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兼职
兼职。n.
...
3. 口语。(原美国)。除了正常工作之外,从事有偿工作的做法。[1]
在美国的用法中,兼职可以指高中音乐老师给学生上私人课,医生在多个地点轮班,或者软件开发人员在工作后抽出时间进行创业。在某些情况下,兼职者寻求额外的收入。其他人为了职业发展和个人发展而兼职。有些人兼职是为了寻求创新机会,并尝试新的想法。
对于有些人来说,兼职是必要的,甚至是值得赞扬的。但是,当专业人士以专业人士的身份从事额外工作时,他们会遇到伦理和法律风险。如果员工的“兼职”活动与雇主的目标冲突,或者兼职影响了他们的工作表现,他们可能会遇到利益冲突。一些雇佣合同中包含了兼职条款。这些条款各不相同,有些限制员工进行第二份工作,另一些则声称拥有知识产权。
兼职有很多职业影响,因为它会影响员工的工作表现,会导致安全和法律问题,并会导致利益冲突。专业人员在他们的领域有两个主要的法律义务: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兼职可能会危及这些责任。
首先,注意义务是安全履行职责以避免伤害的法律义务。[2]换句话说,专业人士必须谨慎行事。例如,操作重型机械或驾驶飞机的专业人士显然有义务(道德和法律上的)专注于他们的工作并做好它。注意义务与现实发生冲突的一个领域是医疗实践,尤其是对于那些正在住院医师的医生来说。在医生职业生涯的这个阶段,他们有很强的动力去获得更多经验,并偿还学费,而这两者都可以通过更多工作时间来实现。[3]因此,住院医师通常会在他们已经非常繁忙的住院培训之外加班或甚至做第二份工作。[4]不出所料,这会导致睡眠剥夺,从而影响工作质量。一项重要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该研究表明睡眠剥夺会导致重症监护室错误增加。[5]ACGME(研究生医学教育认证委员会)建议进行各种限制和改革,包括每周最多工作 80 小时(这仍然是美国标准 40 小时工作周的两倍)。[6]为了获得认证,住院医师必须遵守这些限制。但是,几乎没有变化,因为合规性是自我报告的。[7]
专业人员的第二个法律义务是忠诚义务,即防止利益冲突并为公司的利益行事的义务。[8]也就是说,必须把公司置于自己和竞争对手之上。这排除了内幕交易之类的事情,因为它以公司为代价促进了个人利益。忠诚义务的一个常见扩展是非竞争条款。这样的条款规定,在受雇期间,以及在受雇结束后的某个时间内,不得为竞争对手工作。[9]公司也经常有关于知识产权转让的条款,断言公司拥有在受雇期间产生的任何专利或发明,即使这些专利或发明是在工作时间之外产生的。[10]这些政策有助于执行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
卡尔·马克思的《1844 年经济学与哲学手稿》描述了“异化”或“劳动异化”的概念,这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所有权问题。在他描述的第一种形式中,这是工人与其劳动成果分离。工人永远无法拥有他们生产的产品;相反,他们的劳动被买断和卖断,就好像它是一个物体一样。[11][12]
在封建时代,农民会耕种由领主拥有的土地,并将土地产量的一部分(固定或比例)交给领主。农民欠领主这部分产品作为租金,但产品的产权仍然归农民所有。在现代经济中,一些专业人士,例如各个领域的工匠和自由职业者,仍然保持这种模式:产品而不是劳动被出售。然而,如今许多人从事工资或薪金劳动:他们因其在时间上或在履行某些职责方面衡量的劳动力数量而获得报酬。他们可能没有生产出具体的产品(例如,在零售领域),或者他们可能生产出一种他们没有产权的产品(例如,在软件工程领域)。
虽然劳动可以买卖,但劳动仍然是自愿的(在劳动力异化的第一种形式下)。此外,工人出售他们工作的一部分;他们可以选择承担额外的劳动来出售(或出售其产品)。
在一个对兼职友好的合同或工作场所,工人的(专业人士的)劳动因此只部分异化;雇主购买专业人士的产品或专业人士总劳动的部分,专业人士可以自行决定其余部分。但是,当合同包含非竞争或转让条款时——也就是说,限制或改变“兼职”劳动或其产品的所有权的条款——专业人士出售的不仅仅是他们劳动量的固定数量。合同可能包含条款,将专业人士创造的所有产品都归公司所有,即使这些产品不是在公司的鼓励、同意甚至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13]
自主性劳动本质上与分配式工作中的劳动不同;它为专业人士提供了探索和实验、冒险和探索新想法的机会。马克思指出,非异化劳动是获得成就感的必要条件;用沃尔夫的话来说,它充当了“对[生产者]能力的确认”。[11]当一个人完全拥有自己劳动的成果及其所有回报时,他们可能会以更高的(而不是最低)标准来执行。他们也可能愿意承担更大的风险或探索群体(或经理)会否定的非常规路径。
包含反兼职条款的合同试图获取自主性劳动的益处;它们意味着购买雇员的直觉、智力和创造力。事实上,分配条款允许公司在不承担风险的情况下获得专业人士对新领域的调查成果,例如当雇员除了合同劳动之外还开始创业时。
公司优势
[edit | edit source]公司对兼职的政策差异很大。一些公司完全限制兼职,而另一些公司则鼓励兼职,因为他们看到了这种自主性劳动的益处。
常见的兼职政策
[edit | edit source]兼职本身是合法的,但雇主通常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它。许多公司在其雇佣协议中包含兼职政策,以保护自己免受兼职的风险。通过包含这些条款,雇主拥有合法的理由来控制其雇员的兼职行为。这些条款要求雇员承担责任,并确保任何兼职工作不会影响他们的主要工作。
最常见的兼职政策类型是不竞争协议。这种协议确保雇员在受雇期间以及其雇佣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能为其雇主的竞争对手工作。[14] 该条款通过防止雇员与竞争对手分享公司内部信息来保护公司。不竞争协议还有助于公司阻止雇员离开公司去竞争对手公司担任另一个职位,从而让雇主从宝贵的员工培训中获得更多收益。[15]
其他限制兼职的公司政策包括:禁止二次就业政策、禁止自主创业政策以及要求先通知的政策。[16] 这些政策都赋予雇主对雇员行为的某种程度的控制。公司可以使用禁止二次就业政策或禁止自主创业政策来让雇员专注于他们的工作。当雇员兼职时,他们两份工作中的表现都可能受到影响。因此,通过限制二次就业或自主创业,雇主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雇员的最佳工作。另一方面,一些公司在其雇佣协议中包含一个条款,要求其雇员在接手额外工作之前通知他们。这使雇主能够控制雇员的兼职行为,并在他们预见到潜在冲突时拒绝雇员兼职的请求。
通常,公司还会执行知识产权限制。知识产权条款差异很大,但本质上将创意的所有权归属于雇主或雇员。这些条款通过确保雇员创造的知识产权仍然是公司的财产来保护公司,即使雇员兼职。[17]
尽管在雇佣协议中实施了兼职政策,但一些公司确实鼓励其雇员承担额外工作,只要不影响他们的主要工作。
公司兼职
[edit | edit source]Google 试图通过其“20% 时间”政策来鼓励自主性劳动。[18] 该政策规定,雇员 80% 的时间应该花在他们被雇用的工作上,另外 20% 的时间可以花在他们感兴趣的事情上,这些事情仍然对公司有利。Google 后来取消了这项政策,并非正式地采用了“120% 政策”。[19] 这意味着雇员只有在完成了其职位义务后才能从事个人项目。然而,仍然鼓励个人项目,并且雇员可以自由使用公司资源。这允许雇员兼职,但仍保持 Google 对兼职项目的控制和所有权。Google 认识到,当一个人对某个副业充满热情时,他们通常会产生非常有利的结果。通过允许雇员自由从事个人项目,Google 让其雇员感到满意,同时仍然确保其产品所有权。
Twitter 通过 Hack Week 活动鼓励其员工承担自主性工作。员工开始新的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对公司有利(或者仅仅是为了好玩),但这些项目由员工自行决定。与 20% 时间政策一样,这使公司能够利用其员工实验的创新成果和积极结果。[20] BrightTag、SUSE 和 Linkedin(以及其他公司)也举办黑客周或类似活动。[21][22][23]
为初创公司兼职
[edit | edit source]许多初创公司创始人建议那些试图创办自己公司的人,在尝试让新企业起步时保留他们的日常工作。[24] 将创办公司作为兼职项目可以降低年轻公司固有的财务风险。初创项目的头几个月通常没有任何财务回报,因此日常工作的收入保障使人们能够花时间为他们的企业提供一个竞争机会。在仍然受雇的情况下创办新公司通常会导致雇员和雇主之间产生冲突。公司通常有具体的条款和限制,要么禁止雇员兼职,要么声称对他们生产的任何东西拥有所有权。开始这样一个密集的项目可能会将雇员的注意力从他们的主要工作中转移出来,并可能干扰他们的尽职义务和忠诚义务。因此,为初创公司兼职必须非常谨慎。
Hasan Luongo
[edit | edit source]Hasan Luongo 在他开始以兼职方式创办公司时,证明了为初创公司兼职的潜在风险。[25] 在为一家未具名的公司工作期间,Luongo 想到了一个新的网站的想法,他将其命名为 PromoterForce。该网站将作为小型专业服务团队的基于网络的推荐营销系统。他主要在家开始开发这个网站,但也偶尔会在办公室花时间开发和推广该网站。当他的雇主发现此事后,他因在该项目中使用公司资源而被立即解雇。对公司而言,他在办公室的时间是一种公司资源。此外,公司起诉他以获得其网站的权利,因为公司资源被用于开发该网站。Hasan 最终庭外和解,支付了巨额赔偿,最终失去了工作。[26] Luongo 是为数不多公开谈论自己兼职负面经历的人之一,他的经历表明,当反兼职条款生效时,兼职可能带来的后果。
兼职的动机
[edit | edit source]2017 年的一项研究报告称,4.9% 的工人兼职,即同时从事多份工作。[27] 这些工人兼职的原因多种多样。大多数人做第二份工作是为了获得额外的收入来帮助支付家庭开支或偿还债务。其他人则出于不同的原因做第二份工作,包括享受工作、积累经验和建立人脉。[28]
雇主通常担心兼职会影响员工绩效,但他们也经常看到雇用兼职员工的好处。对雇主来说,兼职工作的主要好处是减轻了他们提高员工工资和工时的压力。此外,兼职工作可以提高员工的个人满意度,因为它可以成为一种创意出口,并可以减轻财务压力。兼职工作也可以直接使公司受益,因为它可以提高雇主或公司的声誉。例如,如果员工兼职教授与他们主要工作相关的课程,雇主可以通过员工关系获得知名度和业务。[29]
兼职作为作品集
[edit | edit source]软件职位面试过程中,主要关注点之一是个人项目。[30]个人过去的工作是衡量他们能力的最可靠指标之一。但是,由于许多保密协议,面试者通常无法完全讨论他们在之前工作中所做的工作。然而,个人项目没有同样的限制,完成工作环境之外的项目的动力是一种吸引人的特质。然而,一旦一个人被雇用,许多公司会限制他们继续进行此类项目的权利。
兼职作为面试
[edit | edit source]GroupTalent 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Manuel Medina 建议,兼职工作是软件专业人士面试的更好选择。[31]申请者无需参加面试,而是与目前正在为公司进行真实项目的开发团队联系。除了申请者的“日常工作”外,申请者还利用兼职时间接触公司的工作以及他们将要加入的开发团队的文化。如果公司对申请者所做的工作感到满意,并且申请者对公司的工作和文化感到满意,就会聘用他们。Medina 指出,许多公司仍然将兼职工作视为一种“叛国行为”,但当前的经济形势使更多公司愿意考虑这种方式招聘人才。
兼职实践
[span>edit | edit source]下班政策警官
[edit | edit source]在美国许多地区,警官下班后从事兼职工作很普遍。这些服务通常以安保的形式存在。Off-Duty Solutions 这家承包商广告宣传其提供的商业或私人安保服务,包括金融机构、住宅工地、个人安保、贵宾安保和运输、商业工地、社区巡逻以及活动安保和运输。 [32]警官由于接受过警察学院和部门的培训,被认为是安保工作的理想人选。
警官通常在他们的管辖区内 24 小时持有执法权,无论他们是在工作还是不在工作。这使他们拥有逮捕、使用武力和使用枪支的权力。警官在下班后进行安保工作时可以穿制服并携带部门发放的枪支。[33]警官无论是在职还是下班后都遵守相同的枪支规则,但某些枪支持有或使用可能违反部门政策。然而,根据第九巡回法院的裁决,以安保身份执法的执法人员如果参与造成他人伤害的事件,可能无权享有合格豁免权。 [34]合格豁免权保护政府官员免受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官员侵犯了原告的权利,除非侵犯了宪法权利。[span>35]由于身穿制服、全副武装的警官在巡逻执勤,很难确定警官是以何种身份为公众服务。
当警官兼职做安保工作时,忠诚度问题就成了问题。几个因素影响着警官的忠诚度,并在警官在部门和安保公司共同工作时造成冲突。下班后的薪资水平可能也经常超过上班后的薪资水平。薪酬更高的职位可能会改变警官的优先事项,导致他们偏爱安保工作,从而对上班后的绩效造成负面影响。下班后的薪资水平提高会鼓励警官在安保工作上花费更多时间,导致他们在上班时疲劳。招募其他警官加入安保公司的警官通常会获得奖金。这会影响人们对安保工作的重要性与上班后工作的重要的看法。安保公司中的职位等级也不遵循部门的职位等级结构,导致警官“超过”他们的指挥官,并可能导致滥用等级制度的变化。这会导致对被认为不公正行为的报复,从而导致两个工作场所之间的紧张局势。[36]对于许多警官来说,在两个工作中都保持职业道德是困难的,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
政府兼职
[edit | edit source]Roberta Beyer 自 2010 年起在俄亥俄州代顿市的代顿会议中心担任休闲设施专员。2017 年 2 月,她被市议会解雇,原因是她兼职工作,据称与她的工作冲突,并违反了人事政策。最初对她进行调查是因为她没有获得管理层的许可就在市外工作。然而,代顿的政策没有明确说明员工何时应该通知管理层他们的外部工作,或者什么构成利益冲突。Beyer 不认为她需要获得城市的许可,因为她与美国戏剧舞台员工国际联盟合作可以促进她作为休闲设施专员的工作。然而,该市声称她需要获得他们的许可才能与他们合作,因为这会影响她对城市的时间和责任。他们还声称她对客户和同事的行为不专业,并且让另一名员工加班来完成她的一部分工作。公务员委员会驳回了该市关于她疏忽职责和不称职的指控,并认定她没有违反该市的道德准则。然而,该委员会后来报告说,Beyer 在安排加班让员工完成她的职责时存在财务不负责任,这传达了关于兼职工作后果的混淆信息。公务员委员会最终将 Beyer 在会议中心的解雇降为无薪停职。
在这一事件之后,代顿更新了其关于利益冲突的模糊政策,要求所有员工在寻求外部工作之前获得部门批准。许多员工,比如 Beyer,已经有兼职工作,并被告知由于存在利益冲突,他们不能保留这两份工作。该市声称这始终是一项规定,但没有明确界定禁止行为和利益冲突的示例。[37]
兼职工作的道德问题
[edit | edit source]许多专业人士不仅质疑兼职工作是否合乎道德,还质疑兼职工作何时合乎道德。答案各不相同,但许多人认为兼职工作会威胁到个人对主要工作的时间和奉献。
一些公司对禁止的员工行为含糊其词。很难确定当一个人因为他们的热情和技能而兼职工作时,他们是否会损害公司的完整性。真正的专业人士应该在兼职工作时尊重他们的雇主,注意遵守员工政策,并避免给公司带来伤害。专业人士的官方定义是词典中的定义:“与职业相关的或具有职业特征的”。[38]然而,在个人道德和雇主道德的背景下,更恰当地定义专业人士。
兼职工作质疑人们自我认知的概念。当一个人成为公司的一部分时,他们除了自己的道德规范外,还接受了公司的道德规范。因此,作为一名专业人士,他们必须考虑他们的个人自我以及公司自我。公司制定兼职工作政策是为了保护公司免受兼职工作带来的风险。然而,个人道德和公司道德应该引导专业人士(即使没有法律政策)远离可能损害公司的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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