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与经营/商业的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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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司法管辖区都规定了企业可以采用的形式,并且针对每种形式都制定了相应的商业法律。一些常见类型包括合伙企业、公司(也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独资企业。
影响企业组织方式的主要因素通常是
- 企业的规模和范围,以及其预期管理和所有权:规模较小的企业更灵活,规模较大或所有权更广泛或结构更正规的企业,通常倾向于组织为合伙企业或(更常见的是)公司。此外,希望在股票市场融资或由广泛人群持有的企业,通常需要采用特定的法律形式才能做到这一点。
- 行业和国家:私人盈利企业不同于政府拥有机构。在某些国家,某些企业在法律上必须以特定方式组织。
- 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保护其所有者免受企业失败的影响,并被视为独立的实体,而无注册企业或独立工作的个人通常不受此保护。
- 税收优势:不同的结构在税法中被区别对待,可能因此具有优势。
- 披露和合规要求:不同的企业结构可能需要公布更多或更少的信息(或向相关当局报告),并且可能需要遵守不同的规则和法规。
许多企业都是通过独立的实体运营的,例如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大多数司法管辖区允许人们通过向相关州务卿或等效部门提交某些章程文件并履行某些持续义务来组织这样的实体。股东、有限合伙人或成员(视情况而定)的权利和法律关系,部分由章程文件决定,部分由实体组织所在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决定。一般而言,公司股东、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公司成员免受实体债务和义务的个人责任,该实体在法律上被视为独立的“个人”。这意味着,除非存在不当行为,否则如果企业不成功,所有者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受到强力保护。
如果两个或多个个人共同拥有企业,但没有组织更专业的形式,他们将被视为简单(美国: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条款部分由合伙协议(如果有)决定,部分由合伙企业所在地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决定。创建合伙企业无需任何文书工作或文件,如果没有协议,合伙人的权利和法律关系将完全由合伙企业所在地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决定。
单独拥有和经营企业的个人通常被称为独资经营者,无论他们直接拥有企业还是通过正式组织的实体拥有企业。
在决定如何经营企业时,需要考虑一些相关因素,包括
- 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除外),以及任何在未创建独立法律实体的情况下个人拥有和经营企业的个人,对企业的债务和义务负有个人责任。
- 一般来说,公司需要缴纳与“真实”个人一样的税款。在某些税收制度中,这会导致所谓的双重征税,因为首先公司要对利润缴税,然后当公司将其利润分配给其所有者时,个人在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时必须将其股息包括在收入中,这时就会征收第二层所得税。
- 在大多数国家,都有法律规定,对小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税收待遇不同。它们可能免除某些法律申报要求或劳动法,在专门领域拥有简化的程序,以及简化、优惠或略有不同的税收待遇。
- 为了“上市”(有时称为 IPO)——这基本上意味着允许更广泛的投资者或公众普遍拥有企业的一部分——你必须组织一个独立的实体,该实体通常需要遵守更严格的一套法律和程序。大多数上市实体都是出售过股票的公司,但越来越多的上市有限责任公司出售份额(有时也称为股票),以及其他更奇特的实体(例如,美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英国的单位信托)。然而,你不能将普通合伙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