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哲学/上帝可知吗?
上帝可知吗?
真是个深刻的问题! 至少听起来是这样!让我们看看。
这个问题的真正力量在哪里?是在能够认识上帝的人身上?还是在被称为上帝的被认识的对象身上?如果上帝是可以被认识的,就像任何其他可以被认识的对象一样,谁更有力量?是能够认识任何事物和一切事物的人,包括上帝本身,还是可知的上帝?答案应该是显而易见的。是认识者。
但上帝不是应该是最强大的吗?或者他是一个过于无力的对象,可以被认识?我们知道认识者比被认识者更强大。那么我们不应该知道,认识者可能是上帝自己,而上帝可能是被认识的吗?如果认识者是上帝,你、我或任何人都会认识自己?让我们看看这个。
我能认识自己吗?哦,是的,我非常了解我! 我对自己毫无疑问!毕竟,我是一个汤姆、一个迪克或一个哈里!但如果我只是一个汤姆、一个迪克或一个哈里,我就不算上帝!我仍然只是个可怜的汤姆、可怜的迪克或可怜的哈里!就这样,不多不少!只是一个可怜的形体的名字!
现在让我们看看通常是哪个在进行认识?是心智复合体、智力、内心意识,还是你叫它什么。但我们知道我们的思想和心智只是思想吗?是的。所以它们仍然归类于我们的客观领域,因此比我们低级。所以,我必须与心智区别开来。所以,如果我们抛弃心智,我们就赤裸裸地站着,有一种天生的“我”的感觉。然后也抛弃那个,进入一种同质的、没有多样性的缺失感。即使是上帝也无法描述!毕竟,即使上帝也无法认识自己!!!但为什么他无论如何都应该认识自己! 对于她来说,无法认识自己是一种缺陷吗?为什么它需要认识?在这个同质性中还有什么需要认识的呢!
任何剩下的东西都是认识者,它不需要认识任何东西就能认识一切,因为没有其他东西可以认识! 顺便说一下,认识者的性别是什么?他、她或它?他认识自己,知道她无法认识自己!
那么,上帝可知吗?这不是一个空洞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