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署案例集/北京汽车
民用车辆的使用
要分析的模式是中国的北京市的民用车辆。民用汽车的引入旨在通过提供一种便捷灵活的到达目的地的方式使私家车主受益。由于市场上有越来越多的潜在购车者,民用车辆还能提供更舒适的驾驶体验,例如配备空调系统、真皮座椅、加热和通风座椅。其主要市场是那些喜欢在独立空间内旅行而不与其他人分享或到达其他交通工具无法到达的目的地的人群。
在民用汽车出现之前,北京的交通方式是什么样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国没有汽油民用车辆。为北京居民提供的首要交通方式是机车、自行车和人力车(由人力拉动的两轮车)。1949年之前,北京确实使用汽油车,但仅供政府或军队使用。1949年之前,机车是平民旅行相对较长距离的唯一方式(不包括仅用于军事目的的飞机)。然而,机车能量效率低,会产生令人不快的噪音。在北京公开使用的交通方式是自行车,它环保,但如果用于长途旅行会使使用者疲惫。人力车以最慢的速度行驶,用于较短的距离和时间。与自行车相比,人力车仅供中产阶级或贵族使用。新成立的政府于1949年建立新中国后,汽车市场根据改革开放政策向公众开放。政府认为引入汽车市场的需求可以部分确保中国人民能够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
第一辆“汽车”是在1672年左右作为缩小模型建造的。它是由蒸汽驱动的,是送给中国皇帝的礼物。
Setright, L. J. K. (2004). Drive On!: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Motor Car. Granta Books. ISBN 1-86207-698-7.
尼古拉-约瑟夫·居诺在1769年左右制造了第一辆全尺寸的、自推进的机械车辆。外燃机在19世纪初被应用于各种交通工具,例如蒸汽汽车或蒸汽公共汽车。设计可以遵循相同的开发模式和流程,但可以实现不同的结果。内燃机于1807年由尼埃普斯兄弟(尼塞福尔·尼埃普斯和克劳德·尼埃普斯)发明,但用于为船舶提供动力。令人惊讶的是,在同一年,瑞士发明家弗朗索瓦·伊萨克·德·里瓦兹发明了类似的内燃机,用于为车辆提供动力。内燃机的发明促进了车辆的发展。后来,汽油动力车辆于1893年发明,柴油发动机于1897年发明。蒸汽动力、电力动力和汽油动力车辆竞争了很长时间,直到汽油内燃机在1910年代主导市场。