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精神/杰弗里·斯特林和“梅林行动”
“梅林行动”是中央情报局的一项绝密任务,旨在减缓伊朗核计划的发展,同时破坏伊朗与俄罗斯之间的关系。该任务的目标是通过“梅林”——一位俄罗斯工程师,以一位在阿兹纳斯16号有经验的不满的俄罗斯科学家身份掩盖身份,向伊朗人提供有缺陷的核弹头蓝图。这些计划既有缺失的部件,也包含一个美国人确信伊朗无法破译的植入错误。这个错误是在“引爆装置”的设计中,这是蓝图中必不可少的爆炸性部件。它的设计方式使其无法正常工作,有望在伊朗人浪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后,将他们引入死胡同。
在制定计划的同时,梅林被告知要通过给可能对这些信息感兴趣的伊朗组织发送电子邮件来建立他的掩护身份。梅林没有被告知中央情报局正在向伊朗人提供有缺陷的计划,但在一次早期会议上立即注意到计划中存在差异。具体来说,他注意到零件清单中最重要的部件没有出现在蓝图的示意图中,而且零件清单是用英语而不是俄语写的。他担心如果伊朗人注意到计划中的相同缺陷,该计划就会失败。中央情报局告诉他,一旦包裹付款,他们会告诉伊朗人他们会收到缺失的部件,并按照计划继续执行任务。结合容易暴露的掩护身份,这一新信息让梅林对执行任务持怀疑态度,甚至在2000年1月威胁要辞职。
2000年3月,梅林前往维也纳,在那里他应该会见伊朗人并交付包裹,但他没有遵守程序。他自作主张地在计划中附上了一封信,通知伊朗人蓝图中缺失的部件在哪里。他也没有亲自会见伊朗人;他只是把包裹塞进了一个邮箱里。尽管发生了这种意外,但中央情报局确信,即使知道缺失的部件,伊朗人也不会注意到或无法修复他们设计的“引爆装置”,因此任务继续进行。 [1]
詹姆斯·赖森,一位著名的《纽约时报》记者,以其对消息来源匿名性的奉献精神而闻名,从一个匿名消息来源获得了关于这次意外的信息,并在2003年试图在《纽约时报》上发表一篇文章曝光中央情报局,但在国家安全局介入并敦促他不要这样做之前。他们声称这样做会危及美国人的生命,也可能损害仍在进行的任务。[2] 赖森并没有被国家安全局的警告吓倒。三年后的2006年,他出版了《战争状态》,其中包含对“梅林行动”的绝密信息的详细描述,导致中央情报局立即停止了该行动。
杰弗里·亚历山大·斯特林于1993年开始在中央情报局工作。1998年,他被指派为“梅林行动”的行动官。他是俄罗斯工程师(梅林)——中央情报局资产的联络人。据称,由于他的种族,他在中央情报局工作期间被拒绝了一些任务。2000年,在他参与该行动即将结束之前,斯特林对中央情报局提起种族歧视诉讼。 [3] 2001年3月,法院在审判前听证会上驳回了斯特林的诉讼,理由是该案会泄露国家机密。 [4] 不久之后,斯特林被停职,并被剥夺了最高机密权限。斯特林继续提起诉讼,但很难找到支持他的人。2002年,在斯特林告诉中央情报局他将完全放弃诉讼后,他被解雇。[5]
被解雇后,杰弗里·斯特林重新开始生活,成为大学朋友的保姆。离开保姆工作后,他结婚了,最终在一家健康保险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 [3] 在失去与中央情报局的所有联系六年后,斯特林发现自己成为“梅林行动”信息泄露的主要嫌疑人。
时间线参考:第一部分: [6] 第二部分: [4] 第三部分: [7] 第四部分: [4] 第五部分: [8] 第六部分: [2] 第七部分:[9] 第八部分: [1] 第九部分: [1] 第十部分: [1] 第十一部分: [10]
中情局将斯特林描述为一名心怀不满的雇员,他在败诉种族歧视诉讼后试图羞辱该组织。他们声称斯特林的种族歧视索赔毫无根据,并且他拒绝接受提供的替代职位。他们声称他要求数十万美元的遣散费,并在不久后停止上班。随后,斯特林因表现不佳被解雇,并且他与詹姆斯·赖森的沟通也是在同一时间开始的。[11] 中情局声称“梅林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仅在2006年斯特林故意通过向媒体曝光事件而破坏了行动时才失败,这一行为危及了梅林行动和所有参与行动的人员。[2]
中情局对斯特林的担忧和证据
[edit | edit source]有几个因素导致中情局认为斯特林对泄密事件负责。中情局知道斯特林在提出种族歧视诉讼后感到自己受到了他们的不公正待遇,并认为这给了他泄露国家机密的动机。斯特林与赖森的通信也为中情局提供了斯特林泄密的强有力间接证据。赖森在斯特林被解雇五天后撰写了一篇关于中情局在世贸中心秘密办公室的报道。斯特林曾经在同一办公室担任过职务,因此他知道办公室的位置。此外,赖森关于“梅林行动”的信息始于斯特林开始参与该行动,并在2000年斯特林被撤出该案时结束。中情局声称,这些信息都是通过斯特林与赖森之间删除的十二封电子邮件共享的。泄露机密信息的最后证据包含在赖森的书《战争状态》中。这本书中包含了一封从梅林发往伊朗的信,信中表明了出售核计划的意图。这封信是由中情局内部的一个小组共同撰写的,而斯特林对该计划进行了最后的修改。在《战争状态》中公布的版本包含了斯特林的最终修改,而只有斯特林有权访问这个版本。[12]
斯特林的观点
[edit | edit source]斯特林的辩护
[edit | edit source]斯特林声称中情局针对他是因为他们认为他提出的种族歧视诉讼给了他泄露关于“梅林行动”的信息给詹姆斯·赖森的动机。[3] 中情局对斯特林的案子中一个重要的事实是案件的管辖权。因为斯特林是在弗吉尼亚州东区受审。[13] 因此,用来定罪斯特林的唯一证据必须发生在该地区。尽管发现了其他关于斯特林与赖森之间沟通的证据,但他们之间沟通的唯一可被使用的证据只占总量的很小一部分。中情局用来指控斯特林的唯一间接证据是总共只有4分钟的电话通话。[14] 斯特林表示,4分钟的时间不足以泄露与赖森书中《战争状态》中发现的相同数量的信息。
此外,他还讨论了自身与中情局之间的权力差距。他被中情局指控为间谍,而中情局的权力远超他。他指出,如果情况逆转或权力分配平等,对该案的判决可能会有所不同。[3] 他仅仅基于间接证据被审判和定罪,与其他涉及中情局雇员的间谍案相比,这是不公平且史无前例的。[14]
结论
[edit | edit source]从案件中得出的概括
[edit | edit source]从该案件中可以得出两个主要的概括。首先,对斯特林而言,有时你会觉得有义务对抗比你更大的组织。不要让个人感情影响专业判断。在本案中,斯特林对抗中情局,却没有为对抗一个强大的组织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后果做好准备。作为一个专业人士,你不应该对更大的权力感到异常恐惧,而应该在对抗更大的权力时仔细计划。此外,斯特林应该将个人感情与判断分开。斯特林在提出种族歧视诉讼的时间以及他声称泄露“梅林行动”的时间上让自己处于一个妥协的境地。其次,对中情局而言,即使面对个人损失也要维护道德规范。中情局本可以调查斯特林的种族歧视索赔,而不是将其掩盖并采取更快、更简单的解决方案。
杰弗里·斯特林是一位专业人士吗?
[edit | edit source]该案件有两个不同的视角,讲述了“梅林行动”后发生的事件的相互矛盾的故事。如果斯特林是正确的,并且“梅林行动”是一个拙劣的中情局行动,导致了他们核计划的扩张,那么斯特林向参议院情报委员会表达担忧并试图通过向詹姆斯·赖森泄露事件来结束失败的计划是正确的。如果斯特林仅仅是为了报复一个他认为对他造成不公的组织而泄露了机密数据,正如中情局所声称的那样,那么斯特林的行为是不专业的。如果这些说法属实,那么斯特林为了损害该组织的名誉而危及了美国人和外国资产的生命。该案件的秘密性导致事件的客观记录缺失,这意味着斯特林的意图和“梅林行动”的成功真相对公众隐藏。这使得个人不得不自行决定斯特林行为的伦理价值。
参考文献
[edit | edit source]- ↑ a b c d 沃尔特·平克斯。(2015 年 1 月 26 日)。对中情局“梅林行动”的扭曲看法。华盛顿邮报。检索于 [1]
- ↑ a b c 斯特林展品。(2015 年 1 月 16 日)。检索于 [2]
- ↑ a b c d 朱迪思·埃利希。(2015)。无形之人:中情局告密者杰弗里·斯特林。检索于 [3]
- ↑ a b c 诺曼·所罗门。(2015 年 5 月 12 日)。中情局官员杰弗里·斯特林被判入狱:政府对新闻界战争的最新打击。国家。检索于 [4]
- ↑ 马特·阿普佐。(2015 年 1 月 26 日)。中情局官员因与时报记者有关的泄密案被判有罪。纽约时报。检索于 [5]
- ↑ “美国诉斯特林,关于梅林计策的 10 份中央情报局展品”(PDF)。中央情报局。2015 年 1 月 14 日。从 [6] 检索。
- ↑ “美国诉斯特林,关于梅林计策的 10 份中央情报局展品”(PDF)。中央情报局。2015 年 1 月 14 日。从 [7] 检索。
- ↑ 马特·阿普佐。(2015 年 1 月 26 日)。中央情报局官员在与时报记者相关的泄密案中被判有罪。纽约时报。从 [8] 检索。
- ↑ 马特·阿普佐。(2015 年 1 月 26 日)。中央情报局官员在与时报记者相关的泄密案中被判有罪。纽约时报。从 [9] 检索。
- ↑ 诺曼·索罗门。(2015 年 5 月 12 日)。中央情报局官员杰弗里·斯特林被判入狱:政府对新闻业的战争的最新打击。国家。从 [10] 检索。
- ↑ 莱斯利·考德威尔、达娜·J·博恩特、詹姆斯·L·特朗普、丹尼斯·M·菲茨帕特里克、埃里克·G·奥尔尚、成熙秀和罗伯特·A·帕克。(2016 年 3 月 28 日)。美国简报。从 [11] 检索。
- ↑ 莱斯利·考德威尔、达娜·J·博恩特、詹姆斯·L·特朗普、丹尼斯·M·菲茨帕特里克、埃里克·G·奥尔尚、成熙秀和罗伯特·A·帕克。(2016 年 3 月 28 日)。美国简报。从 [12] 检索。
- ↑ 美国诉杰弗里·亚历山大·斯特林:精选案例文件。(2016 年 3 月 29 日)。美国科学家联合会。从 [13] 检索。
- ↑ a b 劳伦斯·S·罗宾斯和威廉·J·特伦克。(2016 年 2 月 22 日)。被告上诉法院简报。从 [14] 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