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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马克斯·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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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1864-1910)出生于埃尔福特,是一位富有且有影响力的律师的儿子,活跃于政治领域。像他的朋友齐美尔一样,韦伯在柏林长大。他学习法律、历史、经济学和哲学,并在 30 岁时获得了早期认可,成为教授。然后他患上了神经衰弱,迫使他放弃教学。康复后,他大部分时间都用于私人研究。他的著作非常广泛;虽然许多卷已经翻译成英文,但相当一部分仍然没有翻译。

社会学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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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社会学的主要目的是理解社会行动,鉴于其原因必须在行动者赋予其的意义中找到。虽然其他作者,如埃米尔·涂尔干,试图建立社会现象作为独立于个人及其意识的客观现实的存在,但韦伯指出,社会学试图在两个事件之间建立的因果关系是行动者赋予的意义。因此,社会没有独立于个人的自身存在。它是由个人和意义构成的。

魅力型权威的本质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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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认为,相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不同的文化中独立发展,他渊博的历史知识使他能够一次又一次地证明这一点。他正在讨论宗教集会以及此类集会中布道与牧养之间的平衡。“在那些牧养工作影响了俗人日常生活和政治官员行为的持久且往往决定性的宗教职能人员中,有犹太教的咨询拉比、天主教的忏悔神父、新教的虔诚牧师、反宗教改革天主教的灵魂指导者、朝廷的婆罗门普罗希塔斯、印度教的古鲁和戈塞恩以及伊斯兰教的穆夫提和苦行僧谢赫。”韦伯毕生的关注之一是展示一个社会的主要部分如何在历史发展中相互影响。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展示了宗教改革时期清教徒教派所持有的宗教价值观,尤其是他们的禁欲主义以及他们相信上帝任意选择某些灵魂获得救赎的信念,如何通过提供勤奋工作、简朴生活和积累财富的动机,促进了英格兰和北欧的工业资本主义发展。虽然这不是他的唯一目的,但韦伯反驳了马克思关于所有信仰和价值观仅仅是上层建筑的论点,可以通过参考生产组织来解释,他表明信仰和价值观可以同样好地用来解释生产体系的发展。由于他提供了对资本主义兴起的另一种解释,以及对资本主义未来的一组不同的预测,韦伯被称为“资产阶级的马克思”。但他的历史分析远远超出了这一点;他能够展示经济制度、政府形式、社会分层和宗教信仰在希腊和罗马、中世纪、古代近东、印度、中国、日本和中世纪俄罗斯的相互依赖关系,实际上,无论文明在哪里留下文字记录。

魅力的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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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韦伯的词语中,“魅力”一词指的是个人性格的一种品质,这种品质使他区别于社会中的其他人。这种品质可能是一种超自然的、超人的、或至少是特别非凡的力量。我们可以简单地说,这是上帝赋予的。这些特征本身是普通人无法获得的,而是被视为神圣起源或典范,并以此为基础,有关的个人被视为领导者。在原始环境中,这种特殊的敬意是向先知、声名远播的治疗师或法律智慧人士、狩猎领袖和战争英雄表示的。它往往被认为是基于魔法力量。马克斯·韦伯在他理论中处理了这种品质的每种类型,以解释它是否是不热情的或热情的。他还包括智力、英雄(如亚历山大大帝等)。魅力型权威在执行日常生活和世俗领域方面不同于官僚主义和传统权威。官僚权威在受制于智力可分析规则的意义上是专门理性的,而魅力型权威在这种意义上是专门非理性的,因为它是所有规则所陌生的。传统权威受制于从过去传承下来的先例,并在一定程度上也以规则为导向,而魅力型权威则摒弃过去,并在这种意义上是一种专门的革命力量。它承认通过拥有财产而获得权力地位,无论是首领还是社会特权群体。其合法性基础是个人魅力,只要它得到证明,也就是说,只要它得到认可并能够满足追随者门徒。但这只持续到人们对它魅力灵感的信念仍然存在。魅力革命力量通过改变人们的态度来改变行动情况,并使个人智力化。另一方面,魅力可能涉及源于痛苦、冲突或热情的客观或内部重新定位。它可能然后在态度和行动方向的核心系统发生彻底改变,并对“世界”的不同问题和结构的所有态度进行全新的定位。

魅力型权威转型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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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魅力领域,直接涉及的社会关系是严格的个人关系,基于魅力个人品质的有效性和实践。如果这不能保持纯粹的短暂现象,而是具有形成稳定的门徒社区、追随者队伍、政党组织或任何类型的政治或等级组织的永久关系的特征,那么魅力权威的特征就必须发生根本变化。魅力权威只存在于起源过程中。它不能保持稳定,而是传统化或合理化,或两者兼而有之。这种转型所需的动机是什么?(1)追随者在社区持续和持续重新激活方面的物质利益,或者我们可以简单地说,经济和社会生活对追随者来说是必要的,他们不能从社会生活中保持不参与。(2)传统和行政权威都对以这样一种方式继续下去感兴趣,即从理想和物质的角度来看,他们自己的地位都处于稳定的日常基础上。这意味着,最重要的是,使其能够参与正常的家庭关系,并至少享有安全的社会地位,以代替与普通世俗联系切断的信徒关系,特别是在家庭和经济关系中。

解决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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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利益通常在个人魅力型领导者消失时以及不可避免地出现的继承问题中变得显而易见。如果解决这个问题,魅力群体继续存在的方式对随后的社会关系的性质至关重要。在继承过程中,出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可能类型。

选择新的魅力型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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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符合他担任权力地位资格的品质标准,寻找新的魅力型领导者。例如,选择新的达赖喇嘛或新的阿匹斯公牛。

启示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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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神谕、抽签、神圣审判或其他选择技术中表现出来的启示。在这种情况下,新领导者的合法性取决于其选择技术的合法性。这涉及一种合法化形式。据说以色列的士师有时具有这种特征。据说扫罗是由古老的战争神谕选出的。

魅力型领导者的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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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最初的魅力型领袖指定其继任者,并得到追随者的认可。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形式。最初,罗马的行政官职位完全以这种方式填补。这种制度最明显地延续到后期,即在任命“独裁者”和设立“摄政官”的制度中。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性是通过指定行为获得的。

通过选择预先指定继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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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具有魅力型素质的行政人员指定继任者,并得到社区的认可。典型情况下,这个过程绝对不应该被解释为“选举”或“提名”或类似的东西。它不是自由选择的,而是严格受客观义务约束的。它不应该仅仅由多数投票决定,而是要确定正确的指定,即真正具有魅力的正确人选的指定。在这种情况下,少数人而不是多数人可能是正确的。承认错误是必须的,坚持错误是严重的罪过。做出错误的选择是一种需要赎罪的真正错误。最初,它是一种魔法罪过。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性很容易表现出一种获得权利的特征,这种权利是通过获得职位的过程的正确性标准来证明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其符合某些形式来获得的,例如加冕。这是西方世界主教和国王由神职人员或贵族在社区“同意”下加冕的最初意义。在世界各地,有许多类似的现象。这种现象是现代“选举”概念的起源,这引发了将在稍后讨论的问题。

继承品质或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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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为魅力是一种通过遗传传递的品质;因此,它被其持有者的亲属所共享,尤其是其直系亲属。这是世袭魅力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世袭顺序不需要与为获得权利而采用的顺序相同,但可能与之不同。有时也需要通过上面提到的某些方法在亲属群体中选出合适的继承人;因此,在某些黑人国家,兄弟们不得不为继承权而战。在中国,继任必须以这样一种方式进行,即不会扰乱活着的人群与祖先灵体的关系。长幼有序或追随者指定的规则在东方非常普遍。因此,在奥斯曼家族,必须消灭所有其他可能的候选人。只有在中世纪的欧洲和日本普遍存在,而在其他地方仅零星存在,长子继承制作为统治权的继承原则已明确确立。这极大地促进了政治集团的巩固,因为它消除了来自同一个魅力家族的多位候选人之间的斗争。在亚洲,有许多世袭的神职人员;而且,亲属关系群体的世袭魅力经常被用作社会等级和获得封地和恩惠的资格标准。

传承的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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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可以通过正式程序从一个持有者传递到另一个持有者,或者可以在一个新人身上创造出来的概念。这个概念最初是超自然的。它涉及到将魅力与特定角色分离,使其成为客观的、可转让的实体。特别是,它可能成为职位的魅力。在这种情况下,对合法性的信仰不再指向个人,而是指向获得的品质和仪式行为的有效性。最重要的例子是通过涂油、祝圣或按手礼传递祭司的魅力,以及通过涂油和加冕传递王权。这样获得的不可磨灭的特征意味着职位的魅力品质和权力从祭司的个人品质中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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