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不可偷窃
不可偷窃 是十诫之一,[1] 这些诫命被法律学者、犹太学者、天主教学者和后宗教改革学者广泛理解为道德准则。[2] 出埃及记描述了十诫是由上帝对摩西说出的,[3] 刻在两块石板上,由上帝的手指刻下,[4] 后来由摩西写在石板上。[5]
尽管通常被理解为禁止未经授权的私人物品占有,但这条诫命有时被解释为更狭隘地适用于“偷窃”他人(绑架)或“偷窃”性(强奸)。[6] 无论哪种情况,都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古代犹太文化中禁止未经授权的私人物品占有,以及在早期基督教文化中,偷窃和贪婪被认为是严重的罪恶。哥林多前书断言,小偷、骗子和贪婪的人将被排除在上帝的国度之外,正如淫乱的人、拜偶像的人和性不道德的人一样,但那些抛弃这些罪恶的人可以在主耶稣的名下被圣洁和称义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男妓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敲诈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在过去是这样,但你们已经被洗净,已经被圣洁,已经被主耶稣基督的名和我们神的灵称义了。
– 哥林多前书 6:9-11 (ESV)
反对偷窃的诫命被视为“爱人如己”诫命的自然结果。[7] 禁止渴望禁制之物的诫命也被视为个人对控制思想和欲望的道德准则。[8]
希伯来语中翻译成“偷窃”的词语是“ganab”。[9] 希伯来圣经包含了许多禁止偷窃的命令,以及对这种罪行的负面后果的描述。创世纪的故事描述了拉结从她父亲拉班家中偷窃了家用物品,当时她与丈夫雅各布和孩子们一起逃离了拉班的家。[10] 拉班热切地追赶雅各布以取回他的物品,并打算伤害他,但拉结藏起了偷来的物品,避免了被发现。出埃及记 21:16 和申命记 24:7 将相同的希伯来语词应用于绑架(偷窃一个人),并要求对这种罪行判处死刑。
希伯来语中翻译成“偷窃”的词语更常用于物质财产。可以要求赔偿,但没有死刑的司法惩罚。但是,如果小偷被发现夜间破门而入,并且在房主可能合理地担心会受到更大的伤害的情况下,小偷可能会被杀。古代希伯来人的理解尊重私有财产权,即使是在可能属于意外情况的情况下,例如牲畜在另一个人的田地或葡萄园里吃草,也要求赔偿。
人若偷牛或羊,杀之或卖之,必偿牛五倍,偿羊四倍。若盗贼被发现破门而入,被打死了,就没有罪;但若太阳已经升起,就有罪,必偿还。他若无力偿还,就必为他的罪卖身。若偷来的牲畜在他手中被发现还活着,无论是牛、驴、羊,都要偿还双倍。若人使田地或葡萄园被牲畜吃光,或使自己的牲畜走失,在别人的田地里吃草,就要从自己最好的田地和葡萄园里赔偿。若火势蔓延,烧着了荆棘,烧着了堆积的谷物或正在收割的谷物,或烧着了田地,点火者必偿还一切损失。若人将钱财或货物交与邻舍保管,被从那人房屋中偷去,若盗贼被发现,就要偿还双倍。若盗贼没有被发现,房主就要到神面前,指证自己是否没有将手伸到邻舍的财物上。无论是牛、驴、羊、外衣,或任何失落的东西,只要有人说:“这是我的”,双方都要到神面前。神判定谁有罪,谁就要偿还邻舍双倍。
– 出埃及记 22:1-9 (ESV)
在利未记中,禁止抢劫和偷窃的命令在爱人如己的语境中被重复,并且禁止范围扩大到包括在贸易和谈判中进行虚假或欺诈的交易。雇工的工资不得拖欠。邻舍不可欺压或抢劫彼此。邻舍要坦诚地对待彼此,保护彼此的生命,克制复仇和怨恨,并在诉诸法庭的事情上维护公义和公正。[11]
箴言将受害者对小偷的反应(小偷为了满足饥饿而偷窃)与嫉妒的丈夫对通奸的反应进行了对比。小偷并没有被受害者所厌恶,尽管小偷必须做出赔偿,即使这会让他倾家荡产。相反,嫉妒的丈夫不会接受任何补偿,他会用伤痕和耻辱来报复通奸者,不会放过他的愤怒复仇的机会。[12] 撒迦利亚书描述上帝诅咒小偷的家和那些发假誓的人的家[13],耶利米书描述小偷在被抓时会蒙羞。[14]
犹太教法律列举了 613 条诫命或诫命,包括禁止偷窃以及许多其他与保护私有财产和管理相关案件中的司法相关的诫命。
467. 不得暗中偷窃钱财(利未记 19:11)
468. 法院必须对小偷实施惩罚措施(出埃及记 21:37)469. 每个人都必须确保自己的秤和砝码准确无误(利未记 19:36)470. 不得用秤和砝码作弊(利未记 19:35)471. 即使不使用,也不得拥有不准确的秤和砝码(申命记 25:13)472. 不得移动界标来偷窃别人的财产(申命记 19:14)473. 不得绑架(出埃及记 20:13)474. 不得公开抢劫(利未记 19:13)474. 不得扣押工资或不偿还债务(利未记 19:13)475. 不得贪婪并策划获取他人的财产(出埃及记 20:14)476. 不得觊觎他人的财产(申命记 5:18)477. 归还被抢的物品或其价值(利未记 5:23)478. 不得忽视失物(申命记 22:3)479. 归还失物(申命记 22:1)480. 法院必须对攻击他人或损坏他人财产的人执行法律(出埃及记 21:8)
– 迈蒙尼德的《密茨沃之书》
迈蒙尼德(拉姆班)认为偷窃是从贪婪的欲望到谋杀的进程中的一步。当拥有被觊觎物品的人抵抗其不公正的获取时,小偷就会诉诸暴力,并可能犯下谋杀罪。
欲望导致贪婪,贪婪导致偷窃。因为如果(被觊觎物品的)主人不愿意出售,即使他被提供了一个好价钱,并且被恳求接受,(觊觎物品的)人也会来偷窃它,正如经上所写(弥迦书 2:2)[弥迦书 2:2],“他们觊觎田地,(然后)偷窃它们。”如果主人为了收回自己的钱或防止偷窃而接近他,那么他就会来谋杀。去看看亚哈[亚哈]和拿伯[拿伯]的例子吧。
– 迈蒙尼德斯[15]
迈蒙尼德斯的告诫,要从亚哈和拿伯的例子中吸取教训,指的是列王纪上 21 章中以色列王亚哈试图说服耶斯列人拿伯将自己宫殿旁的葡萄园卖给他。亚哈想要这块地作为菜园,但拿伯拒绝将这块地卖给亚哈或与亚哈交易,他说:“耶和华Template:LORD不容我将我祖宗留给我的产业给你!”[16] 于是,亚哈的妻子耶洗别密谋以亚哈的名义给拿伯城里的长老和贵族写信,指示他们让两个无赖作假证,声称拿伯诅咒了上帝和国王。拿伯随后被石头打死,亚哈便占有了拿伯的葡萄园。经文中描述了Template:LORD对亚哈非常愤怒,先知以利亚宣布了对亚哈和耶洗别的审判。[17]
新约观点
[edit | edit source]新约重申了不可偷窃的诫命,[18] 对这种行为的精神后果发出了严厉的警告,[19] 并维护了私有财产权的基本理念以及政府当局惩罚窃贼的适当作用。[20] 窃贼被敦促不再偷窃,而是用自己的双手努力工作,以便他们能够与有需要的人分享。[21] 政府官员被命令对自己的薪水感到满足,不要利用自己的职位谋取不义之财。[22]
虽然新约肯定了私有财产权,但其首要主题是人应该信靠上帝,希望上帝,而不是信靠自己的物质财富,并承认在爱上帝和爱钱之间存在着内心斗争。
不要在地上为自己积攒财宝,在那里虫子咬,锈蚀损坏,贼也挖洞进去偷。要在天上为自己积攒财宝,在那里虫子咬不了,锈蚀损坏不了,贼也挖洞进去偷不了。因为你的财宝在哪里,你的心也在哪里。眼睛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健康,你的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你的全身就黑暗。你里面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有多大!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因为他必憎恶这一个,爱那一个;或是亲近这一个,轻视那一个。你们不能事奉上帝和钱财。
– 马太福音 6:19-24[23]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就是大利。因为我们没有带什么到世上来,也不能带什么去。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贪财的人,就如落在网罗里一样。他们为了追求财富,就落入许多无知而有害的私欲之中,这些私欲使人陷入败坏和毁灭。因为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些人贪财,就偏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 提摩太前书 6:6-10[24]
罗马天主教会的教导
[edit | edit source]天主教的教导认为,“不可偷窃”的诫命是“爱人如己”的诫命的体现。[25] 这条诫命被认为禁止夺取或占有邻居的财物,并要求尊重私有财产权。
第七诫禁止不公正地夺取或占有邻人的财物,并以任何方式在与邻人的财物有关的事宜上对其进行不公正的对待。它要求在管理地上财物和人类劳动的成果方面做到公正和慈善。为了共同利益,它要求尊重财物的普遍目标,尊重私有财产权。
– 天主教教理问答[26]
天主教的教导指出,在经济事务中,尊重人的尊严要求实践节制,这是调节对世俗财富的依恋的美德;公正,这是维护我们邻居权利并给予应得的权利的美德;以及团结,这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黄金法则相一致。[27] 即使不与民法的明确规定相矛盾,任何形式的不公正地夺取和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都违反了第七诫:因此,故意保留借来的物品或遗失的物品;商业欺诈;支付不公正的工资;利用他人的无知或困境而抬高物价。以下也被认为是道德上不合法的:投机,其中一个人故意人为地操纵商品价格以获得优势,损害他人利益;腐败,其中一个人影响那些必须根据法律做出决定的人的判断;将企业的公共利益用于私用;工作做得不好;逃税;伪造支票和发票;过度支出和浪费。故意破坏私人或公共财产违反了道德法,需要进行赔偿。此外,天主教的教导要求严格遵守合同和承诺。不公正需要对所有者进行赔偿。[28]
承诺必须兑现,合同必须严格遵守,前提是其中做出的承诺在道德上是公正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决于自然人或法人之间合同的履行,包括购买或出售、租赁或劳动合同的商业合同。所有合同必须真诚地达成和执行。合同受交换正义的约束,交换正义根据对权利的严格尊重,规范个人和机构之间的交换。交换正义有严格的义务;它要求保护财产权,偿还债务,并履行自愿签订的义务。没有交换正义,其他任何形式的正义都不可能实现。
– 天主教教理问答[29]
天主教的教导提醒我们,耶稣命令门徒优先爱他胜过一切人和事,并命令他们为了他和福音的缘故“舍弃一切”。[30] 耶稣以耶路撒冷的穷寡妇为榜样,她从贫困中拿出她所有的生活费用。[31] 与财富分离被描绘为进入天堂的必要条件。[32] “心灵贫穷的人有福了”[33] 代表了对那些没有得到他们所有物质渴望的人的期望,他们更有可能通过耶稣基督来寻求他们精神渴望的满足。“主为富人忧愁,因为他们把他们的慰藉放在丰富的财物上。”[34] “我想要见上帝”表达了人类的真正愿望。永生的水解渴了对上帝的渴望。[35] 对今世财物的依恋是一种束缚。圣经的解决办法是对真正幸福的渴望,这种幸福是在寻求和发现上帝中找到的。圣徒们必须努力,在从高处的恩典中,得到上帝所应许的美好事物。忠实的基督徒制服他们对财富的渴望,并在上帝的恩典中战胜了快乐和权力的诱惑。[36] 因为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性命,有什么益处呢?[37]
宗教改革和宗教改革后的观点
[edit | edit source]马丁·路德将这条诫命归因于上帝想要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愿望。他认为这条诫命不仅禁止侵占他人的财产,还禁止在市场、工作场所或任何其他进行交易的地方进行任何不公正和欺诈的交易。路德进一步描述了疏忽和玩忽职守,如果这种疏忽导致雇主蒙受损失,则构成违反这条诫命的行为。同样,在有偿工作中的懒惰和不忠被视为一种欺诈,比用锁和螺栓可以防止的小偷窃行为更严重。[38]
此外,在市场和一般的贸易中,这种做法也以最大的规模蓬勃发展,人们公开用劣质商品、错误的计量单位、重量、硬币,以及通过灵活机巧的金融手段或巧妙的技巧来欺骗他人;同样,当一个人在交易中对另一个人漫天要价,肆意压价,剥削和使他陷入困境时,也是如此。谁能够讲述或思考所有这些事情?总之,这是地球上最常见的技艺和最大的行会,如果我们观察整个世界的各种生活状况,它无非是一个巨大的、广阔的摊位,充满了伟大的窃贼。
因此,他们也被称为“旋转椅强盗”、“土地和公路强盗”,而不是那些偷走现款的撬锁和潜行小偷,而是那些坐在家里[在家]并被称为伟大的贵族,以及尊贵、虔诚的公民,却以正当的借口抢劫和偷窃。
– 马丁·路德,《大问答集》[39]
马丁·路德教导说,每个人都有义务,冒着上帝不悦的风险,不仅不对邻居造成伤害,也不剥夺邻居的利益,也不在任何交易或贸易中做出任何不忠或恶意的行为,而且要忠诚地为他保存他的财产,保护和促进他的利益,尤其是当一个人接受金钱、工资和生活来源作为这种服务时。那些违反这条诫命的人可能逃脱了绞刑架,但他将逃脱不了上帝的怒火和惩罚。路德认为,必须向年轻人灌输这种思想,让他们小心不要追随老一代的违法人群,而是要将目光放在上帝的诫命上,“免得他的怒火和惩罚降临到他们身上”。[40]
约翰·加尔文解释说,因为不公正是对上帝的憎恨,所以反对偷窃的诫命的意图是,人必须归还每个人应得的。这条诫命禁止我们渴望其他人的财物。加尔文认为,每个人的财产并非偶然落到他的手中,而是由万物的至高主宰分配的。因此,没有人可以将自己的手段用于邪恶的目的而不犯下违反神圣安排的欺诈行为。加尔文断言,上帝看到了那些狡猾的人为了设下圈套来捕捉那些比较单纯的邻居而进行的一连串欺骗行为。对加尔文来说,违反这条诫命的行为不仅限于金钱、商品或土地,而是扩展到各种权利。如果我们拒绝履行对邻居的义务,我们就欺骗了邻居,使他们受到伤害。如果代理人或懒惰的管家浪费了雇主的财产,或者没有适当注意其财产的管理;如果他无端浪费或奢侈浪费委托给他的钱财;如果一个仆人嘲笑他的主人,泄露他的秘密,或以任何方式背叛他的生命或财产,那么上帝的怒火就会降下来。同样,主人如果残酷地折磨他的家人,也会招致上帝的怒火,因为他犯了对上帝的偷窃罪;所有那些没有偿还他们欠他人的东西的人,以及那些扣留或拿走不属于他们自己的东西的人,也将会受到惩罚。[41]
加尔文进一步教导说,服从要求我们对自己的命运感到满足。我们应该只渴望获得诚实和合法的利益。我们不应该企图通过不公正的手段变得富有,也不应该掠夺邻居的财物,以增加自己的财富。我们不能积累用他人鲜血残酷地榨取的财富。我们应该始终如一地努力尽力向所有人提供我们的建议和帮助,帮助他们保留他们的财产;或者,如果我们必须与那些奸诈或狡猾的人打交道,我们宁愿放弃一些自己的权利,也不愿与他们争执。加尔文进一步断言,个别基督徒应该为那些在困境中的人提供帮助,从自己的富足中帮助他们的贫困。[42] 加尔文将反对偷窃的诫命描述为要求坚定不移地履行任何和所有义务。
最后,让我们每个人都考虑自己对他人负有多少责任,并以诚信支付我们所欠的。同样,人民也要对他们的统治者表示应有的敬意,耐心服从他们的权威,遵守他们的法律和命令,不要拒绝他们能够忍受而不牺牲上帝的恩典的事情。同样,统治者也要照顾好他们的人民,维护公共和平,保护善良的人,压制邪恶的人,在所有方面都要像那些必须向万物的审判者上帝交待他们职位的人一样行事……老年人也应该用他们的智慧和经验(他们在这些方面远远优于年轻人)来引导年轻人的软弱,不要用尖酸刻薄的话语攻击他们,而是将严格与宽松和和蔼可亲的态度结合起来。仆人要勤勤恳恳、恭敬地服从他们的主人,不要做表面功夫,而是从内心出发,像上帝的仆人一样服从。同样,主人也不要对仆人刻薄和冷淡,也不要过度苛刻地折磨他们,也不要羞辱他们,而应该将他们视为兄弟和我们天父的同伴,因此,他们有义务用相互的爱和仁慈对待他们。我说,每个人都要这样考虑自己在自己的位置和秩序上应该为邻居做些什么,并支付他们所欠的。此外,我们必须始终参考立法者,并记住,要求我们促进和保护我们同类利益和便利的法律同样适用于我们的思想和双手。
– 约翰·加尔文[43]
马太·亨利认为,禁止偷窃的诫命适用于不公正地获取、罪恶地花费和罪恶地节俭。人不能拿走他人的财物,也不能侵犯其财产的边界。人必须归还丢失的东西。人必须偿还欠款:债务、租金、工资、税收和什一税。[44]
这条诫命禁止我们通过罪恶地花费,或通过罪恶地节俭而剥夺自己应得的东西,以及通过移动古老的界碑,侵犯邻居的权利,从邻居的身上、房子里或田野里强取豪夺地或秘密地拿走他的财物,在交易中欺骗人,以及不归还借来的或找到的东西,不支付正当的债务、租金或工资,以及(最糟糕的是)在货币或收入方面,或在献给宗教服务的东西方面,剥夺公众。
– 马太·亨利[45]
- ↑ 出埃及记 20:1-21,申命记 5:1-23,"十诫",新圣经词典,第二版,泰恩代尔出版社,1982 年,第 1174-1175 页
- ↑ 法官如何思考,理查德·A·波斯纳,哈佛大学出版社,2008 年,第 322 页;"十诫",新圣经词典,第二版,泰恩代尔出版社,1982 年,第 1174-1175 页;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杰弗里·W·布罗姆利,1988 年,第 117 页;更新神学:从灵恩视角进行的系统神学,J·罗德曼·威廉姆斯,1996 年,第 240 页;做出道德决定:基督教对个人和社会伦理的理解,保罗·T·耶西尔德,1991 年,第 24 页
- ↑ 出埃及记 20:1
- ↑ 出埃及记 31:18,申命记 9:10,天主教教理问答 2056,http://www.vatican.va/archive/catechism/p3s2.htm,"十诫",新圣经词典,第二版,泰恩代尔出版社,1982 年,第 1174-1175 页
- ↑ 出埃及记 34:28
- ↑ 出埃及记 20:13 注释,犹太研究圣经,牛津大学出版社(2004 年),第 150 页;b. Sanh. 86a;
- ↑ 利未记 19:18,罗马书 13:9,天主教教理问答 2400-2401 http://www.vatican.va/archive/ccc_css/archive/catechism/p3s2c2a7.htm
- ↑ Sefer Ha-chinukh,Mitzva 416,http://www.vbm-torah.org/parsha.63/17yitro.htm
- ↑ NIV 完整和合本,Zondervan,1981 年
- ↑ 创世纪 31
- ↑ 利未记 19:9-17
- ↑ 箴言 6:29-35
- ↑ 撒迦利亚书 5:1-4
- ↑ 耶利米书 2:26
- ↑ 迈蒙尼德,希尔科特·格泽拉·瓦·阿维达 1:11,参见:http://www.vbm-torah.org/parsha.63/17yitro.htm
- ↑ 列王纪上 21:4 (JPS)
- ↑ 列王纪上 21:20-23
- ↑ 马太福音 19:18,马可福音 10:19,路加福音 18:20
- ↑ 哥林多前书 6:10
- ↑ 彼得前书 4:15,罗马书 13
- ↑ 以弗所书 4:28
- ↑ 路加福音 3:14
- ↑ 马太福音 6:19-24 ESV
- ↑ 提摩太前书 6:6-10 ESV
- ↑ 罗马书 13:9,天主教教理问答 2400-2401 http://www.vatican.va/archive/ccc_css/archive/catechism/p3s2c2a7.htm
-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401 http://www.vatican.va/archive/ccc_css/archive/catechism/p3s2c2a7.htm
-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407 http://www.vatican.va/archive/ccc_css/archive/catechism/p3s2c2a7.htm
-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412 http://www.vatican.va/archive/ccc_css/archive/catechism/p3s2c2a7.htm
-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410-2411 http://www.vatican.va/archive/ccc_css/archive/catechism/p3s2c2a7.htm
- ↑ 路加福音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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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544, http://www.va/archive/catechism/p3s2c2a9.htm
- ↑ 马太福音 5:3
-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547, http://www.va/archive/catechism/p3s2c2a9.htm
-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557, http://www.va/archive/catechism/p3s2c2a9.htm 约翰福音 14:14
- ↑ 天主教教理问答 2548-2550, http://www.va/archive/catechism/p3s2c2a9.htm 2548-2550
- ↑ 马可福音 8:36
- ↑ 马丁·路德的大教理问答,由 F. Bente 和 W.H.T. Dau 翻译,出版于:三语协和:福音派路德教会的象征性书籍(圣路易斯:协和出版社,1921 年)第 565-773 页 http://www.iclnet.org/pub/resources/text/wittenberg/luther/catechism/web/cat-07.html
- ↑ 马丁·路德的大教理问答,由 F. Bente 和 W.H.T. Dau 翻译,出版于:三语协和:福音派路德教会的象征性书籍(圣路易斯:协和出版社,1921 年)第 565-773 页 http://www.iclnet.org/pub/resources/text/wittenberg/luther/catechism/web/cat-07.html
- ↑ 马丁·路德的大教理问答,由 F. Bente 和 W.H.T. Dau 翻译,出版于:三语协和:福音派路德教会的象征性书籍(圣路易斯:协和出版社,1921 年)第 565-773 页 http://www.iclnet.org/pub/resources/text/wittenberg/luther/catechism/web/cat-07.html
- ↑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教义》,第二卷,第八章,第 45 节 http://www.spurgeon.org/~phil/calvin/bk2ch08.html
- ↑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教义》,第二卷,第八章,第 46 节 http://www.spurgeon.org/~phil/calvin/bk2ch08.html
- ↑ 约翰·加尔文,《基督教教义》,第二卷,第八章,第 46 节 http://www.spurgeon.org/~phil/calvin/bk2ch08.html
- ↑ 马修·亨利对出埃及记 20:15 的注释 http://godstenlaws.com/ten-commandments/mh-commentary8.html
- ↑ 马修·亨利对出埃及记 20:15 的注释 http://godstenlaws.com/ten-commandments/mh-commentary8.html
进一步阅读
[edit | edit source]犹太研究圣经,塔纳赫译本。2004. 柏林,阿德莱;布雷特勒,马特·兹维;菲什班,迈克尔,编辑。犹太出版学会,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 ISBN 0195297512
马修·亨利对整本圣经的简明注释,http://www.biblestudytools.com/Commentaries/MatthewHenryConcise/(2009 年 9 月 2 日访问)
圣经,英文标准版。2007. Crossway 圣经,伊利诺伊州惠顿。 ISBN 1581343795
新耶路撒冷圣经。1985. http://www.catholic.org/bible/(2009 年 8 月 28 日访问)
NIV 研究圣经。1995. 巴克,肯尼思,伯迪克,唐纳德;斯泰克,约翰;韦塞尔,沃尔特;扬布拉德,罗纳德,编辑。宗德范。美国密歇根州大急流城 ISBN 0310927099
美国天主教会。天主教教理问答。2003. 双日宗教。 ISBN 0385508190 http://www.vatican.va/archive/ccc_css/archive/catechism/p3s2c2a4.htm(2009 年 9 月 1 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