY)

这是最宽松的选择,此许可证允许他人以商业或非商业目的分发和构建原始作品,只要他们对原始作品进行署名。[22]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CC BY-SA)

此许可证与署名类似,但增加了以下要点:任何使用你作品的人必须在相同的条款下对其作品进行许可。它通常与Copyleft 相比,是维基百科用于保护其作品的方法。[23]

署名-禁止演绎 (CC BY-ND)

根据此许可证,用户可以以商业或非商业目的重新分发你的作品,前提是作品保持不变并署名给原始创作者。[24]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 (CC BY-NC)

其他人可以以非商业目的构建你的作品,并且尽管他们必须承认你的原始作品,但他们不需要在相同的条款下对其创作进行许可。[25]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CC BY-NC-CA)

此许可证允许人们以非商业目的混音你的作品,只要他们在相同的条款下对其创作进行许可并对你进行原始作品进行署名。[26]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CC BY-NC-ND)

这是最严格的选择,此许可证允许他人下载和分享你的作品,前提是他们对你进行署名。但是,它不允许他们以商业目的使用它们或以任何方式编辑它们。[27]

虽然它并非正式的许可证,但 Creative Commons 也运行CC Zero (CC0) [28],这是一种法律工具,允许用户完全放弃版权并将其作品置于公共领域。对于那些拥有版权并希望将其从作品中删除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个选择。法律几乎不可能完全放弃版权,因此此工具可以作为替代方案。[29]

已退休的许可证

[edit | edit source]

Lawrence Lessig 一直相信保持许可证家族尽可能简单。 [30] 因此,多年来已删除了一些许可证,这主要是由于缺乏需求。许可证的 URL 仍然存在,这意味着任何现有的作品仍然可以保持相同的许可证。但是,它们不会提供给任何未来的作品。[31]

Sampling+ [32] - 此许可证于 2011 年退役,因为它与其他 CC 许可证不兼容,并且缺乏需求。

非商业性使用-Sampling+ [33] - 由于需求不足,此许可证于 2011 年底退役。

公有领域奉献和认证 [34] - 此许可证是美国特有的,并且自 2010 年删除以来,已被 CC0 公共领域奉献和公共领域标志取代。

DevNations [35] - 此许可证不允许非商业性的逐字分享,并且由于缺乏需求,在 2007 年被删除。

采样 [36] - 采样许可证因与 DevNations 相同的原因被删除。

此外,所有缺少署名元素的许可证也已退役。

创意参与

[edit | edit source]
定义和历史
[edit | edit source]

“创造性参与”最初是由法国学者吕西安·列维-布吕尔[37]在 20 世纪 20 年代创造的,用来描述观察者对被观察者的位置。他的选集作品被广泛认为非常重要,并被卡尔·荣格等著名哲学家润色过。在他的论文中,他解释了“西方”和“原始”思维方式之间的区别。[38] 非常简单地说,在他看来,最好不要从外部以一种分离的视角来研究“原始人”群体内的社会互动,而是参与到他们的社会中,通过经验获取知识来进行观察 - 他称之为创造性参与。在他看来,原始思维将超自然现象和自然现象混合在一起,通过操纵他人让他们相信存在“神秘参与”,从而改变世界,使同一个事件的多种推理共存。然后这逐渐发展成逻辑思维,这就是为什么他称原始思维为“前逻辑”。对于列维-布吕尔来说,“文明”的西方思维因此被认为是向逻辑思维发展的进化。列维-布吕尔的著作后来被德国民族学家沃尔克·达尔海默[39]采纳,他指出,“创造性参与不仅仅意味着收集证据;它也意味着创造并承认它自己的文化足迹。创造性参与者是以一种内在的风险进入一个局面的 - 成为他或她周围正在发生的事情的一部分的风险,而这些事情是由他或她的存在共同创造的。不再有任何方便的、不负责任的观察者位置,而是一个与所有人和所有事物的交织纠缠 - 这种纠缠使人能够感受到现实的本质,即使人们无法用语言、影片甚至思想表达出来。”[40] 达尔海默坚持认为,社会信息无法通过无感的观察来衡量或分析,只能通过经验和参与来证明。他的个人项目,位于印度科瓦拉姆的穆林加维拉[41],是在创造性参与的概念下运作的,它是“一个由当地人与外国灵感合作进行的私人开发项目。”

在心理学中
[edit | edit source]

在消费者心理学中,创造性参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时共同创造有价值的产品或想法。这些例子大多出现在消费者找不到他们需要的产品或正在寻找适合他们个人选择的独特产品,并且他们决定自己创造这些产品来缓解他们对缺乏可供选择产品的挫败感时。[42]

在政治中
[edit | edit source]

在政治中,创造性参与等同于政治参与。这包括任何影响政治领域的行为,从投票到恐怖主义。有三种参与类型[43]:传统参与是指任何合法且适当的政治活动。这包括投票、竞选和加入激进组织。活动范围可以从每隔几年一次到定期进行,具体取决于个人对政治的投入程度。非传统参与仍然合法,但通常被认为不合适。年轻人和学生倾向于以非传统的方式进行政治参与,例如签署请愿书和组织示威或抗议活动。非法参与是指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当所有合法途径都未能实现人们支持的事业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包括恐怖主义行为、政治暗杀和破坏。然而,自从互联网诞生以来,传统的参与形式一直在稳步下降,因为人们开始使用更“非正统”的政治参与形式,尤其是在欧洲。在线组织的互联网竞选和抗议活动正在改变政治激进主义的面貌,并通过大众参与改变了政治消费主义。[44] 安德鲁·麦克法兰称之为“新的合作模式来获得公共利益”。[45]

参与悖论
[edit | edit source]

安东尼·唐斯[46]等理论家认为,参与是一个难以证明的概念,总体上是不理性的。例如,投票的概念只有在选民相信他的投票很重要并会产生影响时才有意义。然而,在一个国家的总体人口中,一票不算数,因为它永远不足以决定选举的结果。因此,对于个人而言,参与的成本(例如了解候选人的立场、去投票、了解竞选活动的最新情况)超过了收益。如果所有参与者都理性行事并投票,整个体系就会崩溃,因为民主制度如果没有人们投票就不能运作。这个概念被称为参与悖论,它适用于许多领域,包括互联网上的参与。在审视知识共享时,整个系统只有在每个人都参与并参与时才能正常运作,因为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即成本是否超过了为他人使用授权其原创内容的人的收益。

项目

[edit | edit source]

公共政策

[edit | edit source]

各国政府都认为,通过共享公共资助的资源,可以大大提高公共教育和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数量,但如果缺乏明确的支持,开放政策的实施无疑是困难的。因此,在 2011 年波兰华沙举行的知识共享全球峰会上,来自 35 个国家的附属机构呼吁建立一个中央枢纽,在那里可以共享和讨论开放政策。[47] 通过他们的开放政策网络,知识共享旨在为公共资助且符合公共利益的信息提供法律框架,使其供公众使用。此外,允许知识和资源用于各种不同的实践,无论是商业还是非商业,或用于社会各个不同的部门,例如教育、科学和文化。

Data.gov.uk 截图

知识共享被大量政府机构和公共部门使用,并且使用量还在不断增加。在 2010 年初,英国政府采取了新的措施,允许其数据在 CC BY 许可下使用,称为开放政府许可证。因此,英国政府网站上提供了大量由各级政府组织持有的信息和数据,供公众使用,包括来自国防部国家档案馆(英国)HM 土地登记处 等的信息和数据。http://data.gov.uk/,包括那些来自国防部国家档案馆(英国)HM 土地登记处 等的信息和数据。然而,出于隐私和其他各种原因,OGL 并不涵盖某些类型的信息,例如军徽和身份文件。

教育

[edit | edit source]

知识共享组织致力于减少限制性的版权法和可能限制对教育资源访问的不兼容技术。正如其网站上所述,他们的愿景是:“实现互联网的全部潜力——对研究和教育的普遍访问,充分参与文化——推动一个新的发展、增长和生产力时代”。[48] 他们专注于这一愿景,其主要目标是支持开放教育资源 (OER) 及其相关益处。这可以通过确保当教育资源被数字化并完全获得知识共享许可时,它们可以免费共享和定制来实现——从而拥抱将教育与互联网紧密相连的有效结果。教科书、课程和教学计划的可用性对于学生、教师、大学和出版商等用户来说是可访问的,因此使学习体验更加灵活,以适应这些人的日常生活。 [49] 包括英国在内的 14 个国家已承诺开放教育,这导致开放教育资源的改善,为学生节省了超过 1 亿美元。 [50]

OER 标志

自从 2002 年这些许可证开始实施以来,其成功和普及程度非常显著,赋予用户控制权,并能够选择反映作品如何被使用和为未来参考而被认可的许可证。 [51] 自从革命性的 OER 推出以来,知识共享组织一直关注着来自世界各地的许多基于教育的项目。当前使用知识共享许可证用于教育目的的项目包括:OER 非洲CK-12 基金会Connexions开放课程OER 公共资源点对点大学 (P2PU)Curriki可汗学院

以前,有趣的文章描绘了知识共享组织的现代思想,随着模块评估中小组作业和参与活动的日益增多,这一思想不断发展,并通过针对特定主题的封闭式 Facebook 论坛涉及社交媒体。[52] 署名 (CC BY) 和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CC BY-SA) 等许可证使得共享和贡献变得轻而易举,旨在消除“作弊”的概念,促进成功研究。牛津大学是提供开放内容形式的领先机构之一,这些内容以播客的形式提供,并根据知识共享许可证免费重复使用、混搭和重新分发。 [53]

在波兰,知识共享组织的创新与小学教育的结合的另一个例子可以观察到。波兰数字学校是一个当代项目,致力于在 380 所小学中为 9 至 11 岁的儿童提供信息与通信技术教育。该项目旨在为教师提供工具和技能,让他们能够正确地教授学生信息与通信技术,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在线和计算能力。联邦政府提供 80% 的资金,地方政府提供剩余的 20%,资金用于为教师提供来自专业电子教师的培训,以及大部分资金用于电子教科书和在线教育资源 (OER)。正如,“波兰第一个主要的政府 OER 项目” [54],数字学校在 2012-2013 年间进行了试点,并获得了热情的反响,导致人们需要更加关注在线资源。

传统上,波兰的教科书是由商业机构编写和出版的,由教师选择并由家长购买。政府大约承担了 15% 的教科书费用;通过实施用于教育目的的电子资源,将为传统教科书提供替代方案,从而节省大约 5600 万波兰兹罗提(约合 3.2 亿英镑)。该项目下 OER 的许可标准是,它们必须可读、可重复使用和可修改。在线教科书根据 CC BY SA 许可,部长会议已决议,该项目资助的所有内容将通过 WCAG 2.0 提供。将为 Scholaris(一个面向教师的国家教育网站)以及 TVP 制作的教育电视节目创建更多电子资源。然而,最初,当时波兰总理唐纳德·图斯克拒绝了使用 OER 教科书的计划。在波兰现代基金会和开放教育联盟与公众协商后,电子资源在最后一刻得以恢复。

该项目受到商业教育出版商的批评,他们认为 OER 的质量低于传统教科书,并进一步建议实施该项目将造成垄断。在 2015 年至 2016 年的新学期开始,并整合了知识共享开放许可教育材料之后,创新数字学校的进一步结果将非常有趣,值得关注。

科学

[edit | edit source]

自 2004 年以来,知识共享组织已将其署名许可证扩展到包括科学和技术研究在内的各个领域。[55] 通过鼓励科学界在各种知识共享许可证下发表其作品,以研究为重点的努力因此获得了对原本无法访问的数据和结果的访问权限。

开放获取 PLoS

许多机构和在线数据库正在利用知识共享署名 (CC BY) 许可证作为一种促进数据和结果共享的方式,而不会危及所有权。其中包括公共科学图书馆 (PLOS)、BioMed Central 和个人基因组计划,仅举几例。附属于该组织的完整列表在此处列出 此处

知识共享组织在 开放获取运动 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运动旨在使学术文章和期刊更广泛地在线提供。这一运动的核心是使这些材料对所有人免费提供,他们称之为开放数据。开放获取提供两种不同的程度:免费开放获取和自由开放获取。免费开放获取是指完全免费的在线访问,而自由开放获取是指免费的在线访问,但具有额外的使用权 [56],这些使用权通常是通过使用特定的知识共享许可证来授予的。作者可以选择提供绿色开放获取,方法是 自我归档 他们的作品在免费访问的存储库中,或者金色开放获取,方法是在 开放获取期刊 中发表。

知识共享组织通过实施 生物材料转让协议项目[57] 进一步促进了该领域的合作,该项目旨在涵盖非营利机构之间以及非营利机构与营利机构之间的生物材料转让费用。这将整合一个基于网络的系统,该系统存储包含材料数据库和交易系统的数据库,使研究人员能够发现和订购材料,并确保科学家能够找到并获得他们所需的一切,并尽快开始工作。

知识共享组织还表示有兴趣更多地参与到 3D 打印 的立法工作中,如知识共享官方网站上的 文章 中所述。知识共享组织似乎支持在商业环境中使用共享的 3D 打印图纸,但由于该技术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因此尚未制定任何关于个人对象复制合法性的可靠知识共享许可。可以从 RepRap 项目 中看到,能够使用易于共享的在线模型文件打印任意数量的物理对象,并且还具有自我复制潜力的设备的意义,为知识共享组织与物理对象生产相关的使用开辟了全新的辩论,以及个人是否应该有权免费下载和创建本来需要付费的产品。 [58]

文化

[edit | edit source]

文化中的知识共享组织已经从通过在线资源分发的免费信息的访问权限发展而来。维基百科、谷歌以及各种在线博客和个人资料网站为公众和现代文化提供了一种将私人和公共信息相互共享的方式。然而,这会造成隐私和版权法方面的问题,尽管这些网站通过公众贡献保持着实力和增长,但这些网站受到保护,但通常由网站的交互式系统来监管渗透到隐私、版权和剥削中的问题。

维基百科将其许可结构从 GNU 自由文档许可证迁移到知识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许可证。世界上最大、引用率最高的协作百科全书通过社区投票做出了这一举动,而且有充分的理由。通过更改为 CC BY-SA 许可证,维基百科(以及整个维基媒体网站集合)允许内容轻松地在网站之间流动,从而使数字革命的伟大文化资源之一能够合法地与无数类似的文化机构进行交互。 [59]

Google 在其各种数字服务中都利用了 CC 许可证。无论是通过其主要搜索引擎、图像搜索引擎和图书搜索引擎启用 CC 搜索功能,还是允许用户在 Picasa、Google Knol 和 Google Code 中对其自己的内容进行 CC 许可。YouTube 作为 Google 的子公司,也将其音频交换计划中使用了 CC 许可证,允许用户用类似的声音 CC 许可音轨替换“所有权利保留”音乐,以及为某些机构启用 CC 许可。[60]

乐队 Nine Inch Nails 在 Creative Commons BY-NC-SA 许可下发布了包含 36 首曲目的专辑 Ghosts I-IV。这使乐队能够更加自由地行动,正如 Nine Inch Nails 的 Trent Reznor 所描述的那样:“最终的结果是一组风格迥异的音乐,我们能够以大型唱片公司永远不会允许的方式将其呈现给世界——从 100% 无 DRM 的高质量下载开始。” [61]

当今的文化已经围绕着表达、贡献和从互联网其他贡献者那里学习的自由发展起来。贡献允许文化相互交流和学习,这在 20 世纪的电视和广播时代是不可能的。从互联网学习的能力赋予了创意共享和参与以合法和互动的方式让不同文化相互交流的能力。

Creative Commons 成立于"加州山景城",它位于"硅谷" 的中心。硅谷自 20 世纪初以来一直是技术创新的中心。这个“山谷”的边界并不明确,因为科技公司在整个"旧金山湾区" 遍地开花。然而,从历史上看,"斯坦福大学" 的毕业生是那些至今依然屹立不倒的巨型公司的先驱:"英特尔""惠普""苹果",仅举几例。除了那些现在闻名世界的较新的互联网公司,例如:"脸书""奈飞""谷歌"。这些科技公司中的许多都起源于山景城,或总部设在山景城。“互联网泡沫”,或"互联网泡沫",是大约从 1997 年到 2000 年期间,技术向互联网公司迅速扩张的时期。这场“繁荣”对硅谷内城市居民的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许多人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这种环境成为科技创新领域的完美“培养皿”,成为 Creative Commons 总部的最佳位置。[62]


社交媒体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如今,创意共享参与社交媒体平台被认为是许可和保护方面的灰色地带。Facebook、MySpace、Twitter 和 Bebo 都让用户能够在互联网上分享大量的创意作品。这改变了那些使用它的人的交流方式,因为它允许公众发布和宣传几乎所有东西,提供大量内容的发布,包括从推文、照片到博客的任何东西。CC 由于其受欢迎程度,也使用这些社交媒体平台来发布自己的研究成果。

由于任何人都可以在社交媒体上查看任何内容,并且所有内容都是免费的,这使得许可和版权保护对公司来说至关重要,而对于独立的电影制作人、音乐家和艺术家来说,这是一种廉价的宣传自己作品的方式,而他们通常难以做到这一点。虽然对于那些希望宣传自己作品的人来说有很多好处,但他们在网上也会遇到很多问题。网民经常会窃取他们的作品并声称是自己的,他们的作品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认可,因为错误的信息被分享了。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的优点是,它是当今广告的关键来源,因为几乎所有青少年、学生和成年人都登录到这些社交媒体平台之一,因此它是一个宣传音乐、艺术和创意的强大平台。现在正在制定新的法律,这意味着社交媒体公司可能会对其用户的行为负责,这种情况发生在社交媒体网站鼓励其用户侵犯版权时。

YouTube 和 Vimeo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YouTube 是提供 Creative Commons 许可证的组织之一。这使其他用户能够通过使用 YouTube 视频编辑器来添加他们的作品,甚至将其用于商业目的。这些视频将标有 Creative Commons CC BY 许可证。上传的视频如果带有 CC BY 许可证,则将在网络播放器下方显示来源内容。[63] 自 2011 年以来,用户能够在其视频上使用“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许可证”,以及将现有视频的许可证从标准 YouTube 许可证更改为 CC 许可证。[64]

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使用此许可证。有些因素会阻止用户使用它:社区准则申诉、版权申诉以及在全球范围内被 Content ID 阻止多个视频。只有在所有内容都属于用户的情况下,用户才能在其视频上标记 CC 许可证。公共领域的视频也有资格获得许可证。公共领域包括那些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失去版权保护,现在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的视频。[65]

YouTube 还为其内容创建者提供了一个系统,允许符合资格并被接受进入其合作伙伴计划 的频道加入多频道网络,这些网络允许用户在这些 MCN 上发布自己的内容。这些网络通过与声称对内容拥有版权的各方达成协议获得此特权,通常是通过承诺免费宣传产品或参与付费广告品牌交易。RoosterTeeth 和 Machinima 等公司是 MCN,它们将权力分散到更多人手中,覆盖多个 YouTube 频道,并允许其网络进一步扩展。然而,近年来,MCN 合同的公平性受到质疑,尤其是在内容提供者对其视频的权利方面。随着这些网络的不断发展,它们也可能变得具有剥削性;个人通常会签署为期几年的合同,并让 MCN 提取其广告收入的一部分。Youtubers Seananners、The Syndicate Project 和 3BLACKDOT 开始着手创建他们自己的多频道网络,名为 Jetpak[66],他们旨在为希望加入大型网络的 Youtuber 提供安全透明的替代方案。这个新的 MCN 提供各种不同的服务;从核心原则(例如所有视频的 100% 广告收入和每月无过滤计费)到更昂贵的福利,例如专用电子邮件和电话支持。Jetpak 最有希望的一点是,它不会从任何成员的广告收入中提取任何百分比;它只要求其三个服务包之一的固定费用,这些费用按月支付,让用户在合同方面有更大的自由度。虽然 Youtubers 和 3BLACKDOT 都来自游戏领域,但他们的业务对所有为 YouTube 创建内容的人开放。由于该项目的主要创始人是在线老兵,之前也参与过 MCN 合同,Jetpak 是朝向创建更大透明度和更舒适的环境迈出的非常有希望的一步,让用户能够在更大网络的帮助和保护下制作他们的内容。[67]

截至 2012 年 7 月 25 日当周,YouTube 上已经上传了超过 400 万个带有 CC 许可证的视频。[68]

与 YouTube 类似,Vimeo 允许用户分享、重新制作和重用视频。网站上有一个专门的区域,完全用于带有 CC 许可证的视频,并根据不同的许可证类型进行划分,以便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使用哪种类型的视频。关于 YouTube 明显缺乏 Creative Commons 许可支持,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抱怨。仅为视频提供 CC BY 许可证,而这些视频可能是为了非商业用途而创作的,可能会被从 YouTube 频道上取下,重新上传并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获利。[69]

2015年2月,一部关于90年代儿童节目《恐龙战队》的粉丝电影上映,并引发了严重争议。拥有《恐龙战队》版权的Saban Brands声称侵犯版权,并要求从YouTube和Vimeo上删除该视频。尽管Saban Brands和电影制作方最终达成了谅解,并允许粉丝电影重新上传到这两个网站,但这很好地说明了并非所有YouTube和Vimeo上的视频都受知识共享许可证保护。如前所述,所有内容都需要归他们所有。 [70]

过去曾尝试监管在线内容,试图追查非法种子下载或下载受版权保护的财产。诸如SOPA法案等立法旨在进一步打击网络盗版,但并非有效的解决方式。该法案声称它只针对小型非西方种子网站,但其细则无疑会导致滥用,并造成灾难性的后果。SOPA提出的网络监管将导致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被迫在五天内删除标记内容,或在法庭上挑战该请求。只要工作室“真诚地认为”用户窃取了内容,法律上ISP就必须遵守;这意味着许多网站和视频服务可能被关闭或根据SOPA法案进行严格监管。 [71]

同人作品

[edit | edit source]

越来越多的作者使用知识共享许可证来合法地允许衍生作品(例如梅赛德斯·莱基 [72])。这个选项尤其受到不太出名的作者的青睐,因为这可以帮助他们获得曝光率 [73]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 4.0 国际许可协议最适合这种类型的作品 [74],因为它允许对原始材料进行改编。必须署名,并且作品必须在与原始作品相同的许可协议下分发。它不允许商业用途。

知识共享许可证 - “其中一个问题是版权。简而言之,如果作品是同人作品的主题,谁拥有由此产生的写作的权利?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不是对创作一部作品的承认权,而是对该作品进行盈利性利用的权利。”知识共享许可证了解作者权利与其粉丝对其作品的解读之间的含义。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五十度灰》是《暮光之城》的同人作品,它后来引发了版权问题,并因其性描写而受到批评。同一位作者随后将其同人作品改编成了国际畅销书。知识共享许可证通过允许那些只想为了乐趣而创作并获取他们喜欢的作品的人,来解决这类问题,而不会损害原作者从其创作中获利的权利。他们在商定的条款下处理此事,用户只需承认原始材料的来源。但他们也对同人作品施加限制,或者限制同人作品在网上共享的位置和方式。如果同人作品保持低调,那么同人作品作者可以在CC下分享它。

一些知名作者,如J.K.罗琳,允许这种类型的作品,但前提是必须满足某些条件(例如,罗琳禁止色情或性暗示内容 [75])。然而,许多作者,即使是那些允许同人作品的作者,也没有在知识共享许可证下授权同人作品。因此,根据1976年版权法,作者可以采取行动删除衍生作品 [76] [77]

乔治·R·R·马丁则认为同人作品是侵犯版权的行为。他表示,同人作品损害了作家花费时间和精力创作的世界。马丁建议粉丝应该从他的作品中汲取灵感来创作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创作关于《权力的游戏》中他的人物的故事,这些人物已经得到了很好的刻画和塑造 [78]。他表示,角色是作者自己的创作,不应该被篡改,并要求同人作品作者停止未经授权地借用他的世界 [79]

围绕同人作品的法律问题首先取决于版权所有者。知识共享许可证只促进版权作品的分享 [80]。重要的是要了解哪些作者明确禁止这种类型的作品(可以在这里查看,以及在这里查看)。

Flickr

[edit | edit source]
Flickr字标

Flickr提供使用六种知识共享许可证默认协议之一的选项,作为对完整版权的替代方案,用于图片 [81]。这意味着,如果用户应用了知识共享许可证,那么这些照片就可以被任何人下载并使用,只要署名即可。

Flickr是最早将知识共享许可证选项整合到其用户界面的主要在线社区之一。它允许全球摄影师更轻松地共享照片。 [82]

2007年,Virgin Mobile Australia在其广告活动中使用了一张从Flickr下载的图片。广告中描绘了少女Alison Chang,并在她的照片上印着“扔掉你的笔友”的广告语。Alison的青年辅导员Wong以知识共享署名 2.0 协议上传了这位少女的照片,允许在署名的情况下重复使用该作品 [83] [84]。Virgin通过在广告上打印网址页面来遵守许可协议的限制。Chang的家人和Wong对Virgin Mobile和知识共享许可证机构提起了诉讼。知识共享许可证机构被指控没有充分教育用户了解其许可协议。诉讼还指出,该图片的使用没有事先获得Alison的知情或同意 [85] [86]。两起诉讼后来于2009年以程序理由被驳回 [87]

同人艺术

[edit | edit source]

DeviantArt是一个专门用于由不同受众创作的艺术品的网站,允许人们在任何知识共享许可证下上传他们的作品。尽管同人艺术是建立在原始想法的基础上的,但只要人们不复制其创作要素,它就是允许的。DeviantArt与知识共享许可证的合作,允许那些希望与作者合作的艺术家在他们的艺术作品中使用他们的想法和场景,并帮助制定有关如何在此合作关系中使用此类作品的指南。它还允许艺术家确切地定义他们希望或不希望他们的作品被其他艺术家使用的方式。 [88] 尽管如此,“DeviantArt允许尽可能少的分享,这与知识共享许可证的意图背道而驰” [89]。人们可以商业化地使用他人的作品或允许修改,但如果作品具有特定的艺术完整性,那么不建议这样做。

DeviantArt 使用了许多按钮,让用户选择他们的作品将如何使用。用户可以选择“使用知识共享许可证”,允许人们复制他们的作品,以及与朋友分享。但是,不允许进行任何更改,并且可以用于商业用途。用户也可以“允许商业使用作品”,这将取消“非商业限制”,允许用户作品与任何商业活动一起使用。对于那些打算将来出售其作品的人来说,不建议这样做。上传作品到该网站的用户还可以选择一个名为“允许修改您的作品”的选项。此选项允许用户选择允许人们修改他们的作品,但如前所述,如果存在特定的艺术完整性,则不建议这样做。除此之外,用户可以选择“是,只要他们以相同方式共享”,这意味着用户可以让人们修改他们作品的人,只要他们也使用相同的知识共享许可证。[90]

通过 DeviantArt 使用知识共享许可证,艺术家和摄影师可以获得一种抵御艺术盗窃和抄袭的物理手段。无论作品是原创作品还是同人作品,知识共享许可证都允许在公众滥用其权利使用这些创意作品时采取法律措施。通过使用这些许可证,创意和艺术完整性更容易得到维护。

知识共享许可证允许乐队和艺术家在各种许可证下发布音乐,从而创造出大量可以被任何人合法编辑和共享的音乐内容。

大多数以这类内容为特色的网站都是相当小众的,因此知名度不高。例如BandCampccMixter。所有这些网站都包含知识共享许可证的音乐,其中许多网站将艺术家/乐队与音乐行业的其他人联系起来。

Free Music Archive 是一个集合,汇集了所有人都可以免费使用和收听的音乐,虽然并非所有音乐都受知识共享许可证的保护,但绝大多数都受保护。

FreeSound 是一个类似的网站,但它专注于音效,主要使用乐器制作,有些使用合成声音。除了可以合法免费访问这些声音外,您还可以上传自己的创作,前提是您在该网站上创建了帐户。

大多数在知识共享许可证下发布音乐的乐队和艺术家都是鲜为人知的。原因之一是他们通常是音乐行业的新人,独立艺术家(或拥有独立唱片公司)或尚未取得商业成功。在这些许可证下发布音乐可以成为这些艺术家进入主流市场并获得更多成功的良好方式。

然而,有些艺术家确实将他们的曲目免费提供,例如作曲家 Kevin Macleod,他是网站 Incompetech 的创始人,他在该网站上发布了他在知识共享许可证下使用的编排。尽管该网站确实包含捐赠系统,但 Macleod 使该网站上的所有作品都完全免费,尽管使用他音乐的人必须确保他和该网站都获得署名。[91]

另一个著名的乐队,Nine Inch Nails 在知识共享许可证下发布了 Ghosts I-IV 和 The Still。这是一种将他们的音乐发布到更广泛受众的新方式,正如他们的主唱在一次采访中所说,“我可以给你免费的音乐,在我看来,这可能有助于更多人来观看演出,当我我说我给你免费的音乐时,这实际上并不取决于我给你免费的音乐,它本身就是免费的。”[92] 当他说音乐本身是免费的时,他是指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下载音乐,而很多人都在这样做,但是通过使用 CC 许可证并将音乐免费赠送,他们正在扩大他们的粉丝基础,因此以其他方式,例如演唱会门票和商品,来使 NIN 盈利。当 Ghosts I-IV 发布时,它可以从 Nine Inch Nails 网站 免费下载,但是也有一些限量版 CD 和唱片,最高售价为 300 美元的豪华套装,这带来了 750,000 美元的利润[93],这证明了即使是免费的东西也并不意味着它不能赚钱,并且展示了知识共享许可证的灵活性对于音乐家的实用性。

知识共享许可证在标签方面以多种不同的方式使用,从非营利组织到免费下载、捐赠以及盈利标签。许多新兴的艺术家发现很难进行股票分配,但允许标签或免费音乐网站提供他们的音乐给任何想要他们的人,从学生、电影制作人、音乐家和电脑游戏玩家。例如,Macleod 决定在他的音乐上使用知识共享许可证,以便最大限度地增加找到、听到和使用他音乐的人数。他最受欢迎的许可证是知识共享署名许可证(CC BY)——只要他获得署名,他的音乐就可以免费使用。独立音乐标签也是如此,创意许可证被提出来保护版权,但对于今天制作电影、游戏和音乐的学生来说,它相当慷慨。

CASH Music(美国罗德岛州普罗维登斯)是一个非营利性标签组织,专注于教育新音乐家,目前支持数字购买、安全下载和社交信息流。该网页有第三方资源,例如 MailChimp、Goggle Drive 和 PayPal。http://about.cashmusic.org 这使网页能够在独立市场和免费音乐市场中进行分发,并让其他人进行贡献。在 CASH Music 注册可以在此处进行 http://cashmusic.org。其他网页包括 Test Tube、Bad Panda Records、Resting Bell 和 Magnatune,它们都推广唱片和即将发布的艺术家,他们难以分发他们的音乐并保留版权。

除了 SoundCloud 和 Bandcamp 等音乐社区之外,还有一些唱片公司在知识共享许可证下运作。其中一家唱片公司是 Records on Ribs,一家于 2008 年成立的总部位于纽卡斯尔的唱片公司。与许多允许新兴艺术家自行定价的音乐社区不同,Records on Ribs 的目标是免费赠送他们在其网站上的所有音乐,声称“为了盈利出售音乐就是否认它的价值。这是将其简化为数字、电子表格、目标。欲望不能用这种方式量化。”[94] Records on Ribs 为许多新兴艺术家提供了一个类似于 Bandcamp 和 SoundCloud 的起点,但没有金钱压力和从他们的音乐中获利。另一家使用知识共享许可证的唱片公司是 No Weapon ,一家加拿大唱片公司。No Weapon 制作音乐供艺术家使用、混音或在戏剧制作或艺术展中使用,并且它们也是非盈利的。几乎所有使用知识共享许可证的唱片公司都要求艺术家和使用音乐的人在他们的作品中注明他们,并且不将音乐用于盈利。这就是音乐社区和唱片公司的不同之处,虽然在 Bandcamp 上,一个新乐队或艺术家可以选择免费出售他们的音乐,但在许多唱片公司中,他们必须免费赠送他们的音乐。一些唱片公司,比如 QuoteUnquote,确实寻求对网站进行捐赠以使用音乐。大多数唱片公司都在 BY-NC-SA 许可证下运作,在这种许可证下,人们可以调整和分享音乐,并且是非盈利的。一些唱片公司,比如 Headphonica 可能会对不同的作品使用略微不同的许可证,但这些情况都明确说明了。总部位于德国的唱片公司 Resting Bell,总部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唱片公司 Pepper Mill Records 和总部位于斯波坎的唱片公司 Luxus Arctica 都在 BY-NC-ND 许可证下运作,这种许可证更适合那些只想分享音乐,而不希望被其他艺术家编辑的标签。

SoundCloud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Soundcloud-logo-black

2008 年,在线音乐流媒体服务 SoundCloud 在其网站上引入了知识共享许可证。随着更改允许上传者选择“保留所有权利”、“保留部分权利”和“不保留权利”选项,用户获得了控制他们上传到网站的内容如何使用的能力[95]

用户可以在上传的音频的设置中更改他们选择的许可证,这意味着用户可以改变主意或纠正他们对作品许可的错误。SoundCloud 还强制执行一项规定,根据 Creative Commons 许可证,如果人们打算以任何方式分享或重用作品,则必须给予作品的原作者署名。以非商业性条款许可的作品只能在非商业性环境中使用。此外,禁止衍生作品的条款意味着用户不能创作基于或包含原始音频的作品,而“相同方式共享”条款允许用户上传作品,但不允许其他人使用原始作品,除非使用相同的许可证。 [96]

虽然 SoundCloud 的下载是免费的,但为了访问某些曲目,你必须“点赞”该艺术家在 Facebook 上的页面。对于知名度较低的乐队/艺术家来说,这是一个获得更多社交媒体粉丝的好方法。

新闻业

[edit | edit source]

2009 年,半岛电视台成为第一个使用 Creative Commons 的大型新闻机构。当时,以色列军队在加沙地区阻止国际新闻频道报道该地区的新闻,半岛电视台利用了这一优势,获得了进入该地区的权利,并使相关视频素材可以被其他广播公司使用和翻译。几年后,在叙利亚发生类似事件时,这种优势再次发挥作用。 [97] 在 2009 年给 Creative Commons 的一封信中,半岛电视台在线主管 Mohamed Nanabhay 表示:“拥抱自由文化很大一部分是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即你放弃了控制权,以换取更大的东西——赋予创意社区权力。这意味着你永远不知道事情会走向何方。” [98] 半岛电视台原本只希望新闻机构和纪录片制片人使用他们的视频素材,但由于 CC 许可证的可使用性,这些视频的静止画面开始被用于维基百科页面,然后被更广泛的人群使用,从教育工作者到视频游戏开发者。

《赫芬顿邮报调查基金》 Huffington Post Investigative Fund 由来自《华尔街日报》和《华盛顿邮报》等大型组织的记者创作监督报道,他们所有的内容都以 Creative Commons 署名 - 非衍生许可证发布。 [99]

电子游戏

[edit | edit source]

在电子游戏中,Creative Commons 权利与其他形式的媒体大不相同,因为任何给定用户与它的交互方式都包含某种形式的用户输入,而这在听 CD 或阅读书籍中是不存在的。正是这种独特的交互方式,催生了一些新的、越来越流行的媒体形式,称为 'Let's Play'直播。这些活动主要在两个平台上进行,YouTube 用于 Let's Plays,用户可以在上传之前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视频进行排列和编辑,这可以被认为是参与的一个方面。 Twitch.tv 是直播的主要领域,用户向观看者上传他们自己玩游戏的实时视频,通常会伴随着现场评论或音乐。直播的性质允许通过聊天框与观看者进行实时互动。根据游戏本身,它可以被认为是无节制形式的 Let's Play。这两种服务都允许通过 广告 对任何创建的媒体进行货币化。

“Let's Play”一词于 2007 年在 Something Awful 论坛上首次出现,[100] 它指的是录制自己玩游戏的行为。参与元素来自人类对游戏的反应和互动,无论是情感反应、批评还是评论,所有这些都可以被认为是对原始媒体的独立贡献。用户通常会上传一系列视频,涵盖他们从头到尾参与游戏的过程,让观看者在一定程度上体验游戏,而无需亲身玩过。

直播与 Let's Play 有很多相似之处,因为它允许用户跟踪“主播”(将直播上传到 Twitch 等网站的人)的进度。该平台也越来越受到职业游戏玩家的青睐,他们通过精通特定游戏来吸引观看者,以及作为直播游戏锦标赛的首选平台。

电子游戏中 Creative Commons 的问题

[edit | edit source]

关于游戏作为一种媒体形式的创作者参与的性质非常模糊,游戏开发者对这种媒体的使用方式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无论是使用 Twitch 还是 Youtube,提供内容的人都可以通过广告获得收入,但内容本身的吸引力可能是所涉游戏、个性或两者的结合。不可否认的是,如果没有游戏,使用该媒体的人就无法获得他们的内容,但同时,该人的角色和行为是将其与原始媒体区分开来的因素,观看游戏视频不能真正被认为是玩游戏的替代方式。正是这些模糊性造成了 Creative Commons 在游戏方面的不确定性,因为双方都可以被认为值得获得这笔钱。

YouTube 选择与这个问题保持距离,为网络提供了一个自动索赔系统,允许他们立即对任何被认为不当使用他们内容的视频进行版权索赔,将 Creative Commons 决定权留给创作者。网络对他们“自己的作品”进行的任何版权索赔都会立即将视频从 YouTube 上移除,并在上传视频的帐户上加一个警告,三次警告会禁止该帐户进行任何未来的上传。虽然避免了大量工作来辨别哪些视频符合 Creative Commons 的范围,但这套系统容易受到创作者的滥用,这一点在过去已经有所体现。

2013 年 12 月,许多 Let's Play 视频被屏蔽,这是由于 YouTube 更改了其 内容 ID 政策。 [101] 诸如 育碧暴雪卡普空悖论互动深银 等公司开始与 YouTube 合作,以确保这些视频不会被屏蔽。 [102] 育碧表示,用户“可以自由地通过 YouTube 合作伙伴计划和其他类似的视频分享网站上的类似计划(只要你遵守这些计划的具体指南)来将你的视频货币化。”,以此作为对 任天堂 阻断个人用户 YouTube 视频货币化的抗议回应。 [103] 任天堂后来推出了其 任天堂创作者计划,允许视频创作者使用任天堂的版权内容。任天堂会对这些视频收取广告收入,然后与用户分成利润。

滥用行为的一个例子涉及一位知名的自由职业游戏评论家,他在 Youtube 上以“TotalBiscuit”的化名出现,约翰·贝恩。他是一位备受尊重的游戏记者,他的才华集中在名为“WTF is...”的一系列第一印象视频中,他首次遭遇这种系统滥用是在一家名为 Wild Games Studio 的公司提出索赔时。他在索赔后不久发布的 Youtube 视频中记录了这一事件,[104]详细描述了该公司行为和允许提出此类索赔的系统中的缺陷。在这个视频中,他还提到了 世嘉日本 以相同的方式行事,利用系统的弱点谋取私利。看来,电子游戏的 Creative Commons 方面的模糊性使其无法明确地在该行业的作品周围设定边界。

由于许多在创意共享体系下运营的艺术家采用了非传统的传播方式,创意共享体系遭受了很大程度的反对。这主要围绕着人们免费获取艺术内容的观念,一些团体声称这鼓励了盗版,尤其是在电影和音乐行业。该论点也与政治联系在一起,许多批评者声称该体系反资本主义,甚至指责它倾向于共产主义。一位博主声称创意共享“破坏了版权保护和商业,破坏了价值,并没有帮助艺术家生存”。[105]

围绕创意共享体系运营成本也存在一些批评。创意共享本身被官方认定为非营利组织,因此依靠公众捐款维持运营。85%的捐款用于网站标记为“项目服务(包括:文化、教育、国际/关联机构、法律、科学、技术)”的领域,其余部分用于筹款和支付管理成本。[106]据报道,这意味着创意共享每年需要筹集约900万美元[107]才能维持该体系。这引发了人们对创意共享是否是一个好选择的问题,考虑到运行该体系的成本以及许多内容创作者更愿意使用更成熟、甚至更具限制性的体系。即使是使用创意共享的作者,也往往倾向于使用该体系的变体,以便尽可能地保持对作品的控制权。例如,截至2013年,在线科学期刊《细胞报告》的作者中有80%选择了CC-BY-NC-ND模式来使用创意共享,这是该体系中最具控制力的模式,允许人们下载和分享作品,但不能以任何方式修改或从中获利。[108]

摇滚和歌舞音乐家 阿曼达·帕尔默是她自己的创意共享使用方式引发争议的关键人物。在 2008 年与鼓手 布莱恩·维吉隆 的前乐队 德累斯顿玩偶 暂停活动后,帕尔默离开了她的唱片公司 Roadrunner Records,此前她与唱片公司就粉丝待遇问题产生争议。目前,帕尔默将自己有权发布的所有音乐都通过创意共享发布,同时采用“随心付费”的模式,在那些坚持传统艺术发布方式的人群中引发了轩然大波。2012 年,当帕尔默的第二张个人专辑“剧院是邪恶的”在众筹网站 Kickstarter 上成功筹集资金后发布时,紧张局势进一步加剧。该项目迅速突破了 10 万美元的目标,并获得了支持者的 1,192,793 美元捐款。随后,这张专辑通过与帕尔默其他音乐相同的创意共享体系发布,这进一步引起了批评者的反感。帕尔默经常对这一争议发表评论,她坚持认为该体系能够让她与粉丝群体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在货币化内容创作领域,围绕创意共享的争议的一个例子是,视频游戏公司 任天堂 决定向 YouTube 内容创作者收取 使用其任何游戏片段 的费用。这一声明意味着,任天堂不仅有权获得其声称使用其游戏片段的视频所产生的收入的百分比,而且任天堂还会将该收入延迟至视频上传者最多三个月。这引起了许多知名 YouTube 主播的担忧,因为在一个依赖内容快速创作和货币化的职业中,付款的延迟可能会导致内容创作者最终选择停止制作包含任天堂游戏的视频,从而导致 YouTubers 减少对知名品牌的在线流量,并减少对任天堂的宣传。一位 YouTube 主播,游戏评论家 吉姆·斯特林,在他的 Jimquisition 系列中上传了一段视频,其中他指出他的一项批评,即“任天堂在 YouTube 和新时代的转化性作品方面有着‘不理解’的历史”。[109]另一位对任天堂服务的批评者来自订阅人数最多的 YouTuber 和游戏娱乐家 PewDiePie,他在文章中指出,YouTube 用户的订阅者是他们的,而不是任天堂的,任天堂应该让 YouTubers 独立地做他们的工作。[110]另一项与游戏相关的争议是 YouTube 上的游戏评论,当 YouTube 个人资料如 TotalBiscuit(约翰·贝恩)和 Boogie2988(史蒂夫·威廉姆斯)透露,他们被提供新发布的游戏《中土世界:魔多阴影》的宣传副本以换取执行评论中的特定任务时,这一问题被强调了。[111]这引发了一个问题,即有多少评论是由付费制作的,以及哪些评论是由付费制作的。

在发布任何内容时,都会出现关于在法庭上违反创意共享许可的问题。创意共享网站对此非常明确,创意共享许可是为了在全球范围内执行而起草的,并且已在各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庭上得到确认。据创意共享所知,这些许可从未被认定为无法执行或无效。由于计算机黑客、非法下载和版权盗窃等问题日益增多,需要在数字媒体中解决这个问题。创意共享网站包含以下内容:“虽然创意共享许可在科学开放获取出版物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它们被开发用于涵盖更广泛的领域,包括数据、数据库、摄影和文字,无论学科如何。”

与土地共同体最初的概念受到批评类似,创意共享的概念也从多个角度受到批评。匈牙利版税收取机构 ARTISJUS 的主管佩特·本杰明·托斯认为,版权对创意共享的细微差别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他说,“部分权利保留”的概念不是对经典版权的替代,而是经典版权的本质。“[112]其他批评者认为,创意共享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侵蚀版权,[113]还有一些人认为,“我们最宝贵的资源——个人的创造力——将被简单地扔进公共领域,任由任何有空闲时间和神奇马克笔的人利用。”[114]一些批评者担心,创意共享许可对于相关艺术家来说究竟有多有用,因为它们无法满足获得合理财务补偿和认可的标准。[115]人们还担心,缺乏足够的补偿可能会阻止艺术家在未来发表他们的作品。[116]其他人担心,创意共享否定了生产者现代化现行版权法的潜在动力。[117]

参考文献

[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 http://www.wipo.int/wipo_magazine/en/2011/01/article_0002.html
  2. http://governancexborders.com/2012/12/18/10-years-of-creative-commons-an-interview-with-co-founder-lawrence-lessig/
  3. http://www.ted.com/talks/larry_lessig_says_the_law_is_strangling_creativity?language=en
  4.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lawrence-lessig/ascaps-attack-on-creative_b_641965.html
  5. http://creativecommons.org/about
  6. http://creativecommons.org/about
  7. http://governancexborders.com/2012/12/18/10-years-of-creative-commons-an-interview-with-co-founder-lawrence-lessig/
  8. Goss, A. 'Journal, Issue 2 Symposium: The 50th Anniversary of 12 Angry: Codifying a Commons: Copyright, Copyleft, and the Creative Commons Project' (2007)
  9. http://governancexborders.com/2012/12/18/10-years-of-creative-commons-an-interview-with-co-founder-lawrence-lessig/
  10. 公共领域的现状——创意共享 2016
  11. 威尔·惠顿
  12.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mmons
  13.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ommon_land
  14. Fuster Morell, M. (2010, p. 5). 论文:在线创作社区的治理:为构建数字公共领域提供基础设施 http://www.onlinecreation.info/digital-commons
  15. http://www.freesoftwaremagazine.com/articles/commons_as_ideas
  16. http://creativecommons.org/about
  17.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ragedy_of_the_commons
  18. Radkau,Joachim。(2008)。自然与权力,环境的全球史,第72页
  19. Ostrom,Elinor,Joanna Burger,Christopher B. Field,Richard B. Norgaard 和 David Policansky(1999):重新审视公地:地方经验,全球挑战,在:科学,第 284 卷,4 月 9 日,第 278-282 页。
  20.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3 日]
  21.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2 日]
  22.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2 日]
  23.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sa/4.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2 日]
  24.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d/4.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2 日]
  25.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4.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2 日]
  26.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4.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2 日]
  27.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nd/4.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2 日]
  28. http://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legalcode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3 日]
  29. http://creativecommons.org/tag/personal-genome-project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3 日]
  30. http://creativecommons.org/weblog/entry/752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4 日]
  31. http://creativecommons.org/retiredlicenses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4 日]
  32.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sampling+/1.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6 日]
  33.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nc-sampling+/1.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6 日]
  34. http://creativecommons.org/choose/publicdomain-2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6 日]
  35.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devnations/2.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6 日]
  36.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sampling/1.0/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6 日]
  37. 创造性参与:政治世界中的责任承担,范式出版社,2009 年 J. E. Bood 在:社会参与法。美国社会学杂志,第 27 卷,第 1 期(1921 年 7 月),第 22-53 页
  38. Lévy-Bruhl,L. [1910] 1985。土著如何思考(下层社会的心理功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 ISBN 0691072981
  39. V. Dahlheimer 博士 未来交织的文化。动态元语言系统的民族学理解路径,2007 年
  40. (https://en.wikiversity.org/wiki/Cultural_Anthropology)
  41. http://www.muringavila.com/
  42. https://faculty.comm.virginia.edu/dgm9t/Papers/Burroughs%20and%20Mick%202004%20Creative%20Consumption%20.pdf
  43. (http://www.sparknotes.com/us-government-and-politics/political-science/political-culture-and-public-opinion/section4.rhtml)
  44. Demetriou,Kyriakos N.,转型中的民主:欧洲联盟中的政治参与,施普林格出版社柏林海德堡,2013 年
  45. 抵制和迪克西女郎:国内外的创造性政治参与,安德鲁·麦克法兰
  46. Downs,A. (1957),民主的经济理论,Harper 和 Row,N.Y。
  47. https://openpolicynetwork.org/about/
  48. http://creativecommons.org/about
  49. http://creativecommons.org/education
  50. https://stateof.creativecommons.org/
  51. http://www.jisc.ac.uk/inform/inform39/CreativeCommonsLicensing.html#.VPN-QvmsUSM
  52. http://bigthink.com/disrupt-education/creative-commons-education-share-alike-and-bury-the-idea-of-cheating
  53. http://podcasts.ox.ac.uk/open
  54. https://docs.google.com/a/creativecommons.org/document/d/1eSnjFWGnZgh5KDiFS5cIT-JGtGAMRCSjDZzH9uYrTRE/edit?pli=1#
  55. http://creativecommons.org/science
  56. "Gatris 和 libre 开放获取". BGatris 和 libre 开放获取. 检索时间 2015 年 3 月 5 日.
  57. http://sciencecommons.org/projects/licensing/
  58. http://www2.law.ed.ac.uk/ahrc/script-ed/vol7-1/bradshaw.asp
  59. http://creativecommons.org/culture
  60. http://creativecommons.org/culture
  61. https://creativecommons.org/culture
  62. http://people.seas.harvard.edu/~jones/shockley/sili_valley.html
  63. 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2797468?hl=en-GB
  64. http://creativecommons.org/tag/youtube
  65. 谷歌。2015 年。知识共享。[在线] 可在以下地址获得:https://support.google.com/youtube/answer/2797468?hl=en [访问时间:2015 年 2 月 20 日]。
  66. http://getjetpak.com/
  67. http://www.tubefilter.com/2014/11/05/sea-nanners-syndicate-jetpak-multi-channel-network-mcn/
  68. http://creativecommons.org/tag/youtube
  69. http://eddie.com/2014/09/05/why-im-giving-up-on-creative-commons-on-youtube/
  70. http://www.slashfilm.com/power-rangers-short-film-reactions-controversey/
  71. http://gizmodo.com/5877000/what-is-sopa
  72. http://mercedeslackey.com/news.html
  73. http://www.victoriamixon.com/advice/2015/01/05/what-determines-fanfiction-copyright-infringement/_
  74. https://imeldaevans.wordpress.com/2012/03/26/creative-commons-the-answer-to-the-fanfic-question/
  75. http://news.bbc.co.uk/2/hi/entertainment/3753001.stm
  76. http://lawblog.usfca.edu/internetjustice/2013/fan-fiction-and-copyright-law/
  77. http://www.stuff.co.nz/entertainment/books/138262
  78. http://www.smh.com.au/entertainment/books/george-rr-martin-hands-off-my-characters-20131108-2x6fb.html
  79. http://www.smh.com.au/entertainment/books/george-rr-martin-hands-off-my-characters-20131108-2x6fb.html#ixzz3THSXhIvN
  80. http://www.workmadeforhire.net/the-rest/whats-the-difference-between-copyright-and-creative-commons/
  81. https://www.flickr.com/help/photos/#87
  82. https://creativecommons.org/culture
  83. http://www.cbsnews.com/news/teen-finds-her-flickr-image-on-bus-stop-ad
  84. http://blog.internetcases.com/2009/01/22/no-personal-jurisdiction-over-australian-defendant-in-flickr-right-of-publicity-case/
  85. http://www.out-law.com/page-8494
  86. http://www.nytimes.com/2007/10/01/technology/01link.html?_r=0
  87. http://www.nbcnews.com/id/50261013/ns/business-small_business/t/use-photos-advertisements-take-these-steps-avoid-lawsuit/#.VOjFNEJE6Iw
  88. http://creativecommons.org/weblog/entry/8390
  89. http://creative-commons.deviantart.com/journal/Creative-Commons-on-DeviantArt-Explained-224551131 访问时间:2 月 22 日
  90. http://creative-commons.deviantart.com/journal/Creative-Commons-on-DeviantArt-Explained-224551131
  91. http://incompetech.com/music/royalty-free/faq.html
  92. http://revision3.com/diggdialogg/trentreznor/ 访问时间:2 月 26 日
  93. http://creativecommons.org/who-uses-cc
  94. http://recordsonribs.com/manifesto/
  95. http://blog.soundcloud.com/2008/10/17/cc/
  96. http://help.soundcloud.com/customer/portal/articles/243852
  97. http://creativecommons.org/tag/al-jazeera 访问时间:2 月 25 日
  98. [1] 访问时间:2 月 26 日
  99. https://wiki.creativecommons.org/Journalism 访问时间:2 月 25 日
  100. http://lparchive.org/history
  101. http://www.forbes.com/sites/erikkain/2013/12/12/another-reason-why-youtubes-video-game-copyright-crackdown-doesnt-make-sense/
  102. http://www.forbes.com/sites/insertcoin/2013/12/12/blizzard-capcom-ubisoft-and-more-rally-behind-copyright-afflicted-youtubers/
  103. http://www.gameinformer.com/b/news/archive/2013/06/25/ubisoft-leaves-door-open-for-youtube-let_2700_s-play-monetization.aspx
  10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fgoDDh4kE0
  105. Second Thoughts. (2009 年 4 月 5 日), Creative Communism. 取自 http://secondthoughts.typepad.com/second_thoughts/2009/04/creative-commons----what-i-call-creative-communism-destroys-copyright-protection-and-commerce-destroys-value-and-does-not-h.html
  106. https://donate.creativecommons.org/
  107. http://scholarlykitchen.sspnet.org/2014/04/02/does-creative-commons-make-sense/
  108. http://news.cell.com/cellreports/cell-reports/open-access-and-authors-rights-why-our-authors-choose-the-licenses-they-do
  10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_vGe68T6sM&t=95
  110. http://pewdie.tumblr.com/post/109571543425/nintendo-sharing-youtube-ad-revenue
  111. http://www.cinemablend.com/games/Shadow-Mordor-Review-Contract-Causes-Ruckus-Gaming-Industry-67801.html
  112. Tóth, Péter Benjamin (2009). "Creative Humbug". Indicare 项目。 {{cite journal}}: Cite journal requires |journal= (help)
  113. John Dvorak (2005 年 7 月). "Creative Commons Humbug". PC 杂志。 {{cite journal}}: Cite journal requires |journal= (help)
  114. name="Maritza Schaeffer, Note and Comment: Contemporary Issues In the Visual Art World: How Useful Are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Schaeffer, Maritza (2009). "Note and Comment: Contemporary Issues in the Visual Art World: How Useful are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法律与政策杂志. http://findarticles.com/p/articles/mi_7081/is_3_26/ai_n28457434?tag=content;col1. 
  115. name="Maritza Schaeffer, Note and Comment: Contemporary Issues In the Visual Art World: How Useful Are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
  116. name="Niva Elkin-Koren, Exploring Creative Commons: A Skeptical View of a Worthy Pursuit">Elkin-Koren, Niva (2006). "Exploring Creative Commons: A Skeptical View of a Worthy Pursuit". 公共领域的未来(P. Bernt Hugenholtz 和 Lucie Guibault 编辑).
  117. name="John Dvorak, Creative Commons Humbug"

词汇表

[edit | edit source]

共享

[edit | edit source]

社会成员无法私有化的基本人力资源,所有人都可以使用。

许可证

[edit | edit source]

授权使用,表演或发布某物。

开放教育资源(OER)

[edit | edit source]

通过知识共享许可的,可免费在线访问的教育资源。

开放政策

[edit | edit source]

公开资助的资源是开放许可资源。

开放政策网络

[edit | edit source]

一个旨在促进开放政策和实践的创建,采用和实施的组织,通过支持开放政策倡导者,组织和决策者来促进公益,将开放政策机会与协助联系起来,并共享开放政策信息。 [1]

  1. https://openpolicynetwork.org/about/
华夏公益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