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概述/为什么现实是可理解的?
现实是可理解的,因为它可以用观察和原理来解释。
观察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但它们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是这样。为了满足对可理解性的渴望,我们不仅想要描述,我们尤其想要解释。
什么是好的解释?解释需要什么才能让我们明白?
一个部分可以从它在一个整体中的位置来解释,它是一个整体的一部分。我们也可以从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来解释一个整体。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对我们正在谈论的整体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相当清楚并不意味着总是完整的,也不意味着总是精确到最小的细节。我们仍然需要知道足够的信息来区分被解释的存在的位置,或者构成被解释的存在的那些存在的位置。有必要相当了解所研究存在物的特性和提供对这些特性进行推理手段的良好原理。
一个事件可以从产生它的条件,从它作为结果的事件序列来解释。解释一个事件意味着对它所属的事件链有相当清楚的认识。
一般来说,我们的观察只揭示了现实的碎片。我们只掀开了现实面纱的一角,我们只观察到了现实的一小部分,远远不够让我们假装我们很了解它。我们的知识太零碎了,无法给出解释,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的观察结果是哪些原因造成的。这就是为什么小说有时比现实更能展现真理。小说的作者可以告诉我们与相关事件发生之前的所有条件,并以此来解释它们。
我们用预测定律来解释事件,但这些定律也必须解释。我们通过构建理论,用更一般的定律和原理来解释特定的定律。对一个定律的解释把它放在一个理论中,使我们能够证明它。有必要对该理论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了解它的原理及其主要后果。
对一个预期事件的解释,同时也是对预期真实性的证明,前提是前提、事件发生的先决条件和使我们能够预测它的定律是真实的。这是普遍的。一个好的解释是对它解释的东西的证明。反过来,一个好的证明也必须是解释,它必须向我们展示为什么它的结论是真实的。在苏格拉底关于知识的定义中,一个伴随有理由的真实信念(《泰阿泰德》201d,《美诺》98a),‘理由’(logos)也可以翻译成‘解释’和‘辩护’。但归根结底是一样的。好的原理之所以好,是因为它们既解释了也证明了它们导致的结论。
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解释同一个存在物。例如,一个器官可以用一个相当清楚的关于它组成部分的认识来解释,或者可以用一个相当清楚的关于它在构成它的一部分的有机体中的位置的认识来解释,或者可以用一个相当清楚的关于它在有机体追求的最终目标体系中的位置的认识来解释:最终原因的解释(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形而上学》)。我们也可以从它的发展来解释它,对从卵开始的所有阶段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导致它出现,或者从它的进化来解释它,对它在所有导致它出现谱系树中的位置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
我们可以通过解释一个生物物种的生理学来解释它,对所有器官的功能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我们也可以解释它的进化和发展。我们可以用一个相当清楚的关于它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认识来解释它的行为。
我们可以用一个相当清楚的关于它的组成的认识来解释一种自然物质。它的性质可以用一个相当清楚的关于它与其他自然物质相互作用的认识来解释。我们也可以解释它是如何产生的,对它的产生阶段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
概念用一个相当清楚的关于它们在使我们能够形成的理论中的位置的认识来解释。当一个概念可以从其他概念中定义时,它用一个将它置于与其他概念相关的定义来解释。当它是一个基本概念时,它用决定它使用的原理来解释。
解释的概念通过陈述以下原理来解释:解释必须对被解释的存在物在一个它所属的整体中的位置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或者对我们解释的整体中各个部分的位置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并展示该原理的主要应用。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将解释的概念置于所有概念、所有理论和所有科学的整体中。
我们通过对一个原理使我们能够奠定的理论有一个相当清楚的认识来解释一个原理。我们必须了解它在原理体系和它们主要应用中的位置。
观察将概念归因于被观察到的存在。
概念是属性或关系,只要它们被感知或思考。概念是我们能够思考的属性和关系。属性、品质或特征被赋予单个存在。关系是多个存在之间存在的。当一个关系是两个存在之间的关系时,它可以被认为是该对的属性。三个存在之间的关系是三元组的属性,依此类推,对于更多存在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
视觉感知将视觉品质(颜色、亮度、纹理、形状……)赋予所看到的物体。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其他形式的感官知觉。
当一个存在被感知时,它总是被感知为具有品质或关系。一个没有概念的存在,一种本身的东西,没有任何概念被赋予,是无法被感知的。存在永远不会完全赤裸裸地出现。它们总是穿着感知赋予它们的那些概念。
当一个探测器发出信号表示它的存在时,一个存在就被感知了。探测器确定了一个赋予该对象的 概念:被这个探测器探测到的存在性质。探测自动将能够被探测的性质赋予被探测的存在。
相同的探测信号可以同时用来表示被探测的存在和用来表示赋予这个存在的概念,因为存在是由它的概念来识别的。存在物由赋予它们的那些概念来表示。例如,“院子里的树”是一个表达,它使用作为院子里的树的概念来表示一棵树。
一个概念由一组探测系统来确定,这些系统通过将这个概念赋予它来发出信号表明一个存在物的存在。这个定义不仅仅适用于感官知觉和经验概念。它可以被推广,因为任何信息处理单元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探测系统。信息处理单元从输入接收到的信号产生输出信号。输出信号可以被认为是被探测到产生它的输入信号的探测信号。特别是,理论概念由它们在由原理定义的理论体系中的位置来确定。从原理进行推理可以使我们能够将概念归因于理论中的存在物。推理的能力可以被认为是探测理论后果的系统,因此可以被认为是探测理论概念的系统。
当一个概念由一系列条件定义时,这些条件共同是必要且充分的,以确定它,则同时定义了一个探测概念存在性的系统,因为被定义的概念是通过探测定义它的条件来探测到的。
当一个概念通过与一个或多个示例的相似性来定义时,探测该概念包括探测相似性和差异。
即使是单个存在也可以通过一个概念来识别,只要我们能够感知它或想象它作为一个单个存在,因为感知或想象它需要一个探测系统,因为这样一个系统定义了一个概念。例如,我可以有一个关于一个我熟悉的人的概念,因为我可以感知它,并将其与所有其他人区分开来。
图像表示,如视觉图像,和概念表示,可以用语言来表达,有时是区分的。但这种区别不是根本性的。视觉图像将视觉品质赋予所有点,所以它已经是概念性的。感知就是概念化。反过来,像蓝白红这样的文字描述可以被认为是法国国旗的图像,因为单词像它们所代表的部分一样排列。
概念通常被认为是语言的产物。概念由用来命名它们的表达来表示,它们只有在有了名字之后才能被知道。根据本书中公认的意义,概念先于语言。只要一个感知系统能够探测到物体,它就会自动地为它们分配概念。概念被动物广泛使用,无论它们是否使用语言(Gould & Gould 1994)。例如,所有能够感到恐惧的动物都通过它们的行为表明它们能够探测到危险。因此,危险的概念是它们内部表征之一。
我们是否应该将概念视为存在物?作为现实的一部分?
只要存在概念所指称的实体,概念就存在。马的概念的存在仅仅是所有马的存在。概念通过概念所指称的实体的存在来体现和揭示,并且它们同时存在。概念确实存在,但不是以身体的方式存在,因为它们以分散的方式存在于所有概念所指称的实体中。
“形式同时在多个地方发现自己相同。就好像你在几个人身上蒙上一块面纱,然后说,“面纱在它延伸到多个事物的时候,整体上仍然是同一个。”(柏拉图,《巴门尼德篇》,131b)
实体,个体,是根据赋予它们的属性来识别的。但为了做到这一点,有必要解决绑定问题(Quine 1992)。例如,热和痛可以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下同时被感知。在第一种情况下,热的东西就是痛的东西,热和痛是绑定的。假设有一个实体同时具有两个属性,即热和痛。在第二种情况下,热的东西不是痛的东西,热和痛没有绑定。假设存在两个实体,一个实体是热的但不痛,另一个实体是痛的但不热。
当我们赋予同一个个体多个属性或与其他个体的关系时,我们就解决了绑定问题。
属性和关系是个体存在的方式,它们是这些属性或关系的属性或关系。一个个体的存在,也就是它特定的存在方式,由它所有的属性和它与其他个体的关系决定。它的属性和关系决定了一个个体是什么。了解一个个体,就是了解它的属性和它的关系。但什么决定了属性和关系的存在?是什么让它们成为它们自己?由于属性和关系本身也具有属性和关系,我们可能认为它们的存在是通过与个体相同的方式决定的,但这样我们就会遇到无限回归:要了解一个个体,有必要了解它的属性和它的关系,而这些属性和关系必须通过它们的属性和关系来了解,这些属性和关系又必须通过它们的属性和关系来了解,如此无限循环。似乎这样做就永远无法了解任何东西。
一个特定的存在,就是它所处的整体的一部分。它在整体中占据着自己的位置。一旦它的位置确定,它的一切都被确定。一个特定存在,它的整个存在,就是它在一个整体中的存在。
属性和关系通过决定一个个体在整体中的位置来决定它的存在方式。但它们本身也被它们在整体中的位置所决定。
世界上所有的存在,无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个体、属性还是关系,都在世界上占据着自己的位置。一旦这些位置确定,世界就被确定了,其中包含的所有存在,以及它们的属性和关系,也被确定了。
存在,就是成为一个整体,或者存在于一个整体之中。如果一个存在存在于一个整体中,它的存在由它在整体中的位置决定。如果一个存在是一个整体,它的存在将在构成它的所有存在的都确定了位置后被决定。一个存在可以同时成为一个整体,并且存在于一个更大的整体中。这样的存在,既由它的内部结构,即构成它的元素的排列,又由它在一个更大的整体中的位置决定。这与说它由它所有构成元素在更大整体中的位置决定是一样的。
存在,就是成为一个部分,或者成为一个整体,并且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兼而有之。一个部分的存在,由它在整体中的位置决定。一个整体的存在,由它所有部分的存在决定。
整体性原理,即一个实体的整个存在就是它在一个整体中的存在,或者结构主义,成为一个物体,就是在一个结构中成为一个位置,具有普遍适用性(Dieterle 1994)。它解释了自然存在的和数学存在的本质。
当我们用感官感知一个物体时,我们认为我们很了解它。例如,如果我们看到墙是黄色的,我们自然会相信它确实很黄色。但这不是一个错误吗?我们所知道的是,我们的眼睛让我们产生了黄色的感觉。黄色似乎在墙上,但实际上在我们眼睛里。甚至可能墙根本不存在,我们只是产生了黄色墙的幻觉。我们是否应该得出结论,我们永远无法了解外部世界,我们只能了解我们的感觉和我们自己,感知总是内省的?
物质的本质就是与物质相互作用。一块物质(基本粒子、原子、分子、固体、液体或气态物质……)的属性总是由它与其他物质相互作用的方式决定的。物质总是这样做,与物质相互作用,除此之外没有其他。除了它的相互作用,我们没有必要了解物质的更多内容。当我们知道物质实体如何相互作用时,我们就了解了关于它们的全部信息。
当一个实体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时,我们就能感知它。我们的感官器官专门针对外部物体的作用。它们不足以了解所有物质实体及其相互作用,但它们仍然带来了许多非常有用的信息。观察和测量仪器,以及我们可以制造的所有检测系统,就像感觉器官的假肢。它们扩展了感知范围。它们使我们能够了解感官无法直接感知的物质实体。它们揭示了其他形式的作用和敏感性。
物质总是可以被检测到,因为它的本质就是相互作用。只要它作用于另一块物质,后者就是一个探测器。我们的感官,辅以所有可以想象的检测系统,原则上使我们能够了解所有物质实体及其所有属性。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隐藏。一切都可以被感知,因为物质的本质是可以感知的(Dugnolle 2017)。
墙之所以真正是黄色的,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激发我们眼睛或任何其他对黄光敏感的探测器产生黄色的感觉。更普遍地说,所有决定物质实体存在的品质和关系,都可以被其他物质实体检测到。我们不必担心感知会恶意地剥夺我们,剥夺我们感知实体的真实表象。
当一个实体被感知或被检测到时,它与感知或检测它的实体建立了一种关系。由于一个实体的存在由它与其他实体的所有关系决定,被感知或被检测到是该实体存在的一部分。感知揭示了实体的真理,因为它揭示了它们在整体中的位置。
但是,这个有利于感知真理的论点似乎证明得太过分了,因为它暗示所有感知都应该是真的。如果被检测到的品质仍然是作为如此可检测的品质,那么任何检测都是真的,因为被检测到的东西必然是可以检测到的。那么,错误的感知是如何存在的呢?
错误的可能性来自真理标准的存在。如果一个测量仪器没有被正确校准,它就会提供一个错误的结果。结果只有在参考测量标准时才是错误的。感知也是如此。它们只有在存在一个标准来决定应该感知什么时才是错误的。在没有规范的情况下,它们总是真的,因为它们总是揭示物体对我们感官的影响。即使是错误的感知也揭示了关于物体的真理,因为物体确实可以被如此感知。
逻辑上可能的世界是原子语句的集合(Keisler 1977)。当一个语句断言一个个体的基本属性或几个个体之间的基本关系时,它就是原子语句。
例如,以下语句的集合定义了自然数的世界或结构:1 紧跟 0,2 紧跟 1,3 紧跟 2 …必须理解,该集合包含使用自然数的名称和继承关系形成的所有原子真理。因此,不在该集合中的原子语句为假。
这样定义的自然数结构是一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一般来说,任何原子语句的集合都定义了一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或模型,或结构。集合中的所有原子语句都是它们共同定义的世界,通过构造,在该世界中为真。
定义一个世界的原子真理的集合完全决定了它所包含的个体,它们的属性和它们的关系。每个个体,每个基本属性或关系,都由它在原子真理集合中的位置决定。0 不过是紧跟任何自然数都没有,并且紧跟 1 的自然数,1 不过是紧跟 0 的自然数,并且紧跟 2 的自然数……继承关系不过是同时将 1 链接到 0,将 2 链接到 1,将 3 链接到 2 的关系……自然数及其继承关系的存在,完全由关于它们的原子真理的全部内容决定(Dedekind 1888)。
更一般地说,数学存在是一个结构或一个结构中的位置(Shapiro 1997,2000)。结构是一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当它在一个结构中是一个位置时,数学存在的整个存在就是它在一个整体中的存在,即结构。数学存在既可以是一个结构,也可以在一个更大的结构中是一个位置。
我们可以将世界视为一本大书来进行推理。关于存在的推理总是关于我们对它们的论述。所有真理都来自基本和根本的真理,所有关于所有存在的原子真理。所有这些真理加在一起就像世界的大书。所有存在的东西都可以被描述,因为词语和表达可以命名所有概念,所有可以感知的,所有显现的。
关于逻辑可能性的说明:大卫·刘易斯担心逻辑可能性概念的定义中可能存在循环性,因为逻辑可能的世界是这样一个世界,即不可能它的定义蕴含矛盾(刘易斯,1986)。通过将逻辑可能的世界定义为一组原子语句,可以避免这种循环性问题。逻辑可能世界的定义不能蕴含矛盾,因为原子语句从来不包含否定。如果没有否定,就不会有矛盾。
关于组合原理的说明 - 复合表达式的意义由组成表达式的意义决定: 这个原理不是强制性的。我们可以选择一个复合表达式来命名一个独立于组成表达式决定的概念,因为这样做很方便。在本例中,逻辑可能世界的概念不是基于世界和逻辑可能性的概念,而是基于一组原子语句的概念。另一方面,逻辑可能性的概念可以从逻辑可能世界的概念中定义:当一个语句至少在一个逻辑可能的世界中为真时,它就是逻辑可能的。从那里,我们可以定义逻辑必然性的概念:当一个语句的否定不为逻辑可能时,它就是逻辑必然的,以及逻辑推论的概念:当 A 和 B 的否定的合取不为逻辑可能时,B 是 A 的逻辑推论。我们也可以直接定义逻辑必然性和推论:当一个语句在所有逻辑可能的世界中都为真时,它就是逻辑必然的;当 B 在所有 A 为真的逻辑可能的世界中都为真时,B 是 A 的逻辑推论。因此,通过一组原子语句来定义逻辑可能的世界是所有逻辑的基础。
来自遥远恒星的光与太阳的光或我们在地球上产生的光相同。它总是以相同的方式表现。« 太阳底下无新事。 »(传道书)光学定律是最著名的定律之一,它们总是得到验证,而且经常以极高的精度得到验证。在整个宇宙中,光总是相同的,并且总是遵循相同的定律。
光揭示了物质的性质。一种天然物质可以通过光谱学来识别,光谱学是对被吸收或发射的光进行分析。我们可以通过分析遥远恒星的光来了解它们的化学成分。光揭示了物质在宇宙中始终保持一致。
如果一种天然物质由相同的分子或原子组成,那么它就是纯净的。只要天然物质是纯净的,它就总是以相同的方式表现。纯净的水总是具有纯净水的性质。它总是遵循相同的定律。对于它来说,太阳底下也无新事。更一般地说,同一物种的基本粒子、原子和分子都是相同的,并遵循相同的定律。
空间的所有点都是相同的。当我们知道一个点时,我们就知道了所有点。对于时空中的点也是如此。
所有自然数都是通过加在一起的单位得到的,这些单位彼此完全相同。我们知道所有自然数的构成,无论它们有多大,只要知道一个单位就足够了。同样,所有物质存在的基本组成部分,当它们属于同一个物种时,都是相同的。通过了解少数基本物种,我们同时了解所有物质系统的构成,即使是非常庞大、非常复杂的系统。
所有科学都将存在置于基本的类别中。同一类别的存在具有共同的性质,并遵循相同的定律。但除了基础物理学之外,同一类别的存在并不完全相同。同一类别的存在可能彼此非常相似,但也可能非常不同。每个存在都可能具有与其他所有存在不同的性质。
每个数字都是唯一的,但它们都遵循相同的计算定律。当所有存在都不同时,它们也可以通过遵循相同的定律而非常相似。
当存在相似时,只需要了解一个存在就可以获得关于所有其他存在的知识。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了解非常庞大的整体:所有物质存在、所有心灵、所有空间和所有空间、所有理论、所有自然可能或逻辑可能……
当我们知道一个定律时,我们同时知道所有遵循该定律的相似存在。这就像同时了解无数的存在。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了解非常庞大的整体:所有物质存在、所有心灵、所有空间和所有空间、所有理论、所有自然可能或逻辑可能……
一个独特存在的出现是一种新颖性。所以太阳底下仍然有时会有一些新事。但它永远不会完全是新的。定律、共同性质、类别并非新事物。
我们总是通过将原则、一般性应用于同一类别的存在来构建理论。如果同一类别的存在没有共同的性质或不遵循相同的定律,我们就无法构建理论。除了某些个体差异之外,太阳底下无新事是现实可理解性的必要条件。当我们了解解释现实的理论,当我们了解始终且无处不在的原则时,现实就是可理解的。
精神的本质是推理,因此是假定定律来进行推理。精神无法发展而不考虑定律。那么,似乎定律的存在源于精神的本质。但是,总的来说,物质似乎天生没有精神,为什么它要遵循定律呢?
为了证明我们的知识,我们需要假定自然遵循定律,但它真的是一个合理的信念吗?这难道不是一种对现实的渴望吗?我们现在所相信的所有自然定律都可能被未来的观察所证伪。自然不能没有定律吗?
如果物质不遵循定律,它就不是物质。物质必然是可检测的,因此它必须遵循检测定律,而检测定律源于基本交互定律。一个不遵循任何定律的物质将不可检测,也没有理由称之为物质。我们不知道它可能是什么,这似乎难以想象。
就好像物质和精神是为彼此而生的,因为物质的本质是遵循定律,而精神的本质是了解定律。
如果没有自然定律,物质,更不用说生命和意识,都无法存在和发展。我们也不会在这里谈论它。
我们不需要从我们的经验中期待它们肯定证明自然遵循定律,因为它们不可能做到,因为今天验证的任何定律都可能在明天被证伪,而只需要期待它们有助于发现自然定律。我们事先知道自然遵循定律,但我们不知道是哪些定律。由于自然似乎并不淘气,而是慷慨,似乎诚实的工作和精心控制的实验足以发现并证明它所遵循的定律。如果一个定律通过精心控制的实验得到验证,或者它是已经确立的前提的逻辑推论,那么只要它没有被证伪,它就可以被认为是得到证明的。
观察只能通过存在本身或曾经存在的东西来揭示它们。想象力和思想使我们能够走得更远,因为它们揭示了它们可能是什么,什么在自然上是可能的。
自然可能的世界是逻辑可能的世界,自然定律对它们来说是正确的。
自然理论陈述基本定律,即它的公理,并使从基本性质定义性质或关系成为可能。如果该理论是正确的,那么该理论的所有定理,即公理和定义的逻辑推论,都是自然定律。
逻辑可能的世界,其中一个理论是正确的,通常被称为该理论或其公理的模型。自然可能的世界是自然理论的模型。这里我们必须区分真理概念的两种含义。模型对公理的真实性是形式的或数学的真实性。它是模型定义的结果。但是当有人说一个自然理论是正确的时,他们想要说的不仅仅是对逻辑可能世界的形式真理,他们希望该理论对真正存在的存在是正确的,他们希望该理论的真实性是物理的或现实的。自然可能的世界是自然理论的模型,前提是该理论在现实意义上是正确的。
如果自然定律是用微分方程组来公式化的,那么自然可能的世界就是该方程组的解。
我们通过证明现存的、真实的、实际的东西在自然上是可能的来解释它。例如,我们通过证明行星的运动是牛顿物理学微分方程的解来解释行星的运动。
自然可能世界的空间远大于真实世界,但在某种程度上了解它更容易,因为我们只需要了解定律。为了了解真实的世界,还需要了解已经实现的可能性。
自然理论的基本性质和关系完全由它们在自然可能世界集合中的位置决定,而自然可能世界集合本身由该理论假定的自然基本定律系统决定。更一般地说,所有自然性质和关系都由它们在自然定律系统中的位置决定,因为自然性质和关系的全部存在就是它们在自然可能世界整体中的存在。
我认为,任何事物只要具有影响其他事物或被最微不足道的代理者影响的能力,无论程度多么小,只要发生过一次,就具有真实的实在性。我提出将“力量”作为区分真实事物的标志。
(柏拉图,《智者》或《论存在》,247d–e)
物质的基本规律是相互作用的规律。如果一种物质类型不与其他物质相互作用,那么我们就无法探测到它,也无法将其识别为物质。所有物质存在都与其他物质存在相互作用。我们能够探测到的所有物质,即宇宙中所有的物质,必然是相互作用的互联网络的一部分,而我们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一个存在的“力量”,即它干预自然安排的能力、它对其他存在的影响,是由存在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决定的。相互作用的规律赋予具有相同自然属性的存在以相同的力量。一个存在的“力量”仅取决于它的自然属性。任何其他具有相同属性的存在自然具有相同的“力量”。
当我们知道一个存在是由什么构成的时,只要我们知道自然规律,我们就可以推断出它对所有其他存在的影响。它的构成决定了它的作用。
自然属性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力量”。必须理解的是,它促成了它所拥有的存在的“力量”。如果两种自然属性始终具有完全相同的自然效果,如果它们不能作为自然“力量”区分,那么它们必然是相同的属性,因为自然属性由其在自然规律体系中的位置决定。也可以说,自然属性由其在因果关系体系中的位置决定(Shoemaker 1980,Bird 2007),因为因果关系体系本身由自然规律决定。
由于几何关系是自然属性,因此它们也是“力量”。这一理论的结果有时被视为对它的反对意见,因为几何关系似乎是惰性的,没有行动能力。这忘记了接近是行使“力量”的必要条件。距离是一种“力量”,因为它是在各种“力量”行使条件的一部分。为了保护自己免受危险,通常只需远离即可。距离有能力保护我们。
最基本的解释与最广泛的总和有关:所有物质存在,所有精神,所有原则,所有概念,所有理论。
当我们说一个精神必须运用好的原则为了所有精神的利益而生活时,我们解释了他在所有精神和所有原则中的位置,我们将他定位在所有存在的总和中,因此我们回答了关于他存在的非常基本的问题。
由于概念和理论总是用原则来确定,因此所有存在的总和基于三个基本类别:物质存在,精神和原则。
形而上学的原则是最基本的原则,它们帮助我们理解所有存在的总和。只要一门科学提出非常基本的原则,它就对形而上学做出了贡献。伦理学、认识论、逻辑学、物理学、心理学都是形而上学学科,只要它们提供非常基本的原则。形而上学可以被认为是所有科学综合在一起的最基本的部分。它为我们提供了原则,使我们能够推理每个存在与所有存在的总和中的位置。例如,物质存在服从它们无法选择的规律,而精神可以通过服从它们选择的规律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