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是十诫之一,根据圣经,这些诫命是由上帝亲自刻在石碑上的。[1] 这条诫命确立了以色列与雅威之间关系的排他性,[2] 这是一项由雅威在通过埃及十灾和出埃及记将以色列人从奴役中解救出来后发起的盟约。[3] 雅威不仅要与其他神灵一起受到崇拜,甚至要成为较低神灵中的首要神灵,这还不够。
从一般意义上讲,偶像崇拜是对任何受造物的崇拜。[4] 在古代,人们有无数机会参与其他神灵的崇拜或敬拜。然而,根据申命记,以色列人被严格警告不要采用或适应周围民族的任何宗教习俗。[5] 然而,以色列人直到巴比伦囚禁时期的历史,就是违反第一诫命,崇拜“外邦神”,以及其后果的历史。从摩西时代到流亡时期的许多圣经布道都建立在要么崇拜上帝,要么崇拜假神的选择之上。[6] 巴比伦囚禁似乎是一个转折点,此后犹太人整体上是坚定的一神论者,他们愿意为自己的信仰而战(如马卡比起义),并愿意在向其他神灵致敬之前忍受殉道。[7]
Shema 及其伴随的祝福/诅咒揭示了诫命的意图,包括对唯一真神的爱,而不仅仅是承认或外在的遵守。[8] 在福音书中,耶稣引用 Shema 作为第一也是最重要的诫命,[9] 他的使徒们也随之宣讲,那些要跟随基督的人必须离开偶像。天主教教理问答以及宗教改革和宗教改革后的神学家教导,这条诫命适用于现代,禁止崇拜物质偶像,寻求其他来源的灵性活动或指引(例如魔法、占星术等),以及关注世俗优先事项,例如自我(食物、身体上的快乐)、工作和金钱,等等。[10] 天主教教理问答赞扬那些在文化背景下拒绝模仿这种崇拜的人,因为“向上帝献上真实崇拜的责任关乎个人和社会中的所有人”。[11]
为了让神灵得到唯一的崇拜,必须知道他的身份。根据约书亚记,亚伯拉罕来自一个崇拜奇怪神灵的土地和家庭。[12] 然而,当唯一真神向亚伯拉罕显现并呼召他离开故土前往迦南时,他就这样做了。[13] 根据出埃及记,摩西在没有实际烧毁的燃烧的荆棘丛中遇到了上帝。当上帝揭示他派摩西将以色列人从埃及的奴役中解救出来的目的时,摩西问当以色列人问是谁派他来的时,他应该用什么名字回答。上帝回答道:
你要对以色列人说:‘耶和华,你们的祖先的神,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他差遣我到你们这里来。’这就是我的名,直到永远,这就是我的名号,世世代代。
– 出埃及记 3:15(锚圣经)
在出埃及记的叙述中,经过大约 400 年在埃及的奴役,以色列人通过埃及十灾得到了解救。在摩西带领他们出埃及后,雅威在这次解救的基础上与以色列人建立了排他性的盟约。[14] 十诫概括了这份盟约的条款,以禁止崇拜其他神灵的诫命开头。后面的章节进一步阐述了简短的诫命,禁止模仿当地的崇拜习俗和神秘主义。似乎无关的禁令,例如禁止播种混合种子,穿着混合纤维的衣服,或在身体上刻字(即纹身),显然旨在让以色列人远离与魔法利益或其他神灵的崇拜相关的习俗。[15]
违反这条诫命的人,如果被两个证人指证,就会被处死。如果崇拜其他神灵的行为在整个国家蔓延,整个国家就会被毁灭。[16] 试图让其他人参与崇拜假神的人同样会受到死刑,即使是他的近亲也不能宽恕他。[17] 上帝对独一无二的崇拜的兴趣被描绘成一种强烈的嫉妒,就像丈夫对妻子的嫉妒一样。“不可随从别的神,就是你们周围列国的那些神。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在你们中间的,是一位忌邪的神,他的怒气必向你们发作,必将你们从地上灭绝。”[18]
尽管存在这种个人关系及其排他性条件,但以色列人直到巴比伦囚禁时期的历史,就是违反第一诫命,崇拜“外邦神”,以及其后果的历史。不仅普通百姓用迦南神和崇拜代替了唯一真神,在北方和南方王国,多神论和崇拜外邦神实际上几乎成为官方政策,尽管先知们反复发出警告。[19]
从摩西时代到流亡时期的许多圣经布道的力量,都来自它所提出的“要么耶和华,要么其他神灵”的鲜明选择。在公元前 9 世纪,以利亚在迦密山与巴力进行了一场关于控制降雨权,从而控制神权的大比拼,他提出了挑战:“如果耶和华是神,你们就跟随他;如果巴力是神,你们就跟随他。”
– 偶像崇拜,哈珀柯林斯圣经词典[20]
尽管那天取得了明显的胜利,并赢得了人民的拥护,但由王后耶洗别推行的官方多神论政策却没有任何改变。
耶利米、以西结和何西阿将以色列人崇拜其他神灵的行为称为属灵的通奸:[21] “我为他们淫乱的心,离弃我,为他们眼目贪恋偶像而忧愁。”[22] 这导致了耶和华与以色列之间的盟约破裂和“离婚”,[23] 表现为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的征服,随之而来的是流亡,北方王国从未从这场流亡中恢复过来。
圣经将但以理和他的同伴描绘为鲜明的正面例子,他们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拒绝向其他神灵致敬。在流亡期间,尼布甲尼撒为自己建造了一座金像,并命令所有臣民崇拜它。三位犹太官员——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他们在年轻时与但以理一起被带到巴比伦,他们拒绝向这尊雕像鞠躬。当他们面临在火炉中被烧死的命运时,他们表达了他们的信仰以及他们的决心:“我们的神能救我们脱离这火炉,也能救我们脱离你的手,王啊。即使他不救我们,王啊,我们也要让你知道,我们决不侍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24] 在大流士统治的后期,但以理拒绝放弃对上帝的私下祈祷,而改为向国王祈祷,结果他被判处死刑:被扔进狮子坑。[25] 根据但以理书,一位天使来封住狮子的嘴,使但以理免遭伤害,第二天早上,他被国王本人救了出来。[26]
犹太教的核心祈祷是 Shema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耶和华是独一的神。
– 申命记 | 申命记[27]
它与“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耶和华你的神”一起,被印刷在门楣上,即犹太教虔诚信徒家中门框上的一个小管状盒子里。 [28] 这种形式是为了履行将“申命记”的字句刻在“你房屋的门框上”的诫命(圣经诫命)。[29] “成千上万的殉道者在死前并没有喃喃自语地念着数字真理。当他们说神是一位的时候,他们的意思是……宇宙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与这位神相比,也不能取代这位神……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宁愿死也不愿放弃[这些价值观]。”[30]
在巴比伦被掳的经历中,对一神论的民族决心得到了巩固。诗篇 137 篇深刻地表达了以色列人整体在流亡期间所经历的悲伤和苦难。流亡期间所经历的艰难时期,每年在阿夫月第九日被纪念,届时犹太人会禁食并朗读耶利米哀歌,以哀悼犹大和第一圣殿的毁灭。 [31] 在随后的几个世纪里,犹太人宁愿忍受死亡,也不愿向任何其他男人或神献上应得的敬意。例如,在马加比起义的早期,许多犹太人因为拒绝承认塞琉西王朝的神而成为殉道者。[32] 安提阿古斯·以皮法尼在公元前 167 年攻占耶路撒冷后,禁止了《摩西五经》,并在第二圣殿里引入了对异神的崇拜,引发了许多犹太人的反抗。[33] 他们在收复圣殿以及为庆祝仪式奇迹般地提供油方面取得的成功,在犹太节日光明节中得到纪念。 [34]
诗篇 137 篇 (和合本) 我们坐在巴比伦的河边, |
他们说:“拆毁它!拆毁它,直到根基!”
虽然犹太人从巴比伦被掳以来,一直把自己与对物质偶像或自称神的个人的崇拜区分开来,但对魔法艺术(咒语、符咒、护身符、治疗装置、特殊食物、幸运和不吉利的日子、神奇数字以及大量秘密仪式)的倾向和实践,仍然存在于一些宣称犹太教为其信仰的人群中。 [42] 这种情况从古代就一直存在,当时以色列人曾在埃及生活了 400 年,埃及遍布魔法,因此错误地认为,将约柜带到战场上就能保证胜利。 [43] 尽管这种做法是被禁止的,但并不令人惊讶,因为“古代以色列人并非不受控制神的欲望的影响。”[44] 但是,迈蒙尼德警告说,犹太教中的特殊物品(例如门框上的小盒)和祷告(例如“申命记”)是为了提醒人们对神的爱及其诫命,本身并不能保证好运。[45]
在新约
[edit | edit source]根据福音书,耶稣说最大的诫命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46] 他所引用的申命记中的经文在现代被称为“申命记”,它是一个强调神独一无二,以色列人只敬拜神的神圣宣言。 [47]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对比了对神的崇拜和对物质财富的追求,并警告说:“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钱财。”[48]
根据使徒行传,斯蒂芬总结了以色列的灵性历史,并引用了先知阿摩司的话,他指出对异神的崇拜是导致以色列被巴比伦人击败和随后的流亡的原因。 [49] 在使徒行传中,使徒们后来讨论了成为耶稣基督门徒的异教徒需要做出哪些即时的行为改变。他们决定指示新信徒:“你们要禁戒偶像祭物、血、勒死的牲畜和淫乱。”[50]
在雅典,保罗看到这座城市充满了偶像,感到非常沮丧,[51] 在亚略巴古,他向人们介绍了以色列的神,他是万物的创造者,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偶像代表他。他教导道
我们既是神所生的,就不当以为神性像金、银、石,是人手所雕刻、所想像出来的。神过去任凭万国人各行其路。然而,神如今要人悔改,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按着公义,借着自己所立的人,审判天下。神已经使这立人从死里复活,叫众人知道这是真的。
– 使徒行传 17:29-3 (和合本)
根据以弗所书,当人们对保罗的布道做出回应,转离偶像崇拜时,保罗引起了银匠的愤怒(他们担心偶像销售量下降,收入会减少)。[52] 保罗教导基督徒应该积极避免参与对神以外任何事物的崇拜。他认为,崇拜神和崇拜任何其他灵性存在是不相容的,这是常识
所以,我的亲爱的弟兄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我所说的是你们有智慧的人;你们自己判断我所说的话……我说献给偶像的祭物算什么呢?偶像算什么呢?我告诉你们,外邦人所献的祭物,是献给鬼魔,不是献给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魔有分。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你们不能吃主的桌子,又吃鬼魔的桌子。我们岂是惹主的忌恨吗?我们比祂强吗?
– 哥林多前书 10:14, 19-22 (和合本)
保罗警告加拉太人,那些沉迷于偶像崇拜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并且在同一章节将巫术与偶像崇拜联系起来。[53] 在他写给腓立比人的信中,他提到那些“以肚腹为神”的人。[54] 在新约圣经的几处经文中,包括登山宝训,都将“爱钱”与偶像崇拜联系起来。[55] 使徒雅各布斥责那些专注于物质的人,用类似于旧约先知的语言说:“你们祈求,却不蒙应允,是因为你们祈求得不好,是要浪费在你们的宴乐上。你们这淫乱的人哪,你们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56]
保罗赞扬帖撒罗尼迦教会说:“你们在神里的信心,传遍了天下……他们讲述你们怎样从偶像转向真神,事奉那又真又活的神,并且等候他从天上降下,就是他从死里复活的儿子,耶稣,拯救我们脱离将来的忿怒。”[57] 保罗在给罗马书的信中指出,崇拜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是导致性道德和社会道德崩溃的原因。[58] 使徒彼得和启示录也提到崇拜其他神与性罪之间的联系,无论是比喻的还是字面的。[59]
使徒约翰简单地写道:“小子们,你们要自守,远离偶像。”[60]
在天主教教会
[edit | edit source]神通过将自己的名告诉以色列人,向他们显明自己……神有名字;他不是一个无名力量。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03
天主教教会教导说,第一诫禁止崇拜除唯一的主之外的神,例如,在十诫的引言中:“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曾把你从埃及地,从作奴隶之家领出来。”[61] 通过先知,神呼召以色列和所有国家转向他,这位唯一的神:“你们要归向我,便得救。地极的人都当转向我,你们就必得救。因为我是神,再没有别神……凡有血气的,都要在我面前下跪,凡有舌头的,都要称颂我。”(以赛亚书 45:22-24,参见腓立比书 2:10-11)[62]
因为神的身份和超然性在圣经中被描述为独一无二,[63] 天主教教会的教导禁止迷信以及不敬神,并解释说,这条诫命被违反的原因是,人们将神圣的力量归于图像,以及神化任何不是神的东西。“人无论何时将对神的敬畏与尊崇献给受造物,而非神,不论是神或魔鬼……权力、快乐、种族、祖先、国家、金钱等等,都犯了偶像崇拜的罪。”[64] 教理问答赞扬那些在文化背景下拒绝模仿这种崇拜的人,[65] 并指出“向神献上真正敬拜的义务,与人作为个人和社会存在都息息相关。”[66] 天主教教理问答指出,这条诫命在整个圣经中被反复提及,并引用了一些经文,描述了那些将信任寄托于神以外的人所面临的世俗后果。
圣经不断提醒人们不要“偶像,就是人手所造的,银的、金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制造偶像的人如同偶像,凡依靠他们的也如此。”(诗篇 115:4-5, 8;参见以赛亚书 44:9-20;耶利米书 10:1-16;但以理书 14:1-30)。然而,神是“永生神”(约书亚记 3:10;诗篇 42:3;等等),他赐予生命,并在历史上干预。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112
虽然承认神与人交往,包括先知,[67] 天主教教理问答教导说,第一诫禁止所有试图控制神秘力量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与对神的敬畏、尊重和爱相矛盾,而这些敬畏、尊重和爱只应献给神。[68] 即使出于“善意”,例如寻求恢复某人的健康,这种做法也是被禁止的,“所谓传统疗法的使用不能证明求助于邪恶力量或利用他人的轻信是合理的。”[69]
所有形式的占卜都应被拒绝:求助于撒旦或恶魔、招魂或其他被认为能“揭示”未来的做法(例如,申命记 18:10;耶利米书 29:8)。查阅星象、占星术、手相、解梦、解签、透视现象,以及求助于灵媒,都掩盖了人们想要控制时间、历史和最终控制其他人的愿望,以及想要讨好隐藏力量的愿望。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116
不敬神,包括试探神、亵渎和西蒙尼,也被认为是违反了第一诫。[70] 教理问答指出,无神论通常基于对“人类自主性的错误理解”,[71] 所有形式的无神论都因为其共同否认神的存在而被认为违反了第一诫。[72] 无神论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被描绘成逃避终极存在问题的懒惰行为,而且“往往等同于实质上的无神论”。[73]
宗教改革和宗教改革后的评论
[edit | edit source]G. 坎贝尔·摩根牧师 强调了第一诫在耶和华介绍自己的名字之后被赋予的重要性,他说:“神在这里宣告自己的名字,有着深刻的意义……如果不了解神的本性,就拿走这条诫命,就会剥夺其强大的力量。”[74]
摩根认为,每个人都有“一个中心、一个动机、一个理由、一个圣所、一个神”,他们的能量和忠诚都指向那里。“在所有情况下,人都需要一个神,一个王,一个立法者——一个制定计划、发布命令并要求服从的人。这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揭示了偶像崇拜的起源。”[75] 摩根继续论证,因此“偶像崇拜”并非由地理或文化定义,而是由那些不是神的崇拜对象所定义,这些对象可能是精神上的或物质上的。
马丁·路德、马太·亨利、约翰·加尔文和约翰·卫斯理在他们的评论中写道,在“不可有别神”的诫命中,神指的是心灵的归属。[76] 在路德对这条诫命的解释中,他解释道
[偶像崇拜]并非仅仅在于树立一个偶像并崇拜它,而是在于人心,它贪婪地注视着其他东西,寻求来自受造物、圣徒或魔鬼的帮助和安慰,既不关心神,也不盼望来自神的恩典,也不相信神乐意帮助,也不相信它所经历的一切好事都来自神。
– 马丁·路德[77]
与古代作家和犹太神学家(见上)一样,路德认为神秘主义或魔法行为是违反这条诫命的,他解释说,那些通过这种方式寻求利益的人“与魔鬼立约,以便魔鬼给他们很多钱,或者帮助他们处理恋爱关系,保护他们的牲畜,恢复他们丢失的财产,等等。因为所有这些都将他们的心和信任寄托于真神以外的东西,不再期盼真神的恩典,也不再寻求真神的帮助。” [78]
与新约作者一样,摩根认识到,偏离对神的崇拜常常与性道德沦丧有关:“这是那些失去神的人,在堕落的维纳斯神殿前膜拜的贡品。”[79] 他引用腓立比书 3:18-19 来支持这一观点,即贪吃和追求肉体快乐也是普遍存在的,但并非新的,是偶像崇拜的例子。
加尔文回忆了摩西对以色列人的警告:“不可随从别神,就是住在你们四围诸民的神。”,并指出这条诫命是在周围文化中充斥着迷信诱惑,而且缺乏良好榜样的情况下被颁布的。[80] 此外,他解释说,仅仅将耶和华置于首位,而对其他迷信或崇拜对象给予较低的尊重是不够的。
我们知道,当以色列人崇拜他们的巴力时,他们并没有将巴力完全取代神,将至高无上的力量赋予他们;然而,这是对神崇拜的一种不可容忍的亵渎。
– 约翰·加尔文[81]
在约翰·加尔文四篇布道集的第一篇和第二篇中,他也劝诫基督徒不要为了避免迫害而伪造宗教行为,因为这些行为并非对真神的崇拜。他认为基督教会的成长是建立在那些愿意为信仰献身的人“播下的种子”之上,他们宁愿死也不愿崇拜或假装崇拜假神,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就不会有基督教会。他说,如果一个人为了神的道什么也不愿受苦,那就是把耶稣基督变成他自己的形象:“难道这不是想把耶稣基督改造成我们肉体想要的样子吗?”皮埃尔·维雷特,一位瑞士宗教改革神学家,与约翰·加尔文同时代,也持类似观点。[82]
维雷特和加尔文等改革家赋予这些选择以社会意识:行为选择会带来社区性的影响,从提供不良榜样和引导他人犯下同样的罪,到招致上帝对所有人的愤怒,再到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最后到破坏殉道者的努力。
– Shepardson[83]
加尔文和维雷特都没有主张鲁莽的殉道或故意制造公共骚乱,而是尽可能地以“基督徒的谦逊”做出公开的选择,甚至建议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离开某个地区(自我流放)有时是对迫害最现实的反应。[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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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教理问答三,第一部分:第一诫命,由 F. Bente 和 W.H.T. Dau 翻译,出版于:《三语康科迪亚:福音派路德教会的象征书籍》,圣路易斯:康科迪亚出版社,1921 年,第 565-77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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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命记 18:9; 申命记 18:9 注释,约翰·加尔文,《律法和合:第一部分,律法:第一诫命》
- ↑ 约翰·加尔文,《律法和合:第一部分,律法:第一诫命》
- ↑ Shepardson, Nikki, Burning zeal: the rhetoric of martyrdom and the Protestant community in Reformation France 1520 – 1570, 2007, Associated University Presses, ISBN 9780934223874, pp. 13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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