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华集市上的划手/Channell AM
尊敬的阿瑟·莫斯利·查内尔爵士,现任女王法庭部门的陪审法官之一,60 年前出生于已故威廉·弗莱·查内尔爵士(国库大臣)之子,因此他出身法律世家。从幼儿园到哈罗公学,再到剑桥大学三一学院(在那里他以优等生身份闻名),然后通过伦敦法学院进入律师界。他在初级律师行列工作了 22 年,在高级律师行列工作了 12 年。他曾担任罗切斯特的记录员,并担任律师协会总理事会的副主席。他还结过两次婚,现在是一位爵士。
作为一名初级律师,他的业务范围很广;作为一名“高级律师”,他主要处理无陪审团案件,并经常在法庭上辩论地方政府法案的要点。事实上,他已成为有关教堂委员会、委员会、下水道、自来水厂和新街道等小事物的权威人士。他从来都不是一位伟大的律师,也不是一位雄辩的辩护律师;但他以一名优秀的“工人”而闻名,精通法律及其实践;尽管从未期望他光彩照人,但他总是值得信赖,不会犯任何错误。可以这么说,在他 34 年的执业生涯中,他从未在同僚、客户或对手中树敌;可以肯定的是,他从未从法官那里得到过除友善对待以外的任何东西。他是一位安静、友善、体贴的绅士,完全没有自负;在维护英格兰法庭在民事案件中的良好判断力和刑事案件中的人道主义传统方面,他会做得很好。
他不会成为一名伟大的法官;但他是一位非常值得信赖的人,他通过长期服务于法律界获得了荣誉,坐上了高位。
阿瑟·莫斯利·查内尔(1838-1928)于 1860 年赢得剑桥大学 Colquhoun 单人划艇赛,并于 1861 年赢得大学双人划艇赛。他与三一学院第一队一起,在 1861 年的亨利皇家赛艇比赛中,与 J.C. 卡特一起获得大奖赛和女子组冠军。他还参加了 Wyfolds 比赛和双人划艇比赛,输给了伍德盖特的布雷斯诺斯船队。
浮华集市 在查内尔进入初级法院工作时,就以他为特色。他工作了 16 年,于 1914 年退休,及时开始从事与 1914-18 年战争相关的俘获案件的诉讼工作。在他担任这个后者的职位期间,他得到了 40 年的业余游艇爱好者经验的帮助。
约翰·阿克尔接替埃德蒙·沃尔担任牛津大学赛艇俱乐部主席,于 1858 年秋季在牛津引入试训八人赛艇。剑桥大学赛艇俱乐部三年后效仿。这种选择大学赛艇队的新方法扩大了人才库和校内比赛,但仍然让赛艇俱乐部主席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决定选择哪些人参加试训,如何进行试训,以及如何选择最终阵容。虽然这种方法在多年来基本保持原样,但一位“E.B.M.”在 浮华集市(1897 年 4 月 22 日)上提出了一种基于某种形式的座位赛的挑战系统。
亲爱的浮华杂志,—— 在我之前的一封信中,我曾大胆地提出,凭肉眼选择获胜的划手,并不比专家最欣赏的那匹三岁马赢得德比大赛更令人满意。由于您的读者中没有人对这一说法提出异议,我便斗胆地进一步提出一种方法,通过这种方法,在大学赛艇队的席位上,可以降低公众不满的风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什么是坐上赛艇的首席资格?不是原始的体力;体重更不重要,而是那种使人能够最大限度地用力,将船桨划过水面的体力;换句话说,就是最用力地划船。你如何判断两个人中谁划得更用力?这里面的秘密似乎是不可解的。我并不承认有任何秘密。我说,判断两个人中谁划得更用力,就像判断一对马中哪匹马工作量更大一样容易。假设有任意数量的人竞争某条赛艇上的位置,我相信,通过将他们两两配对,可以毫不费力地确定出谁是最强的划手。为什么不采用这样的测试呢?有人可能会说,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测试已经应用了。但如果确实如此——而且可能最近在这方面做了更多的事情——然而,它并没有被用作决定性的、明确的衡量标准。它也没有得到足够的应用。为什么不允许任何人——无论是新生还是其他任何身份,是否有其大学赛艇队的队长批准——向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老牌蓝衣运动员——挑战力量测试——即上面提到的那种力量?难道仅仅因为这样的挑战者战胜了被挑战者,前者就应该先验地有权将后者踢出赛艇队吗?当然,他可能在其他方面表现得不好。他可能无法完成四英里的比赛。他可能在训练中崩溃。但这些都是假设。同样,被挑战者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无论如何,如果主席在被问及为什么选择埃曼努埃尔学院的保罗而不是三一学院的彼得时,能够这样说,不是“因为我认为他是一个更好的人”,而是“因为他在比赛中证明了自己是更优秀的人”。
他如何证明这一点?可能有很多方法;但肯定有一种方法。让我们不要讨论最明显的方法——将一个人放在一条船上,另一个人放在另一条船上,让他们出发,看看谁先到达终点。这将涉及到划桨的技巧,据认为,划桨的技巧需要具备除了纯粹的划手之外的其他资格。是否存在这种区别——除了转向问题,可以通过增加体重相等的舵手来解决——我还没有准备好承认。如果你把八个划桨比赛的获胜者放在一条船上,而将八个失败者放在另一条船上,我敢肯定地押注他们会战胜失败者。但我们不要冒犯根深蒂固的偏见。让我们进行另一种测试,这种测试很难提出合乎常理的异议。让两个人分别划四分之一英里的两段行程,往返一次。在第一趟行程中,让 A 划舵手,B 划船头,在第二趟行程中,交换位置。现在,除了作弊——专家很容易发现——在两趟行程中,舵手处于不利地位的人就是更强的划手。这不是意见问题;这是一个机械原理。如果主席因为某人“划得比另一个人好”而选择了他,那么他就能抵御一切批评。对于挑战他决定的塞拉斯提斯,他会说,“如果你不同意我,就上双人划艇,自己试试谁更强壮。”主席可能不在乎塞拉斯提斯的想法。但塞拉斯提斯在当今社会很常见,有时甚至很麻烦。如果你能准备好用来反驳他的结论性论据,为什么要使用结论性不强的论据呢?无论是针对他还是其他任何批评者?
那么,每个渴望获得大学赛艇队席位的约翰尼,都能挑战那些已经获得参赛资格的人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应试者必须首先证明自己是自己学院中最强大的桨手,当然要排除老队员,才有资格向 P.U.B.C. “报名”。当然,他可以通过参与与上面提到的类似的实际比赛来证明这一点。学院赛艇俱乐部的队长和委员会不会反对这种麻烦。因为他们以及大学都希望那些未经世事的天才划手不会在学院的围墙内默默无闻。赛艇“选拔赛”,而不是那种模棱两可的“八人选拔赛”,可能会变得既时尚又实用。如果不是这样,这种制度将被证明是失败的,最终会消亡。迄今为止,它还没有获得成功的公平机会。哈罗或温彻斯特的学生,无论多么强壮,无论多么有可能成为一流的桨手,都会自然而然地感到羞愧,不敢挑战来自伊顿的那些带着亨利女子杯的荣耀而来的一年级学生。毫无疑问,后者才是真正适合大学赛艇队的人选。但在少数情况下,如果来自非赛艇学校的新人比那些来自赛艇学校的人更出色,他们却没有公平的起跑线。他们几乎没有机会——或者机会很小——来证明如果他们获得了比赛资格,他们会比其他人做得更好。他们应该有这样的机会;如果他们可以在不冒犯的情况下,被允许“报名”,他们就可以得到这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