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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戏剧/灯光/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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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灯光涉及操作光的四个主要可控特性:强度、颜色、方向和运动;以影响舞台照明的四个功能,即气氛、选择性聚焦、造型和可见性。

光的四个可控特性

  • 强度:光源的强度可以从几乎完全黑暗到令人痛苦的明亮。
  • 颜色:通过使用灯光凝胶或电子手段,几乎可以创造出你能想到的任何颜色。颜色可能是创造气氛的主要因素。但是,灯光设计师在选择颜色时必须小心,以确保它们与服装和布景选择的颜色相协调。
  • 方向:这是光线照射舞台的区域。这是造型功能的主要贡献者。光可以来自下方、正上方或两者之间。它们也可以来自演员前面、后面或侧面。每种方向组合对产生的高光和阴影都有其独特的效果。
  • 运动:是指光的变化,无论是强度、颜色还是起源方向的变化。

舞台照明的功能

  • 可见性是舞台照明的首要功能:确保观众可以看到导演或灯光设计师希望他们看到的舞台部分。
  • 造型功能包括创造戏剧世界的一种现实的(或故意不现实的)视图。这是通过战略性地将灯光放置在演员的上方、下方、侧面、前面和后面来完成的。通过使用灯光放置,您可以为演员、道具和布景创造不同类型的亮点和阴影。
  • 选择性聚焦的功能是通过使用高/低强度和强度变化来“强迫”观众关注他们希望他们关注的地方。
  • 气氛的功能既是最困难的,又是最容易维持的功能之一。它很容易,因为只需使用颜色就可以非常简单地完成。然而,它也可以做得过分,以至于变得陈词滥调,而不是让演员和其他方面为戏剧的整体气氛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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