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学原理/公司并购
在本节结束时,您将能够
- 解释反垄断法及其意义
- 计算集中度比率
- 计算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 (HHI)
- 评估反垄断监管的方法
公司并购是指两家以前独立的公司合并成为一家公司。当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时,称为收购。收购可能看起来不像并购,因为新收购的公司可能会继续在其以前的公司名称下运营。并购也可能是横向的,即两家规模相当的公司合并成一家。但是,并购和收购都会导致两家以前独立的公司处于共同所有权之下,因此它们通常被归为一类。
由于并购将两家公司合并为一家,因此它可以减少公司之间的竞争程度。因此,当两家美国公司宣布并购或收购,其中至少一家公司的销售额超过最低限额(该门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提高,2013 年为 7090 万美元),或满足某些其他条件时,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必须通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链接] (a) 的左侧面板显示了从 1999 年到 2012 年每年提交给 FTC 进行审查的并购数量。并购在 20 世纪 90 年代后期非常高,在 21 世纪初有所减少,然后以周期性的方式有所回升。[链接] (b) 的右侧面板显示了 2012 年提交审查的这些并购的分布情况,以交易规模衡量。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个总数排除了许多低于 5000 万美元的小型并购,这些并购只需要在某些有限的情况下进行报告。2012 年,大约四分之一的已报告并购交易超过 5 亿美元,而大约 11% 超过 10 亿美元。2014 年,FTC 对可能抑制价值 186 亿美元销售额市场竞争的并购采取了行动。
赋予政府权力阻止某些并购,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将大型公司分解成较小公司的法律称为反垄断法。在大型并购发生之前,FTC 和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监管机构可以允许并购、禁止并购,或者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并购。一个常见的条件是,如果公司同意出售某些部分,则允许并购。例如,2006 年,强生公司收购了辉瑞公司的“消费者健康”部门,其中包括利斯泰琳漱口水和必理痛感冒药等知名品牌。作为允许并购的条件,强生公司被要求将包括赞泰克® 胃灼热缓解药物、可的松止痒霜和贝美诗尿布疹药物在内的六个品牌出售给其他公司,以保持这些市场更大的竞争程度。
美国政府批准了大多数拟议的并购。在市场导向的经济体中,企业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私营企业通常有权
- 扩大或减少生产
- 设定他们选择的价格
- 开设新的工厂或销售设施或关闭它们
- 雇用工人或解雇他们
- 开始销售新产品或停止销售现有产品
如果业主想要收购一家公司或被收购,或者与另一家公司合并,那么这个决定只是企业可以自由做出的众多决定之一。在这种情况下,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有时会犯错误。他们可能会关闭一家工厂,后来发现该工厂本来可以盈利的。他们可能会开始销售最终亏损的产品。两家公司之间的合并有时会导致公司文化发生冲突,从而使两家公司都变得更糟。但市场导向经济背后的基本信念是,企业而不是政府最了解他们的行动是否会导致吸引更多客户或提高效率。
事实上,政府监管机构也同意,大多数并购对消费者有利。正如联邦贸易委员会在其网站上指出的那样(截至 2013 年 11 月):“大多数并购实际上通过允许企业更有效地运营来促进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同时,FTC 也认识到,“一些[并购]可能会减少竞争。这反过来会导致价格上涨、商品或服务供应减少、产品质量下降和创新减少。事实上,一些并购会造成集中市场,而另一些则使单一企业能够提高价格。” FTC 和美国司法部的反垄断监管机构面临的挑战是,弄清楚何时并购可能会阻碍竞争。这一决定既涉及数值工具,也涉及一些难以量化的判断。以下“澄清”有助于解释反垄断法是如何产生的。
什么是美国反垄断法?
在 19 世纪末的几十年里,美国经济中的许多行业都由一家占据全国大部分销售额的公司主导。这些大公司的支持者认为,他们可以利用规模经济和精心规划,以低价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然而,批评人士指出,当竞争减少时,这些公司可以自由地提高价格并获得永久更高的利润,而且如果没有竞争的刺激,他们是否像他们能够的那样高效或创新并不清楚。
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大公司都是以“托拉斯”的法律形式组织的,其中一群以前独立的公司通过并购和收购合并在一起,然后由一群“受托人”管理这些公司,就像它们是一家公司一样。因此,当美国政府于 1890 年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来限制这些托拉斯的权力时,它被称为反托拉斯法。在该法律效力的早期展示中,美国最高法院于 1911 年维持了政府将标准石油公司(该公司控制着该国约 90% 的炼油业务)分解成 34 家独立公司(包括埃克森美孚、美孚、阿莫科和雪佛龙)的权利。1914 年,《克莱顿反托拉斯法》禁止了并购(如果结果是“实质性地减少”行业中的竞争)、价格歧视(对不同客户收取相同产品的不同价格)和搭售(购买一种产品会使买方承诺购买其他一些产品)。同样在 1914 年,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成立,以更具体地定义什么是不正当竞争。1950 年,《塞勒-凯福弗法》通过限制垂直和混合并购扩展了《克莱顿反托拉斯法》。在 21 世纪,FTC 和美国司法部继续执行反托拉斯法。
几十年来,监管机构一直在努力衡量一个行业中垄断力量的程度。早期的工具是集中度比率,它衡量行业总销售额中由最大公司(通常是前四到八家公司)所占的份额。有关高市场集中度如何导致经济效率低下的解释,请参阅 [/contents/59781170-f68d-4de0-b434-96107a724c1e%409 垄断]。
假设某个城市更换破损汽车挡风玻璃的市场有 18 家公司,市场份额如[链接]所示,其中市场份额是每家公司在该市场上的总销售额所占的比例。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是通过将前四家公司的市场份额相加计算出来的:在本例中,16 + 10 + 8 + 6 = 40。这种集中度比率不会被认为特别高,因为最大的四家公司占不到市场的一半。
如果更换汽车挡风玻璃的市场份额为 | |
---|---|
光滑如玻璃维修公司 | 占市场 16% |
汽车玻璃医生公司 | 占市场 10% |
你的汽车盾牌公司 | 占市场 8% |
七家公司,每家公司占市场 6% | 合计占市场 42% |
八家公司,每家公司占市场 3% | 合计占市场 24% |
那么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为 16 + 10 + 8 + 6 = 40。 |
集中度比率方法可以帮助澄清在决定并购何时可能影响竞争方面的一些模糊性。例如,如果假设的汽车挡风玻璃维修市场中两家最小的公司合并,则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不会发生变化——这意味着没有太多担心市场竞争程度显着下降。但是,如果前两家公司合并,那么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将变为 46(即 26 + 8 + 6 + 6)。虽然这种集中度比率略有提高,但四家公司集中度比率仍将小于一半,因此此类拟议的并购可能几乎不会引起反垄断监管机构的注意。
访问此网站阅读一篇关于谷歌与 FTC 发生冲突的文章。
四企业集中度比率是一个简单的工具,它可能只会揭示故事的一部分。例如,考虑两个行业,它们的四企业集中度比率均为 80。然而,在一个行业中,五家企业分别控制着 20% 的市场份额,而在另一个行业中,最大的企业占据了 77% 的市场份额,而所有其他企业分别只占 1%。尽管四企业集中度比率相同,但有理由更担心第二种情况下的竞争程度——其中最大的企业几乎是垄断企业——而不是第一种情况。
另一种可以区分这两种情况的衡量行业集中度的办法称为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 (HHI)。HHI,通常称为 HHI,是通过将行业中每个企业的市场份额的平方求和来计算的,如下面的“动手操作”所示。
计算 HHI
步骤 1. 计算一家市场份额为 100% 的垄断企业的 HHI。因为只有一家企业,所以它拥有 100% 的市场份额。HHI 为 1002 = 10,000。
步骤 2. 对于一个竞争极其激烈的行业,拥有数十或数百家极小的竞争对手,HHI 的值可能会下降到 100 甚至更低。计算一个行业中 100 家企业,每家企业拥有 1% 的市场份额的 HHI。在这种情况下,HHI 为 100(12) = 100。
步骤 3. 计算[链接]中所示行业的 HHI。在这种情况下,HHI 为 162 + 102 + 82 + 7(62) + 8(32) = 744。
步骤 4. 注意,HHI 对大型企业给予了更大的权重。
步骤 5. 考虑前面给出的例子,将一个行业中五家企业分别拥有 20% 的市场份额与一个行业中一家企业拥有 77% 的市场份额,而其他 23 家企业分别拥有 1% 的市场份额进行比较。这两个行业的四企业集中度比率均为 80。但第一个行业的 HHI 为 5(202) = 2,000,而第二个行业的 HHI 则高得多,为 772 + 23(12) = 5,952。
步骤 6. 注意,第二个行业中接近垄断的企业推高了工业集中度的 HHI 衡量指标。
步骤 7. 查看[链接],其中提供了一些 2009 年美国各行业的四企业集中度比率和 HHI 的例子。(您可以从多个行业来源找到市场份额数据。表中的数据来自:Verizon(无线)、华尔街日报(汽车)、IDC 全球(计算机)和美国运输统计局(航空公司)。)
美国行业 | 四企业比率 | HHI |
---|---|---|
无线 | 91 | 2,311 |
前五名:Verizon、AT&T、Sprint、T-Mobile、MetroPCS | ||
汽车 | 63 | 1,121 |
前五名:通用汽车、丰田、福特、本田、克莱斯勒 | ||
电脑 | 74 | 1,737 |
前五名:惠普、戴尔、宏碁、苹果、东芝 | ||
航空公司 | 44 | 536 |
前五名:西南航空、美国航空、达美航空、联合航空、美国航空 |
在 20 世纪 80 年代,联邦贸易委员会遵循以下指导原则:如果合并会导致 HHI 低于 1,000,联邦贸易委员会可能会批准它。如果合并会导致 HHI 高于 1,800,联邦贸易委员会可能会对它提出质疑。如果合并会导致 HHI 在 1,000 到 1,800 之间,那么联邦贸易委员会将仔细审查该计划并做出逐案决定。然而,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反垄断执法机构已不再过分依赖集中度比率和 HHI 的衡量标准来确定是否允许合并,而是对不同行业的竞争程度进行了更多逐案分析。
四企业集中度比率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都存在一些弱点。首先,它们从讨论的“市场”定义明确的假设出发,唯一的问题是如何衡量该市场中的销售额分配。其次,它们基于一个隐含的假设,即不同行业的竞争条件足够相似,以至于对市场集中度的广泛衡量足以对合并的影响做出决定。然而,这些假设并不总是正确的。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反垄断监管机构在过去一二十年中一直在改变其方法。
定义一个市场通常是有争议的。例如,微软在 21 世纪初在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市场占据主导地位。然而,在包括从游戏到科学程序的所有计算机软件和服务的总市场中,微软在 2014 年的份额仅约为 14%。狭义定义的市场往往会使集中度看起来更高,而广义定义的市场往往会使集中度看起来更低。
在最近几十年中,有两个特别重要的变化影响了市场的定义:一个以技术为中心,另一个以全球化为中心。此外,这两个转变是相互关联的。随着通信技术的巨大进步,包括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可以从全国各地或世界各地订购书籍或宠物用品。结果,许多当地零售企业面临的竞争程度有所提高。同样的效果在企业用品市场中可能会更加强烈,在这些市场中,所谓的“企业对企业”网站可以让来自世界任何地方的买家和供应商找到彼此。
全球化改变了市场的界限。直到 20 世纪 70 年代,集中度比率和 HHI 的测量通常只限于国界。现在,许多行业发现它们的竞争来自全球市场。几十年前,通用汽车、福特和克莱斯勒三家公司主导着美国汽车市场。然而,到 2014 年,这三家公司的美国汽车销量已不到一半,并且面临着丰田、本田、日产、大众、三菱和马自达等知名汽车制造商的竞争。当从全球角度计算 HHI 时,大多数主要行业的集中度(包括汽车)都低于纯粹的国内环境。
由于试图定义特定市场可能很困难且有争议,因此联邦贸易委员会已开始减少对市场份额的关注,而更多地关注企业之间实际竞争的数据。例如,2007 年 2 月,全食超市和野燕麦市场宣布希望合并。这两家公司是政府定义的“优质天然和有机超市连锁店”市场中的两家最大公司。然而,也可以认为它们是更广泛的杂货店或特色食品产品所有商店市场中的两家相对较小的公司。
政府反垄断监管机构没有依赖市场定义,而是查看了不同城市中特定商店在其他竞争商店进入或退出之前和之后利润和价格的详细证据。根据这些证据,联邦贸易委员会决定阻止合并。经过两年的法律诉讼,该合并最终在 2009 年获得批准,但条件是全食超市必须出售野燕麦品牌名称和一些个别商店,以保持某些当地市场的竞争。有关定义市场的困难的更多信息,请参阅[/contents/59781170-f68d-4de0-b434-96107a724c1e%409垄断]。
这种反垄断监管的新方法包括对特定市场和公司的详细分析,而不是定义市场并计算总销售额。反垄断监管机构的一个常见起点是使用统计工具和现实世界的证据来估计拟议合并企业的面临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第二步是说明这种特定行业中竞争是如何发生的。一些可能性包括竞争降价、提高产量、通过广告树立品牌形象以及树立良好的服务或高质量的声誉。有了这些拼图碎片,就可以建立一个统计模型,估计如果允许这两家企业合并,消费者可能产生的结果。当然,这些模型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主观判断,因此它们可能成为反垄断当局与希望合并的公司之间法律纠纷的主题。
企业合并涉及两家私营企业合并在一起。收购是指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在这两种情况下,两家以前独立的公司都成为一家公司。反垄断法旨在确保市场上的有效竞争,有时通过阻止大型企业通过兼并和收购形成,有时通过规范可能限制竞争的商业行为,有时通过将大型企业分解成较小的竞争对手来实现。
四企业集中度比率是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一种方法。它是通过将市场份额(即市场上四家最大企业的总销售额百分比)相加来计算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 (HHI) 是另一种衡量市场竞争程度的方法。它是通过取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将其平方,然后求和来计算的。
全球化力量以及新的通信和信息技术通过增加来自其他地区和国家的竞争数量,提高了许多企业面临的竞争水平。
四企业集中度比率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是否都会受到两家不在前四名之列的企业的合并的影响?简要解释。
是的,这是真的。HHI 的例子很简单:由于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都包含在 HHI 的计算中,因此两家企业之间的合并将改变 HHI。对于四家企业集中度比率,两家企业(例如,市场上第五大和第六大的企业)之间的合并可能会创建一个新的企业,然后在市场上排名前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两家企业(均不在前四名)的合并,也会改变四家企业集中度比率。
四家企业集中度比率是否比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更重视一两家非常大的企业,而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更重视整个市场中的所有企业?请简要说明。
不,这不是真的。HHI 包含其计算中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但市场份额的平方运算会使最大企业的冲击相对大于 4 家或 8 家企业的比率。
几年前,两家城际巴士公司,灰狗巴士公司和特雷尔威斯运输系统,想要合并。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的一个可能定义是“城际巴士服务市场”。另一个可能的定义是“城际交通市场,包括私家车、租车、客运火车和通勤航班”。您认为巴士公司更喜欢哪种定义,为什么?
巴士公司希望采用更广泛的市场定义(即第二个定义)。如果使用狭义定义,合并后的巴士公司将几乎垄断城际巴士服务市场。但当包含其他所有因素时,他们在城际交通市场中只占很小一部分。该合并被允许。
随着全球化和新的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您是否预计反垄断机构使用的市场定义将变得更广或更窄?
普遍预期是,由于来自遥远地区的更大竞争,市场定义将变得更广。但是,这种扩大并不一定意味着反垄断机构可以放松警惕。人们还担心,拥有地方或国家垄断地位的公司可能会利用新的机会将其影响力扩展到国界之外,并且国家当局将难以应对。
什么是企业合并?什么是收购?
反垄断政策的目标是什么?
如何衡量四家企业集中度比率?高测量值意味着竞争程度如何?
如何衡量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低测量值意味着竞争程度如何?
为什么决定“市场”在衡量竞争方面的用途可能很困难?
四家企业集中度比率或 HHI 是否直接衡量行业中的竞争程度?为什么或者为什么不?
行业中企业之间激烈竞争的证据是什么?你能确定两个竞争激烈的行业吗?
使用[链接]计算美国汽车市场的四家企业集中度比率。这是否表明市场集中?
通用汽车 | 19% |
福特 | 17% |
丰田 | 14% |
克莱斯勒 | 11% |
使用[链接]和[链接]计算美国汽车市场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FTC 会批准通用汽车和福特之间的合并吗?
本田 | 10% |
日产 | 7% |
现代 | 5% |
起亚 | 4% |
斯巴鲁 | 3% |
大众 | 3% |
- 收购
- 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
- 反垄断法
- 赋予政府权力阻止某些合并,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将大型公司分解成较小公司的法律
- 集中度比率
- 衡量行业垄断程度的早期工具;衡量行业总销售额中由最大公司(通常是前四到八家公司)所占的份额
- 四家企业集中度比率
- 行业总销售额中由最大的四家公司所占的百分比
- 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 (HHI)
- 通过将行业中每家公司的市场份额的平方相加来衡量市场集中度的方法
- 市场份额
- 市场总销售额的百分比
- 合并
- 两家以前独立的公司合并成一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