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偏差/早期理论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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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思想家,如杰里米·边沁认为,罪犯犯罪是因为在功利主义的效用计算中,罪犯认为犯罪的成本小于他们所获得的利益。因此,为了防止偏差,社会必须对罪犯实施严格的制裁,以增加偏差的成本,使犯罪的效用对人们来说不再那么有利可图。
- 凯萨雷·贝卡利亚
切萨雷·龙勃罗梭和他的意大利犯罪学派反驳了功利主义学派,他们认为,偏差者和罪犯违反社会规范和法律是由于返祖现象。换句话说,他们认为这些人进化过程没有正常社会成员那么高级。意大利学派还认为,这些返祖特征可以通过人的身体、生物学指标来体现,例如体型或脸型。这些理论家认为,偏差者不是灵活的个体;犯罪倾向源于生物因素,因此他们认为惩罚不会起作用,因为犯罪的生物决定因素或多或少是命中注定的。因此,如果惩罚不起作用,那么就必须中和偏差者。意大利学派的理论家认为,精神病院、无期徒刑或死刑等机构会中和偏差者,从而使社会适合正常人安全地生活。
然而,自从社会学被用作描述和分析偏差的工具以来,意大利学派中的生物学理论已经不受欢迎。生物学偏差理论被认为是种族主义的,因为优生学等思想就是以这些理论为依据的。美国学校是目前唯一详细考虑生物学偏差理论的学校。外国学校只简要提及这些观点,并用社会偏差课程中的社会学研究来反驳它们。这是因为在美国,人们可以获得 DNA 研究,而且人们对此很感兴趣。然而,这些“生物社会”理论通常不被主流社会学界接受,因为生物学和行为之间的联系(充其量)很薄弱,并且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这些生物社会理论的基础是存在缺陷的研究、混淆变量以及对因果关系的混淆(相关性并不意味着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