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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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能源署的《可再生能源工作组》对可再生能源的定义如下。
“可再生能源来源于不断补充的自然过程。它以各种形式直接来自太阳,或来自地球深处产生的热量。该定义包括太阳能、风能、海洋能、水力发电、生物质能、地热资源以及源自可再生资源的生物燃料和氢气产生的电力和热量。”[1]
为了进一步详细说明这一定义,可以将可再生能源分为三类
- 直接太阳能
- 间接太阳能
- 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
大多数可再生能源来自太阳辐射。直接太阳能是指太阳能热转换和太阳能光伏。间接太阳能包括风能、波浪能和生物燃料。
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是指不依赖太阳辐射的能源。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有两个来源——潮汐能和地热能。
强调区分一次能源和储能介质非常重要。
随着化石燃料资源枯竭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工程领域。毫无疑问,未来人类使用的很大一部分能源将来自各种各样的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可以被视为构建可持续全球社会的基本前提之一。
因此,真正可持续的能源应该不仅是可再生的,而且还应该应用可持续性原则。
也就是说,要从维护生物圈、生物多样性和人类文化社会稳定性的角度来看待能源生产和使用。
- ↑ 可再生能源... 走向主流 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