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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理论/目标结构(目的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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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目的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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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廷·史密斯 (1981) 的说法,四种目的论秩序是目标之间的一种关系,(1) 是“手段”,(2) 是“部分”,(3) 是“具体化”,以及 (4) 是“包含”。这些目的论秩序将三种不同类型的目标相互连接:(1) 目的、(2) 目标和 (3) 宗旨。史密斯使用“目的”一词来指代在自愿行为中直接追求的目标。目的指代我们正在指定为“手段”关系和“部分”关系的两种目的论关系中的一种或两种。这些关系的目的是物理目的、精神目的或人际目的。1. 物理目的要么是改变我周围环境的物理结构(例如将树枝锯成两半),要么是改变我的身体并为了自身利益而移动身体(就像我进行锻炼时那样)。2. 精神目的不是改变物理环境或我的身体,而是“带到我的脑海中”想法、图像或记忆。精神目的的例子是“解决数学问题”、“回忆某人的名字”、“阅读一首诗”和“以准确的方式概念化模糊的见解”。3. 人际目的是影响或影响另一个人的意识。目标的正式定义是,由两个或多个目的组成的目标。最小规模的目标是由最少的目的组成的,而最大规模的目标是由数千个目的组成的。目标与目的在本质上有所不同,因为它们是自愿行为的中介目标,而目的是这些行为的直接目标。目的通过行为直接、立即实现:它是意志活动和努力,它本身就是目的,或者将目的作为其直接结果。然而,自愿行为不能立即实现目标。目标必须通过一系列自愿行为才能实现,这样,它们只有通过实现一系列完整的行为目的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实现目标是中介的:它由实现一系列行为目的来中介。对这种目标定义的解释涉及将目标与完整的行为目的区分开来。完整的行为目的与目标有两个方面的区别。完整的行为目的具有以下特征:(1) 从它们被意志意志的那一刻起,到它们被随后的自愿行为完全实现的那一刻起,它们都始终被设定。这意味着这些目的 (2) 在持续不断地行动和努力中被追求,这样,从我意志实现目的的那一刻起,到我实现目的的那一刻起,我都会毫无间断地行动和努力。

另一方面,目标:(1) 从被意志意志的那一刻起,到它们被实现的那一刻起,并不是始终被设定。相反,它们是在不同时间被设定为我的目标。对目标的追求与不以实现目标为目的的行为方式交织在一起;这些行为方式可能是旨在实现其他目标的行为,也可能是非行为行为方式,例如激情、情绪、白日梦时期、睡眠等。(2) 与这种目标的不连续设定相对应,旨在实现目标的自愿活动和努力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这种对目标的定义表明,它们与目的在设定和追求的方式上有所不同。它们的内容并不一定不同(尽管它们通常不同)。这种内容之间偶尔的相似性在最小规模的目标和完整的行为目的中很明显。在某一时刻,我可能在一个自愿行为中追求并实现一个目标,而在另一时刻,我可能在两个或三个不同的行为中追求并实现一个类似的目标。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目标在一个行为中实现,因此它不过就是这个行为的完整目的。在第二种情况下,它是多个行为的中介目标:它是多个行为目的的排序目标。这种目的和目标之间的区别使我们能够注意到各种行动目标之间的一种根本性差异。这种差异通常被忽略。例如,萨特并没有区分我们凭经验想要的各种目标。对于萨特(《存在与虚无》,巴黎:伽利玛出版社,1943 年)来说,“喝一杯水”和“征服高卢”是我们凭经验想要的无差异目标。然而,我们认为这两种目标之间存在一种根本性差异。目标“喝一杯水”在一个单一的连续行动中实现,而目标“征服高卢”则通过大量的此类行动实现。前者是目的,即一个行为的直接目标,而后者是目标,即多个行为的中介目标。目标与宗旨的关系与目的与目标的关系在本质上不同。目标既不是“手段”也不是“部分”,而是宗旨的“具体化”。目标使“抽象”的宗旨“具体化”。具体来说,目标是未确定通用实例的具体确定。宗旨的本质是未确定的通用实例,而目标的本质是这些实例的特定确定。目的和目标构成了我们行动的独特个体性,而宗旨是我们行动的无条件意义。它们是我们行动的最终“理由”或“为什么”。如果有人问一个人为什么要做某事或“为什么”做某事,他所能给出的最终理由是,他正在做这件事是为了实现宗旨。目标是目的的意义,因为目的被追求的理由是它们实现了目标,宗旨是目标的意义,因为宗旨是我们追求目标的“理由”。


如果我们考虑这些术语及其关系之间的这种秩序和区别,那么事物的秩序可以用类似于上图的方式呈现。一旦一个人在脑海中形成了行动的宗旨,他就会追求实现目标所需的目标,以实现确定的(和想要的)目的,最终实现宗旨。目的、目标和宗旨,由于它们通过四种目的论秩序相互关联,构成了自愿行为的目的论结构。根据这种对目标结构的解释,目标是多个行为的中介目标。因此,它由旨在实现近端和远端影响的一系列行为组成。如果我们使用史密斯从萨特改编的例子,目标“征服高卢”需要一系列行为。为了实现这个军事目标,凯撒大帝可能制定了这一系列行为:• 将领土划分为军团的责任区,以防止高卢部落之间的交流。• 确定军团需要控制的关键地形特征,以建立营地和部队的畅通无阻的通信和供应线等。凯撒大帝的这些假设行为将代表旨在实现近端影响的一系列活动。当然,这系列行为的远端影响仍然是“征服高卢”。上面的结构有五个层次,每个层次都是这些目标之间的一种相互关系。目的与其他目的之间的关系构成了构成这种结构基础的层次:“部分”和“手段”目的之间的秩序是自愿和目标导向行动不可还原的基础。基于这种目的互联的基本层次,存在着第二个层次,它由目的与目标之间的“部分”和“手段”关系组成。并且在这个层次之上,存在着第三个层次:连接目标与其他目标的“部分”和“手段”关系。这些关系为这种目的论结构的第四个层次奠定了基础:“具体化”秩序将目标与宗旨联系起来。在这个层次之上,构建了最顶端的层次,即“包含”秩序,将宗旨与其他宗旨联系起来。这个“包含”秩序中的最终宗旨是“实现某种宗旨”的空宗旨。这是自愿行动中最普遍的目标,目的论关系也由此结束。任何要成为人类行动目标的现象,只有通过以内在的方式融入这种相互关联的目的论结构中才能做到这一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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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类行为的四种目的论秩序” 昆廷·史密斯 发表在:《哲学议题》,第 12 卷,第 3 期,1981 年冬季,第 312-33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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